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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无妄之灾(1 / 1)

我怎么都想不到,昨天上午还好好地在伦敦开会,今天却被关在了爱丁堡的某间警局里,还被冤枉偷渡入境和栽种价值超过五十万英镑的大麻,甚至谋杀了一个人!早知道出国前真应该批下八字,看看是不是流年不利。

俗话说:福无双降,祸不单行。这话实在很有道理,接下来的日子,我在监房里被关了整整十天。圣诞节加上新年,这个假期实在是太长了。即使其中有一两天上班的日子,人们也没心思工作。于是乎,不论我如何要求、吵闹都没人理我,感觉上就好像被所有人遗忘了一样。这么说似乎并不完全妥当——毕竟他们还给我换了间大点的有床铺和厕所的监房,外加了一件外套,每天还有免费的三餐供应。如果我是个无家可归的流浪汉,那这里可谓是个度圣诞的好地方。

到了一月二号,我终于见到位律师。按照英国的司法程序,在当事人没有律师的情况下,政府会公派一名律师来进行辩护。而我见到的这位律师却是自己找来的来的。当时那位律师正在保释一位委托人,老远就听到有人在用中文在大骂英国人虚伪、傲慢、本本主义。他一听之下,颇有痛感,就向警察询问了下我的情况。(在业界,他是个很有影响力的律师,警察也不得不卖他的面子。)在得知案情后,他马上就起了浓厚的兴趣。于是,十分钟后,一位身材不高,穿着笔挺西装,眯着一双小眼的华人站到我面前,问我是否愿意委托他处理这件案子。

说到这里,需要先简单介绍一下这位为我辩护的章律师,以便大家更好地了解他这个人及明白我当时的处境。这位章律师的故事真可称的上传奇,他在中国出生长大,在美国读的大学,毕业后几乎走遍了世界上所有的国家,会十几种国家的语言(在他身上的奇事数不胜数,大家如果敢兴趣,我可以在征得他本人的同意后,于外传中详细描述),四十岁开始定居英国,不到五年就成为知名的大律师,经手的大小案件上千,胜诉率更高达百分之九十;其中最著名的还是他在最高英国皇家法庭(RoyalCourtsofJustice)替两位英籍福建人翻案的事例(有史以来能够在皇家法庭翻案的案例也仅限于两位数)。那件案子发生的时候,他才刚来英国不久,还在某个白人的律师楼里见习。案件的大致情节是一名中国籍女留学生控告她打工所在的外卖店老板和大厨强奸。虽然其中颇有疑点,但因为警方的刻意维护和陪审团对原告的同情而导致被告败诉。于是案件最后闹到皇家法庭,章律师的上司认为没有翻案的可能,就劝当事人主动认罪可以轻判。但章律师却持不同意见,认为一定可以胜诉。争论到后来,当事人决定相信这位同是华人且热情坦诚的见习状师,全权委托给他处理。当然如果败诉的话不仅当事人要坐牢,甚至章律师也会因此丢掉工作和他在这个行业的前途。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在养家糊口的前提下,赌上自己的前途和全家的幸福,为两个毫无私交的人翻案,除了怀有对正义公理的强烈执着,有着敏锐的观察力、超人的判断力外,还顶着什么样的压力是外人不得而知的!

章律师接受案件后,迅速地把所有的情节重组了一遍:

案发前三天,原告在老板妹夫的介绍下去该外卖店打工(两人是同学关系)。接下来几日,食宿都在该店,其房间在老板与大厨(两人共用一个房间)的隔壁,同房间的是一马来西亚籍女孩。

案发当天下午,老板发现原高在收银机里偷钱,立即通知原告其第二天将被解职。(此项原告并不承认,也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但工作的同事可作证。)

案发当晚,下工后,大厨已经熟睡。原告身着内衣,来到两人房间说要给老板按摩。

案发时,两人(以下省略两千五百字)……当时大厨已醒,做完后老板要大厨也和原告发生关系就自己去洗澡了。由于原告的拒绝,大厨没有得逞(同事们证实大厨平常确有对原告不轨举动)。然后原告回到自己房间,其同屋女孩未听到任何挣扎呼救声,也不知道发生什么事。(据原告描述,当晚老板暗示其去他房间有事要谈。她来到老板房间后,大厨忽然抓住她双腿,使老板对她进行强奸。事后,老板去洗澡,大厨对她继续侵犯。这段情节,在原第一次的报案记录里,并没有提到。)

