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探星:“反对!伊莎同学没有作证人的资格!在贝达一案发生时,伊莎同学并非女子军校的学员,也没参加过军校联谊会。”
公诉人:“法官大人!伊莎同学以前虽非女子军校学员,也没参加过军校联谊会,但她转学到女子军校后,不仅是被告人的红颜知己,更是陈倩/陈曦等人的朋友,所以她知道许多有关贝达被害案的内幕。”
大法官:“反对无效,请公诉人询问证人,证人陈述证词。”
伊莎向法庭陈述了从肖诺等人的言谈中得知的贝达被害案的内幕以及在军事训练中发现李侠身怀绝技的过程,所以她为了维护法律,特地前来揭露李侠行凶杀人的事实。同时,她还当场播放了用手机录下的与肖诺等人的谈话及视频。
公诉人:“法官大人,各位陪审员!这里有被告人李侠在犯罪现场所使用的鞋子、杀人所使用的刀叉,及可以证明被告人李侠的杀人技巧的木棒,这根木棒是在女子军校在海岛上军事训练时搜集到的证物。这一切表明:被告人李侠正是杀害贝达等人的元凶!”
法官席上,法官们在互相示意,似乎已认同了李侠故意杀人罪罪证确凿;陪审团席上,陪审员们在频频交换着意见,似乎已一致裁定李侠故意杀人罪已经成立;旁听席上,肖诺她们义愤填膺,一双双眼神似乎要吃了证人席上的伊莎!
被告席上,李侠还是一副面无表情的模样,难道他已经心如死灰,再也无力对抗命运的安排:被最爱的人却无情地在胸口狠狠插上一刀,你说痛不痛?被心爱的人不知不觉地卖了的心情,你说痛不痛?生命还有什么意义?
枉李探星这获得五级律师、六级法官证书的超完美达人,也想不出反驳这些证词及证物的理由。
大法官:“对证人的证词及公诉人提供的证物,被告有什么异议?”
李探星:“我想问证人几个问题。”
大法官:“可以,请问。”
李探星对伊莎说:“你经常使用手机录视频吗?”
伊莎说:“不经常。”
“这么说,这些手机视频不是你无意中得到的,是吗?”
“是的。”
“也就是说,这些证据是你故意收集的?”
“是的……”
公诉人:“反对!法官大人,被告律师有误导证人的嫌疑!”
大法官:“反对有效!被告律师请按正常方式询问证人。”
李探星:“在你录手机视频之前就认定我当事人是杀人凶手了吗?”
伊莎:“嗯,没有。”
李探星:“那你为什么会想到录这些视频呢?”
伊莎:“……”
公诉人:“反对!法官大人,被告律师无权干涉证人录视频及提供视频作证的自由!”
大法官:“反对有效!证人可以选择不回答被告律师的提问。”
李探星诅丧地说:“……我没有什么问题了……”
伊莎:“我愿意回答被告律师的问题。”
法庭的空气为之一顿,李探星眼睛也亮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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