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了,俺的名字叫什么来着?那可是一个很威风很帅气的名字耶。呜呼,俺怎么想不起来了?”
“阿南德.奥特尔将军,光明帝国四大圣战骑士之一,以骁勇斗狠外加不识时务闻名。白痴排骨,竟然又把自己名字给忘了。”
那匹老笨马扭过头去,臃肿的屁股再次转向我。
已经吸足了教训,我赶紧向后飞躲,可还是慢了一步,被那家伙双蹄蹬在脑袋上,又一次象石头一样弹飞出去。
“嘿嘿。”老笨马缺少血色的面孔堆满了皱纹,那笑容就像一朵灿烂的菊花。
我气闷不已,别看你现在笑得欢,马上让你拉清单。
不巧的是,刚刚小憩一会的瓦仑莎公主醒了过来,我赶紧把捡起的石头藏在背后,恶狠狠地冲老笨马呲了一下牙,而老笨马则还了一个得意的响鼻。
初升的太阳偷偷地将一抹嫣红抹在瓦仑莎的脸上,那皎洁莹白的面容顿时生动起来,就象一只展翅欲飞的白天鹅,沐浴在清晨的空气里,幽雅,娴静,而又青春生动。那一瞬,风停止了流动,阳光格外的妩媚,就连空气里也荡漾着花草的芬芳……
我相信,那决不是太阳给瓦仑莎平添了光彩,而是公主本身的气质在阳光下熠熠生辉。不过我还是率先缓过神来,并顺便狠狠踢了还在发呆的老笨马一脚。
“啊咻。”老笨马对我怒目相向,自是怨恨我打扰了他欣赏美景的逸事,但在公主面前却也不敢造次,但见他老眼滴溜溜转了转,不怀好意地问道:“白痴排骨,你双手为何捧着一块巨石?”
“糟糕,竟被他看穿了。”
我当然不会在公主面前承认这石头是用来砸老笨马脑袋的,可一时又无有其他主意。焦急间,突听肚子咕噜震响,立即大喜道:“嘿嘿,好久没吃东西了,肚子好饿。”
随后不管三七二十一,我噶崩崩把石头吞入肚内。这下没了赃物,大家都应该无比佩服我吧。
果然,瓦仑莎和老笨马均目瞪口呆地瞅了我好半天。
旭日初升,开启了新的一日。
根据公主原来的计划,她准备和我一起去“流亡绝域”欣赏风景,可那匹老笨马却百般阻拦,自是想破坏我和瓦伦莎结伴而行的好事。
“公主,‘流亡绝域’可进不得呀,您一个人千万莫要去那种地方。”
“谁说公主是一个人,不还有俺么?放心,别说‘流亡绝域’,便是‘流氓绝域’,俺也不会让公主少半根头发。靠,老笨马你踢俺作甚!”
好在,瓦伦莎早已下定决心:“劳本曼先生,真的非常感谢您对阿德和我的帮助。这次‘流亡绝域’之行是我和阿德前来还愿,或许旧地重游,有助他恢复记忆也说不定。另外,绝域内蕴含的危险确实难以估测,老先生您倒不必继续跟着去冒无谓的风险。”
“超赞。”我紧握拳头叫道,自是以为会永远甩下那头令我超级不爽的老马。
老笨马似也知道无法劝说公主回心转意,四只蹄子狠命在地上鼓捣几下,仿佛下定决心道:“公主,正所谓有缘修得同路行,鄙人能结识公主,为您的善良和气度所折服,更愿意护送公主一程。需知四方游历增长学识本就是魔法师的必修功课,而鄙人少年时便有游历三大禁地的愿望,如今活到六十岁仍未涉足其中之一,却是人生一大憾事。”
我急忙插言道:“老笨马先生,但您老人家毕竟一大把年纪,而流亡冒险的事情还是交给我们这些年轻人为好。放心,俺满肚子豪气,满手臂力量,满脑袋壮志,公主放心交给俺就是!靠,你怎么又踢俺?”
瓦仑莎似受我影响,劝阻道:“劳本曼先生,您的好意我和阿德都心领了。有阿德一路陪我西行,披荆斩棘,攻坚克难,您老人家足可放心。”
“放心?正是因为他,鄙人才不放心。”
老笨马恶狠狠盯了我一眼,仿佛我是偷走他金山的小偷,转过脸便对公主摆出一副悲天悯人的面孔:“阿南德将军复生不久,容貌身体甚至记忆思维仍存在不稳定之处。正所谓解铃还须系铃人,鄙人必须在旁研究看护为好。”
瓦伦莎公主显然被老笨马那幅道貌岸然的表态所迷惑,竟极为感激地应承下来。而我气得鼻子鼓鼓,却想不到自己会成为老笨马留在公主身边的借口。
伴美而行,实为俺来到这个世界上的一大幸事,但中间夹杂一个阴险狡诈的老笨马,便仿佛多了一条鼻涕虫黏在身上。
我还在继续发愁如何甩脱那匹老马。老笨马便殷勤地伏下四肢,主动请瓦仑莎公主骑在背上,然后乐呵呵地一路狂奔而去,而我只好气喘吁吁地追在后面。
天可怜见,瓦仑莎邀请我一起上马时我是多么地高兴,可老笨马不待我有所表示,便吹胡子瞪眼睛说出诸如“好男儿志在四方,走的路越多越有出息”之类的邪门道理,然后便丢下我自顾狂奔。
远远跟在后面,可能由于顺风的缘故,老笨马嘀嘀咕咕诽谤我的话还是能听见一些。
