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宝石小说>都市言情>守护者的传说> 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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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1 / 1)

刚刚获得身体的我,回头看著那正在冒著浓烟的小岛,有著莫名的感慨。那个孩子和那些精英,还有那些科学家们都已经烟消云散了。他们的出现,似乎就是在为了我准备这个身体似的。这种宿命的感觉让我感到非常不舒服,有一种被某个家夥操纵的感觉。我为什么会答应那个孩子呢?是因为厌倦单调的生活?是因为没有目的的生活让我迷惘?还是那让人讨厌的宿命?可是我确定我有着曾经是“命运女神”的那个家伙的记忆啊?这是为什么呢?

我用力的摇摇头,甩开这种让人觉得不愉快的感觉。就让我以“一张白纸”的身份去做一个人吧,至少以后我不再是孤单的一个人了啊!想起马上就可以进入人类的社会,可以拥有朋友,我有些兴奋!

6年了,整整6年的流浪生活,看尽了人生百态,我不在是当初那个天真的我了。朋友,对於一个流浪的孩子来说,那只是一种奢望。年幼的孩子,只是想和我一起玩,若要和他们说生活的艰辛,恐怕只能是有听没有懂;年长一点的,过早的学会了大人的势利,或是以欺负我来显示自己的强大,偶尔有同情心的,能给我的只是怜悯,而我,是绝对不需要可怜的;大人们,在这个高科技的年代,面对生活的压力,生活好的想要更好,生活不好的正在努力,至於那些有钱人,慈善事业带给他们更多的是名和利。谁会不记回报的帮助一个流浪的孩子呢,就更别说是做朋友了。面对这样的生活,我再一次迷惘了!这,就是我要的吗?

6年,造就了一个冷傲孤僻的我!

6年的时间,我早已将那些精英输给我的知识全都融会贯通了。在这6年中,我更加习惯用这个人类的身份和能力去做一些事情,只是这也是无奈的啊。因为这个人类的身体,我发现以往能够精准的控制的能量,竟然不听指挥了;还有我的记忆竟然也丧失了好大一部分,一些控制能量的技巧还有过往的一大部分强者的记忆都不见了。值得庆幸的是我没有忘记掌控能量的本质的那份感觉,而这结合这个人类的身体,却也让我发现了许多别人所没有的能力:强悍的身体,敏锐的触感,一看就明白要点而让我拥有了相当的格斗技巧,丰富先进的知识,强大的精神力量。我想精神力量应该和那个孩子有些关系吧,毕竟,多少年来,能让我有所注意的只有他一个人类的脑电波。或许应该还有别的能力吧,但是我没有发现。

有了这些能力,流浪了6年了,经历了许多社会的黑暗面,那再继续流浪恐怕已经不适合我了,依然迷茫的我有了想要安定下来、见识一下“正面的社会”的想法。那么,L市应该是个理想的地方吧!

L市,全球最大的金融贸易投资中心,祥和的都市生活掩盖了深层面的动荡和黑暗。在这里,有钱,有合法的身份,就可以长住。6年的生活让我明白,在这个年代,钱往往和权联系在一起,那样有很多事情就会方便很多。所以,首先我要有钱,有一个合法的身份。

以我的身手和知识,要私闯市政府的相关部门,用电脑修改出一个合法的身份,并不困难。接下来的,就是钱了。要赚钱,当然要有一份职业。我选择了一个古老却又并不怎麽光明正大的职业──杀手。因为我曾经仅仅是一个能量体,这个世界有许多道德规范,法律法则并不能约束我,更因为那个孩子,那6年的流浪生活,让我知道这个世界有或许根本就没有公平的事情吧,更多事情的并不能依靠法律来制裁。所以,当一个只杀坏人的杀手对我来说应该并不是很困难吧!我是这样想的。

长期的流浪生活,使我知道怎样接到我要的任务,而说服那个家夥给我第一个任务的唯一理由就是:小孩不会引起别人的注意,更容易下手。成功的完成了第一个任务,使我在杀手这个行业中立稳了脚跟,而接下来干净利落的完成每个任务,使我在众多杀手中脱颖而出。或许有人要说,杀手怎么可能只杀坏人?可是,要明白那些小人物并没有重要到要被***去杀掉的地步。而那些大人物,没有做过坏事的恐怕少的可怜了。所以1年後,“梵天”这个名字已经排入了世界杀手的前10名。这时候是2075年2月,(我以逃出那个小岛的日子作为我的生日——9月14日)我12岁。