案发后第一天早上,原告拿所有衣物去清洗。到工作开始时,老板没有任何表示,依旧让原告离开。当天下午,老板的妹夫接到原告电话,原告要求老板进行赔偿,否则就追究老板责任。

案发后第二天下午,原告在确知不会得到任何赔偿的情况下,去附近警局报案。随后两名被告即被逮捕。

两名被告在拘押二十小时后,被允许保释。当日,老板妹夫再次接到原告要求赔偿的电话,两名被告认为已经没事,依然置之不理。(按照英国的司法程序,只要不是有确凿的证据或是情节重大的杀人案件,所有的疑犯在被扣押的二十四个小时后都可以得到保释。这一点与中国法律不同。)

一周后,两名被告接到法院传票,大厨因为没有合法身份而畏惧潜逃;老板独自去法庭受审。法庭在一名被告缺席的情况下,认定两人有罪,判处老板强奸罪名成立,入狱八年。

半年后,大厨所潜伏并工作的餐馆附近警铃大作。众人以为警察来抓非法劳工,没有身份的工人就一起隐藏在屋顶。而真实情况是该餐馆隔壁的民居发生家庭暴力,所以报警。因为连日阴雨,屋顶太滑,大厨从房上摔在了警车上。之后,其逃犯身份被警方确认,再次被关押,并被法庭因强奸再逃情节恶劣的理由,判处十年监禁。

在大厨入狱当日,两名被告提出上诉。辩护律师在二审时,提出原告首次报案时未提及遭受大厨强奸的疑点。为原告录口供的女警主动作证,因为她工作上的疏忽,而漏下了原告的描述,并且也未忘记做任何有关的录音。陪审团认为女警的疏忽不足以推翻原判,被告依然有罪。

第二次的上诉,递交到皇家法庭(到这就是终审了),由章律师全权辩护。

章律师分析了案情之后,发现站在对立面的不止原告,还有整个警界和陪审团。(对英国警察来说,要升级就要有大案。本国人的案子不便做手脚,如果是外国人在本国犯的案,被告既不懂得英国的司法程序,又不懂得英国的语言,这样的事可以说是天赐良机了。)当时,他既不能私下联系原告,也无法在现场取证(时间过得太久了,根本无证可取)。只能凭现有的证据打赢这场官司。

第一次开庭,讼方的白人律师在询问过原告案情后,一再诱导陪审团:“各位仁慈、公正的陪审团,请你们看一下这位中国女孩——不,我应该称她为年轻的女士。她刚刚才十九岁!一个花一般的女孩子,在异国求学,独自奋斗。正当她为自己的未来努力的时候,一件恐怖的事降临在她的头上。两个粗鲁、残暴的人不但强奸了她,还为了脱罪污蔑她的人格,让她的一生都蒙受阴影。但法律是公证的,让那些伤害她的人得到了应受的处罚——既使,这并没能让她找回自己丢失的东西!而她却因为被告的狡猾与不甘,一次又一次地面对这种伤痛!试问,如果我们的女儿也遇到相同的情形,我们该如何去做呢……我们又怎么忍心让她为了已经下了结论的案件,把自己最脆弱的一面暴露在世人的流言蜚语之下呢?”

在语言方面,无论一个外国人的学习能力再强,也无法超过一个以英语为母语,甚至依赖其为生的专业人士。讼方律师缓慢低沉的声音充斥了整个法庭,大法官紧崩的脸已经明显软化了下来,陪审团中的几位女士望着原告掩面痛哭的样子更是眼含热泪,即使是余下的几位男士望向被告们的眼神也充满了怒火。法*所有听众的情绪也开始随着原告起伏了。

这段话有十分强烈的感情色彩与对被告的人身攻击,在讼方言谈的过程中,章律师多次向法庭抗议都被驳回。可以说,这时候如果他不能提出更有力的反证或者原告自己撤诉的话,这件案子就要盖棺定论了。

谁也想不到,章律师竟然做了个很不冷静的决定,他向法官大声地控诉法庭的不公。大法官阁下十分生气——一个发音低等的见习律师竟然质疑法官的判断,这置法庭的威严与法律的公正与何地!法警们立刻围了上来,准备把章律师扣押起来等候大法官的裁决。

这时候,章律师又做了件令所有人吃惊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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