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恨天无把恨地无环1
雷凡黑着脸,道:“一视同仁,从第一层开始,立功才有后面的,不愿就拉到。”边说边抓向默鹰。心忖,看老子以后怎么收拾你们。
“哎呦!”雷凡触电般唰的缩回手痛呼一声。
这他娘的是什么鸟嘴?比神兵利器还要锋利。差点把他手指啄破。
“就你这两下子,还想在老默头上动土,简直就是找虐啊!”
望山猴终于蹦上蹦下地嚎叫起来。这是它开心到极点时的表现。
雷凡吃痛,不管三七二十一,一巴掌扇了过去。
唰的一下,默鹰轻巧的飞到满地打滚的望山猴头上。
这下,望山猴也不得瑟了,一咕噜爬了起来,探爪抓向默鹰。
雷凡的眉头不自觉的挑动,这小东西真是一个麻烦啊!这哪是三缄其口的默鹰?这根本就是一只多嘴多舌的鹦鹉啊!
嗯,等以后恢复法力,就把它烤来吃。
望山猴可没有鳞甲马的好脾气,转眼就和默鹰劈里啪啦的干起架来。
卢十三在战舰上安排好静公主,下船后,云龙战舰杨帆远去。
正想着怎么处理这个麻烦的小家伙,远处传来啸月银狼的召唤声。
雷凡大喝道:“十三先去率领兵士。快!”
雷凡一边下达命令,一边纵身跃上鳞甲马,手持破天枪策马向啸月银狼方向飞驰而去。
好在鳞甲马是妖兽,否则,根本承受不起手持破天枪的雷凡。
卢家村接近黎海,从送君岩往卢家村走,慢慢就是一片凹凸不平,坡峦起伏的丘陵地带。极不适合骑兵纵横。
仑五刑虽摆明不把让圣莲教圣女吃亏的雷凡放在眼里,但也不会轻敌,更不会拿手下儿郎去和野兽死战,不值得。
再说那片丘陵适合野兽纵掠,并不适合骑兵整体作战。所以他让十煞将留下,带兵埋伏在送君岩一带。先让己方立于不败之地。
不管是兽群还是那些余孽的残兵,只要进入埋伏圈,一把火加上铺天盖地的箭雨就足以致胜。
擒贼先擒王,仑五刑有足够的信心,可先干掉雷凡。如兽群四散,他就挥军掩杀,一举控制卢家村。
如兽群发狂,便由他亲自引其入伏,一把火烧个干净。
仑五刑善用奇兵且艺高胆大,他只率百名近卫团高手前往卢家村。
这也是引诱雷凡那毛头小子前来独斗的方法。
人数太多,那个乳臭味干的小子,怎么可能有此胆量决战?
他如今在墨洲战神榜上排名第九十八。
虽然上榜是一种偌大的荣耀,但排在榜尾却是他刻意为之。
这世界还有谁能了解他的抱负呢?除了结拜兄长卢中旭,再也没有其他人。
他虽出自豪门大族,但却仇恨整个仑家。自他掌控大权后就把那些所谓的叔伯兄弟大肆血洗。让整个卢国惊惧,得了一个狂人的称号。
他最崇拜的是千年前,开创秦室的“秦武皇”。
他不但统一了整个墨洲,还统治了与墨洲相邻的长洲、霸州,并跨海一直杀到乾州的西马湖畔。
能跟随雄才大略的大哥卢中旭,一统五国,征战四方,是他最大的梦想。
百余年来墨洲久无大战,其他四国所谓的精兵,在他眼里不过是笑话罢了。
没有见过血的士兵怎么可能成为精兵?
而他所率的黑龙卫,其中至少有一半就曾伪装马贼肆掠一方。
他们其疾如风、侵掠如火,掠夺无算、杀人盈野。与江湖高手过招,与各国精兵强将交手,从未吃过败仗。
因为不堪的童年,他这一生只有两个爱好----挣扎的处子!沸腾的鲜血!
了解他的,如南燕通者。就会绑来陌生的貌美处子,任他折腾。
顺从他的,爱慕他的,他则提不起半丝性.趣。
他喜欢“小羊羔”的挣扎与绝望。
他更渴望沸腾的鲜红血液,他喜欢那种酣畅淋漓的快.感。
战争!战争!战争!他需要战争!
敌人的惊悚惨嚎,无数人头滚滚落地,均能赋予他极深的快.感。
他的霸王枪最善攻坚,一往无前,以硬碰硬。
至今还没有一个高手能让他完全放开手脚。
希望这个雷凡不会让他失望!
他带着百名近卫团高手,已经看到了漫山遍野的狼群。那此起彼伏的狼嚎并不能让他畏缩,而是刺激得他热血沸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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