半年後,世界上最邪门的杀手组织“邪”联络了我。说它邪门,是因为它只收每年在世界排名前10位的杀手,而每个被他吸收的杀手在3年後,往往都销声匿迹了。而且它只杀那些它认为该杀得人。做则必成,让它有了最好的信誉和最高的价钱,另外,据说它不仅神秘,因为没有人知道是谁在主持这个组织,而且它还神通广大,这一点,在我同意加入後,它就给我在L市找到了一幢3000尺的别墅就可以确认。毕竟一个12岁的孩子在外面租房子显得很怪异,有了新家,让我改变了以前只能住在偏僻地方甚至是郊区山林的生活。看著这个真正属於自己的家,我有一种激动而又平和的感觉,应该出去走走,看看周围的环境吧。怎麽知道,这样出去走走,竟让我捡到了两个妹妹──唐丽晴和陆云枫,两个深深影响我的人。

我的新家,在一片别墅区里,附近只有一个公园和一家超级市场,环境很不错。在这个夏季的黄昏,我漫步在这个小型公园里,知了的叫声,听起来似乎也动听了许多,眼光肆意的到处打量著。不知为什麽,当我走到那个长椅的附近的时候,我停了下来,静静的看著那两个坐在长椅上的两个女孩。两个女孩衣衫破烂,一看就知道是以乞食为生的流浪儿。

那个看起来略大一些的女孩子,拿出怀里的已经压扁的面包,掰成了大小不等的两块,大的给了另一个女孩:“阿枫,快吃吧,你生病,多吃一点会好的快一些。”

另一个女孩脸色苍白,此时,却因为激动而现出了红晕,她伸出稚嫩的小手,轻轻的揉著那个女孩红肿的手臂,“都是我不好,我没用,生什麽病,为了我,你吃了多少苦,你看,要到吃的,又要和那些坏小孩打架,……”因为情绪激动,说著说著竟然咳嗽起来,低了头,还有隐约的啜泣声。

“为什麽要哭呢?我不痛的!”大一点的女孩子身轻拍著这个女孩的後背,却因为动作过大,牵动了伤处而痛的脸都变了颜色,却没有给病了的女孩看见,“你看,又咳嗽了,才好一点,我们是好姐妹,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呀!”

“恩,我们永远是好姐妹!”病了的女孩虽然没有抬头,语气却极为坚定。

事後想起当时为什麽要接她们回家,是什麽触动了自己的心弦,让自己有这麽强烈的帮助她们的想法呢?是她们的友谊吧,让我羡慕,甚至是嫉妒,茫茫人海,知己难求,更何况在这样的情况下,依然不离不弃呢?

我走了过去,对她们说道:“如果你们相信我,到我家里去住,你们的生活我来照料,还可以让你们上学读书。”连我自己都奇怪为什麽面对她们的时候,说话的语气竟少了一贯的冰冷和生硬。

大一点的女孩满眼竟是怀疑和警惕,病了的女孩却流露出见到陌生人的害羞表情。看了我足足有五分锺,大一点的女孩问道:“没有其他的条件什麽的吗?”我摇摇头,说道:“我只要求你们不要过问我的事情就好了。”两个女孩对视了一会,还是大一点的女孩说道:“死就死吧,反正我们就两条贱命,不值钱的。我们同意了。而且看你也不象坏人。你应该不是坏人吧,看你也是个孩子。坏也应该坏不到那去吧。照料我们,也应该是你家的大人吧,说的自己多伟大似的。”又小声嘀咕了一句:“还真是天上掉馅饼呀!他是傻瓜吗?”我不禁被她说的哭笑不得。也许,对现在的我来说,担负上一些责任,会比较有生活目标吧。

两个看起来象是11岁的女孩带著怀疑,不安跟在一个12岁的男孩身後,向男孩家里走去。

也许这就是缘分吧。

落日的余晖将他们前方的道路铺成了金黄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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