“公主放宽心,那白痴排骨……阿南德将军记忆力虽差,但并不影响他的举止判断。通俗地解释,他虽然蠢得不知道鸡蛋是鸡下的,却也知道鸡蛋可以果腹充饥。哦?阿南德将军吞下石头绝不会有问题,就他那牙口,便是钢铁也能咬碎。从专业的角度,鄙人昨夜曾检测他的身体,那家伙虽然只剩下一堆排骨,挖不出几两肉,熬汤还是好喝……开玩笑啦,阿南德将军经过烈火洗礼,一身骨头硬比精铁,他之所以能够行走,全靠他心脏化为一块黝黑的晶石,洋溢着某种奇异的魔力波纹,而且能量极为强大,可轻易融化吞入肚内的石头,就像我们吃下食物转换为能量一般。还有,他心脏处的黑色晶石并非您的彩虹魔法石,您那块护身魔石已烧成粉末,其原本蕴藏的能量连同阿南德将军黑晶心脏搅在一起。如果公主不反对,鄙人倒非常乐意安排一场人体解剖实验,帮助您找到真实答案。放心,绝不会有半丝手术风险,因为俺是洪荒大地未来最伟大的召唤师。”
我听得双目冒火。正所谓无利不起早,老笨马主动请缨给本人做免费解剖,真不知安的什么祸心。
“我倒不担心阿德的身体,即便他真的变成骷髅,哪怕今生永不会复原。我……也会好好待他。”
公主仅是简单片语,我脑海已轰鸣一片,犹如十二级的暴风在头颅内旋转。紧跟着脚下踉跄,这才察觉地下矗立半块乌黑墨石,极为奇特,忙招呼前方二人回来查看。
经历了数百年的风吹雨打,石碑上的字迹模糊不清,仅依稀可见粗扩的线条和蚯蚓一般的纹路。
“应是很久以前的火种文字。”瓦伦莎仔细地辨认着,默念道:“大道之初,魂归尘土。这是一片受过诅咒的土地,欢迎无家可归的游魂,天上的孤云,以及被遗弃的生命,在这里寻回丢失的欢乐。”
不知什么时候,雾气笼罩大地,周围的景物朦胧而深邃,周围似乎多了一股令人不安的阴森之气。
老笨马打了一个喷嚏,后退几步。
我不由撇嘴道:“哼,‘流亡绝域’真的那么恐怖么,当初谁拍着胸脯非要进去历练的?”
“白痴排骨知道什么,‘流亡绝域’乃是洪荒三大禁地之一。曾有一位很有名的诗人说过,谁若想见识一下地狱的可怕,可以去‘流亡绝域’游历一番。”
老笨马平稳了一下情绪,哼道:“传说,在那片浓雾里面,任何活的东西,不论是天上飞的,还是地上爬的、土里钻的,都想把人生吞活剥。五百年前,经历了‘落幕’之败后,许多卑鄙狡猾而又凶狠残暴的非人类种族逃入里面藏身,更为‘流亡绝域’增添了危险成分。”
“真是好笑,既然被人类击败的怪异种族可以在里面站住脚,怎么作为胜者的人类却混不开?”
“正所谓尺有所短、寸有所长,那些非人类的种族也并非一无是处,否则早湮没在滚滚历史的长河之中。简单来说,‘流亡绝域’堪称他们的天堂,对人类而言就是地狱。这次参加‘斩狮捉雀’行动……便是追杀你和公主的行动代号。我等曾领命预先做过功课,专门研读了一本有关‘流亡绝域’的上万页书籍,记载了人类进入‘亡命绝域’的范例:五年前,为了追缴叛乱的游牧种族,蒙特罗帝国曾派遣了一个五千人的骑士团,结果一去不回;十年前,全大陆排行第三的佣兵团‘黑色走廊’,全员而出接下一个神秘的勘测任务,此行八百多人杳无音信,从此在佣兵排行榜上除名;二十年前,为打击日益猖獗的盗贼集团,莫亚自由联邦和车宏帝国曾联合组织清剿队,由两国公认的武技最强者帕格诺夫大骑士率领,结果也是一去不复返;三十年前……啊咻啊咻啊咻,鄙人怎么和一个白痴讲了这么多?”
其实听老笨马在那里罗嗦,我也感觉到有一只,不,一千只苍蝇在耳边飞来飞去,但仍有一个最关键的问题不得不问。
“难道所有进入‘亡命绝域’的人全完蛋不成?”
“几百年来,进入里面探险的团伙和个人累加起来绝对比任何人吃的米饭都多,可是平安回来的似乎真没几个,有些人即使回归,也是身负重伤,或者得了不可治愈的疾病,甚至干脆变成疯子。至于最近一个从‘流亡绝域’全身而退的,正是光明帝国赫赫有名的圣战骑士,也就是……咦,不就是你么!”
“怎么可能?”我迷惘地拍拍脑袋,自是没有任何印象。
“劳本曼先生说的没错。”
瓦仑莎公主补充道:“三年前,光明帝国国宝失盗,正是阿德你领命追回的。当时,你死追臭名昭著的剪羊毛盗贼团首领‘飞来横祸’切格鲁,从帝都一直追到西域老巢,最后潜入流亡绝域,历经半年终将他捉回。因为你功绩非凡,才被父皇破格提拔为帝都近卫军统领。”
“不错,孤身一人闯入‘流亡绝域’,堪称古今第一人。”老笨马憧憬道。
“嘿,原来俺这么有名。”
我学足老笨马的口吻道:“能够在‘流亡绝域’横着走,俺肯定不是一般的英雄人物。该怎么形容呢,至少算是顶天立地的孤胆英雄吧。对了,谁能告诉俺,俺的名字叫什么来着?”
只顾自我陶醉,我并没有留意到瓦仑莎和老笨马均口吐白沫,晕倒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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