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走出城门与那四个亲兵合成一处,往帝都四城的星河城逃去。
(帝都四城,星河城,落月城,日光城,飘雨城。是当年的开国大帝亚特兰斯一世为了保卫帝都而设下的四个要塞,可是後来随著帝国的发展,四个要塞都变成了繁华的城市。星河城即是帝都通往西北大营的必经之路。)
刚走上不到五里,从路边如鬼魅般闪出一个人影,一手牵著一匹极为神俊的马,一手举著火把。身後还跟著七匹也是千中选一的马。
那神驹看到我,一声长嘶,跑到我跟前,用头亲昵的擦著我的脸庞.仔细的看那神驹,赫然就是我的爱马追风,其後不用猜也知道都是亲兵们的坐骑,
追风身长三米,高达两米,通体雪白,无一丝杂色,能日行千里,力大无穷,是有一次我和亲兵团视察白云关外地势时,选择设伏的地点时,在一小河边无意中看到正在饮水的它,立时被它喝水那高傲,舍我其谁的霸气所吸引,於是我用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在一个月後被我设计抓住,在接着的一个多月的时间内,把我摔得鼻青脸肿,一身红肿才把它驯服。
每当我亲自出战的时候都喜欢身先士卒,冲在最前面,於是後来军中的马匹都会自发的跟在追风的後面,不要由人来指挥,而马上的人可以全心的战斗.这也是为什麽二路军实力异常强大的原因之一.
这小子还真不错能一举抓中要害,把追风带来了,就顺便也把其余马匹的带来了.多加培养一定会成为一个名扬天下的大将之才.只是如今的帝国是不可能花费太多的功夫在他们身上,可惜了这样一些良才美玉。
那少年走过来,看到亲兵们站著把我和母後圈在中央,先对母後行了一礼,接著对我行了一礼,说道:“少帅,属下看到皇宫起了大火,想起最近帝都的流言蜚语,一定是他们针对少帅你的阴谋发动了,少帅吉人天相,一定不会有事,必从启德门出来,回西北大营举兵勤王,於是属下自作主张,诈以北岛.明世侄的名义去马坊,把少帅的坐骑带出来了,少帅这马,一看真是不同凡响,小人去牵它,它就是不走,我还差点就被它踢到了,属下差点就放弃了,直到最後对它说:“少帅有难了,我们一起去救他好吗?”想不到它还真神,马上就和我走,其余的马也都跟上来了,看来这马定是军中传言的马中之王-追风了。不过为了贿赂那马坊的官爷,我把少帅赐给属下的披风当掉了。还请少帅恕属下不敬之罪。”
“不错,它就是马中之王追风,你又有何罪呢?我们谢谢你还来不及,这时候把我们的坐骑送出来,真是解了我们的燃眉之急,到西北大营去怎麽样,只有那种地方才能发挥你的才能?”我衷心的希望他答应我。
他犹豫了瞬间,但是眉头一皱,眼神一定,终于说出:““少帅,属下本来应该在这大厦将倾,帝国危难之际,挺身而出,助少帅一臂之力,而不巧的是属下父母都过早的离开了人世,属下是由祖母含辛茹苦抚养大的,如果跟随少帅拨乱反正,征战天下,必要留下我那老祖母一人在这气氛诡秘莫测的帝都,孤苦伶仃的她老人家又由谁来照顾呢!恕属下忠孝不能两全了,等属下祖母百年之後,属下必为少帅摧城拔寨,攻城陷地,在所不惜。”说完行过一礼,转身即走。
“好吧,我也不勉强你了,不过二路军的军营随时为你敞开,大卫拿两百个比齐给他。就算我们对你的赤子之心的鼓励吧,希望以後我们能有并肩作战的机会。”我拍了拍他那并不厚实的肩膀。
好气魄,他毫不拖泥带水的接过那两百个比齐,对我道了声谢,接著又对我说到:“少帅,以北岛.明的精明一定会发现你们出城了,少帅,你自己保重了,各位兄弟你们也保重了,送君千里,终须一别,小弟我就告辞了。”说完,就拔腿而去,霎时就消失在丛林之中了。
大卫屏住呼吸,把耳朵贴在地上,听了一会儿,马上起身向我说道:“少帅,帝都有骑兵出动的迹象,我们还是快走吧。”
以追风如此龙驹坐上三个人应该不会有事吧,我向追风指了指母後和怀中的小天,它点了点头,看来是毫无问题,而这时怀中的小天动了动,醒来了。他用手擦了擦水汪汪的大眼睛,看了看已经变得乌黑的四周,再看了看我,接著就拍著小手欢呼道:“哦,哥哥带我出来玩了啊,哥哥带我出来玩了啊!我们来捉迷藏,好不好?”,就要从我怀中下来。
