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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窗下,秦桧瘦削的肩膀微微颤动,几十年来历经的磨难和艰辛将他的神经锻炼如锁链一般坚韧,除了那次——面对着兀术那狼一样饥饿的的眼睛!
依照他本来的意愿,为了完成兀术的任务,促使宋金两国和解,岳飞必须被罢免。他提议岳飞流放到崖州,永世不得回临安。自宋一朝,有不擅杀大臣的规矩,纵然现在他权顷一时,难保某天他也会遭到罢免,为了留下一条后路,他必须作出典范。
但是这个秘密实在太惊人了!倘若外泄出去,一切的一切都将天翻地覆!难怪,皇上非得杀他!但是一旦杀了岳飞,纵然毁灭了秘密,这个天大的黑锅,却得由他秦桧来承担!
更可怕的是,一旦他掌握了这个秘密,他会不会同岳飞一样的下场呢?
“秘密不可以公开,但是必须永远流传下去,作为我秦氏一脉的命运护身符!”
秦桧紧紧握住秘密的关键性证据。
然后他铺开宣纸,沾满浓墨,为岳飞的罪名定下:
“莫须有!”
莫须有,便是也许有的意思。一个状元,怎么会写下如此含糊的理由呢?中国数千年历史上,能够与之一比的就是明代的“意欲”,然而下这个罪名的家伙仅仅是个读书不多的太监。
只因为这个秘密的缘故!
秦桧重重地喘了一口气,历史的罪名在落笔的一瞬间就决定了。
……
我手中握着一份残缺的书稿,细细品味文字,细密中透出严谨,由历史切入文学,寻觅出作者是一位知性的学者文人。然而此刻他却伏在地板上,背脊深深插了一把匕首,临死前的痛苦使得他整个身躯犹如龙虾一样奇怪地扭曲。他右手向前伸出,食指蘸了自己流出的鲜血,写下触目惊心的三个字:
滿江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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