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不得有多长时间没有理睬自己的同桌。仿佛她就只是一个并不存在的人一样,我依旧像一个人时那样“上课”。
从小到大,我一直都是一个人安安静静地坐在教室中的某一个角落,没有同桌陪同上课。
按照老师的来话,和我坐在一起的人最后都会被我给毁掉。于是,所有的老师都将我视为班级中的害虫,将我流放到任何一个角落。有时是教室后门,与拖布和扫把为伍,有时则是前门口,顺便帮忙守着门口。
在前门口坐的时候,我时常会被风吹来的粉笔尘呛到。
可对此,我却毫无怨言,因为那飘来飘去的粉尘,总是能让我想到一些有趣的事情。
我承认那时的我很淘,但我并不认为我会给任何人带来任何的灾难。那时,若不是我的成绩还说得过去,估计我会被老师勒令退学,紧紧因为那莫须有的罪名。
有些时候,身为“孩子”的我们,缺少的不是那孜孜不倦的教诲,而是一点点的理解和关心。如果老师们能够细细地了解我的话,我想,他们一定不会再对我有任何的误解。当然,这只是我的个人想法,做不得真。
一个人上课时,我可以随意地脱鞋,甚至用值日生用来打水的桶洗脚!
上次在教室里洗脚时,我顺便洗了洗自己的袜子。拧干后,用笔扎紧可怜的袜子,然后任由它们在窗外的微风中“飞翔”。
看着被风吹的圆鼓鼓的袜子,我好似看到了迎风而扬的圆筒风筝。这让我的课堂生活变得有趣的多!
可自从景陌出现后,我所有的课堂福利都没有了。
这让我对景陌这个女生的敌意更大了!
景陌的性格有点像冰山美人,你不理她,她也不会理你。
她一天的时间仿佛都用在了学习上,除了与学习有关的事情外,我没有看到过她做其它任何事情,哪怕是看我一眼都没有。
可能是因为她还和我不熟吧!我总是这样想着。
所以,当她主动和我说话的时候,我觉得自己是在做梦。
“刘邪同学,你可不可以不要在上课睡觉的时候打呼噜,很吵的!”
“……”
看着景陌,我楞了许久。我不知道她的脑袋里究竟装着什么。
我第一个同桌和我所说的第一句话,是这么的出乎我的意料,那时的我,不断地在心里重复着“让我去死”这四个字,因为只有这四个字,才能最真切地表达出我的感受。
相比而言,我更喜欢将另一次对白当做我与自己同桌之间的第一次对话。
一堂数学课上,数学老师元斌安排了一次小小的比赛。比赛的内容是全班同学看谁先正确的算出他所出的题。
我喜欢将那个严谨却不失冷幽默的老师亲切地称呼为“元宝”,因为他总是包容我的种种坏习惯,并且坚信我是专门为数学而生的存在。
本来,对于这样无所谓的比赛我是懒得去认真的。可当我还只是做到一半的时候,我的同桌便宣布了她的答案。并且在元斌一脸震惊的神情下,他宣布了她的答案是正确的。
元斌有他震惊的理由,这道题是他在近十几年的数学任教生涯中所“精选”出的“精英”。往年的他在给其它届的学生出这道题时,情况可完全不是这样的,那时他的学生,总是要过很久才能得出答案,且答案还不一定是正确的。
看着元斌一脸吃惊且惊喜地看着景陌,我感觉自己心爱的玩具被抢走了,我怒不可释。在没有她之前,元斌那种炙热的眼神只为我而存在。
“哼!有什么可得意的,我也可以那么快做出来。”
我心里不服气地想道。
虽然景陌并没有任何得意的举动,但我还是将她冷漠,仿佛这一切对她只是小意思的表情当做了她得意的表现。
现在想来,我终于知道老师们为什么会把我当作害虫了。我们是喜欢用自己的判断来扭出事实的生命,理所应当的,我们就误解了身边的人。
或许是为了测试景陌的极限,元斌在黑板上又出了一道“精英”题。
元斌的黑板字一直都很受班里同学的欢迎,不是因为他的字很好看,而是因为他的字很丑!丑到让班里所有人都能对自己的字感到自信。而且元斌本人和他的字一样,也是丑到那种可以让老婆放心的那种类型。
我看着黑板上的题,又看了看景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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