我们被他闹得哭笑不得,想不到逃命的事竟被他当成了一个游戏,现在就隐隐听到从帝都传来的马蹄声,如果还让他闹一阵,我们就只有等著被活捉了。
“小天,我们骑马好不好?”於是我露出後世称为大帝天使的微笑对著他说道。
真诚的笑容配上那碧蓝眼眸中射出的深情马上让小天一愕,也看得其他人一呆,都迷失在我这让他们如沐春风的笑容里。
(多年後,庞大的帝国内,从流著鼻涕的黄毛丫头到满脸皱纹的老妪,从市井里的小混混到已经身居高官的大员,无数人争相宣称自己为帝国的诞生付出了巨大的努力的原因,其中最大的原因就是因为我的那种微笑征服了他们,而被我那个微笑“欺骗”了的要不就已经是能独当一面的元帅,要麽就是默默的为了帝国的强大绞尽脑汁的那几个重要官员,而剩下的就全在我的後宫里,直到後来,我有缘能体悟到《创世录》中玄奥精深的预言,才知道那个微笑是要付出代价的,第一个看到我那种微笑的人将会。。。。)
小天到底还小,不知道这个笑容是否含有其他的杂质在里面,擦了擦眼睛看了看我,从迷失中回过神来,又看到站在我身边的追风,眼睛一亮,马上对我说道:“好耶,这麽漂亮的马,我还是第一次看见啊,哥哥,我要骑马啊!”接著就要从我怀中凑到马上去。
我把小天交给母後,第一个翻身上马,接著把手伸给母後,母後把小天交给我,我把小天提上来,把他放在我怀中,接著又把母後拉上来。让她坐在我的身後。
“抱紧了,母後。”我对著母後说道,拍了一下马臀,风驰电掣的往星河城赶去。
在赶了大约半个小时的路後,终於可以看到星河城的轮廓了,过了它,我们就安全多了,到西北大营的路四通八达,到时候他们的追兵就不能猜测出我们会选择哪条路。我们逃出生天的机会要大上几倍。
来到星河城外,天空突然被火把照得通红,城门大开,一员骁将全身披挂驾马冲出城来,其後数以千计一色精亮白盔的骑兵鱼贯而出,成锥形,整整齐齐的排列在他身後。全军动作迅速,军容鼎盛,深得要领,他是一个对排兵布阵非常有讲究的将领。如果在帝都范围之内还有这种出色的人才,那就非我小时候的好友黎鑫.佳洛莫属。
他,我还有柳儿可是从小玩到大的,更和我一起到明克公国读书,(据说是父皇要他来保护我)我,他还有几个在学院认识的好友更是在学院中义结金兰,成为异性兄弟。只是後来他由於不知名的原因关系,没有能够到二路军去,而被父皇给了一个帝都近卫军将军的职位,镇守星河城。其实以他的大才,就是让他当个元帅也是屈才了。以他的造诣在别国肯定是独挡一方的人物,可是这几年由于西北战事频频,没有聚面的机会,难道他也被北岛.明收买了吗,如果这时候被他这麽一阻挡,我们就只有束手就擒了。
永远的朋友就真的不会有吗?小时候你是那麽的照顾我,结拜时的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誓言犹在耳边响起。难道都是假的吗?难道这都只是我的一厢情愿吗?难道兄弟情意就这麽轻易的断送在北岛.明手里了吗?二哥,不,黎星.佳洛,我对你太失望了。
正在我为这事难过的时候,後面马蹄声已经由远及近,只要片刻耽误,我们就人头不保了,而黎鑫.佳洛把长枪往後指向城门,骑兵们马上分开站在城门两边,整个城门前就只站有他一人。
我大声说道:“生死与共。”
这是我们当初在皇室学院结拜时说的誓言。我嘲讽般的说出当初结拜时的誓言。
他大喊一句:“qing动天地。”,举枪带兵冲了过来。
看来他还记得,可是你又为什麽这麽绝情呢?我抽出神剑,勒紧缰绳,要母後抱紧我的腰,对著亲兵们说道:“我们杀过去。”於是跃马扬鞭,往他们冲去。这时的我失去理智了,接连的打击让我已经不想用大脑来思考问题。
虽然我已不是第一次面对这种骑兵的冲锋,可是坐在过山都如履平地的追风的身上都感觉得到大地在颤抖,虽然那些骑兵坐骑的脚力不一样,可是在那些优秀的骑兵的控制之下,那铺山倒海的阵行竟只比刚才稍微松散了一些,只留下黎鑫.佳洛身旁仅容各五骑而过的缝隙,远远看来他们就像一波波的水浪被划开成两半仅仅留下中间的一朵浪花般。由黎鑫.佳洛训练出来的他们,他们如果没有这麽好的素质,那就真的稀奇了。
可是这并不是冲锋的阵行啊!怎麽要留下一丝缝隙呢?我纳闷不已。
由自己和自己兄弟的部队交锋,这种滋味还真说不清的心痛啊!
仿佛要把脸撕开的寒风吹得脸生生发痛,那被飞快甩到身後的景物竟然让我都有些想吐的感觉了,马速越来越快了,就要和他进行马上的交锋了,而此时怀中的小天紧紧抓住我的衣服,而抱住我的母後的身体也开始颤抖起来。亲兵们也都有些紧张,毕竟这是一场实力相差有如天地的对抗,不过他们看到我坚决的眼神,马上都抽出佩剑,互相对望了一眼,随著我冲了上去。
就在我面前百米,他突然喊道一声:“兄弟义气!”稍稍把自己冲势的方向往我的左侧让了一个马位。
原来他还记得我小时候的那句玩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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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洛哥哥,如果以後小云要逃命了,你放过小云好吗?”
“傻瓜,你是帝国的皇太子,你逃什麽命啊?就是要逃命,我们也要两个一起逃啊!呵呵,没有你的日子,佳洛哥哥可就无趣了啊!”
“可是有一天小云犯了错,父皇也不宽恕小云,小云不就要逃命了吗?如果父皇要你来抓我,你就放了小云,好不好啊?佳洛哥哥!”
“不,如果皇帝陛下,要我抓小云的话,嘿嘿,我就率兵冲过来,抓住你打你几屁股。再把你送给陛下,看你怎么惹和蔼可亲的陛下生气的!”
“佳洛哥哥,你真的要抓小云吗?小云好可怜,好可怜啊!呜呜呜呜…..”
“你也是个小男子汉了啊,怎麽能这麽容易掉眼泪呢?…好了,不要哭了啊!哥哥怎麽会抓这么可爱的小云呢?到时候哥哥就放你从我右边过去,好不好?”
“好,这可是洛克哥哥你自己说的啊!男子汉说话要算数啊!哈哈,今天有四十九个人说以後会放小云一命,洛克哥哥你正好是第五十个。呵呵,如果小云坚持下去,到时候,全大陆的人都放小云一命,小云就可以活两次了,洛克哥哥,你说小云聪明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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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剑收起来,聚起全身力量大声说出:“日月无光”,说出後,压在心口的石头也被我吐出来了,心中的郁闷一时被失而复得的喜悦心情所替代。顿时神清气爽。
二哥是不会要我的命的,这时的我深信不疑。
他终於和我擦面而过了。看了我一眼。凑到我耳边说了一声:“三弟,保重!”又抬枪扬鞭往前冲去。
终於让我看清楚了许久未见的二哥,他眼神还是那样的锐利,容貌仍是那样俊秀,但是眼眶周围浮起一圈黑色,但是看我的时候是那样的深情,但是如果加上那惨淡的笑容,怎麽好像是见最後一面呢?包含著那麽多的嘱托,那麽多的期待,那麽多的留恋。
当我和亲兵们从他那训练有素的骑兵间穿过的时候,那些骑兵们整齐的把长枪举起来,异口同声的向前大声呼喊到:“恭送殿下!”整整齐齐的举起长枪,那已被他们抹得雪亮的长枪把月光反射照在地上,把整个地面照得竟如一条银色的地毯一般,在经过我的时候,把头转向我,我从他们的眼中看到的是兴奋,羡慕与敬佩也许还有一点点的嫉妒,接著收枪,从两个方向跟上他们的主帅。那两条白浪的缝隙马上被填满了,这时候的他们才真正变成了冲锋的阵形。才真正变成了与敌死战的醉心阵形。
原来二哥本就打算放我走的,他那深深的黑眼圈也必定是为我担心而通宵未眠而熬出来的吧!可是我却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当他看到我拔出剑要和他决斗的时候,他一定很失望,很伤心吧!
“二哥!”当我把头转向身后,终於喊出来的时候,一丝缝隙中,二哥那披风上的黎鑫家族的紫荆花族徽突然颤抖了一下,好像紫荆花开,争奇斗豔,分外妖娆。
“杀!”二哥大喊一声,冲入追兵中,和他的那些骑兵们一起开始冲锋。
二哥竟是要为我断後,原来那眼神,那微笑的意思分明就是诀别,千言万语尽在其中,二哥你对我如此大恩,叫小弟如何报答得了啊!“二哥,不要啊!”我冲著他们交战的地方大声喊道。可是声音却已经被双方铺天盖地的厮杀声所掩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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