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主仆踏上密尼匹亚平地之后第三天,也即离开边缘小村后两天,密尼匹亚帝国上空开始飘落夹雨雪。幸好冰和庞克已经到达一处较为繁华的小镇,站在旅馆第二层看着飘落的雪花雨滴。
旅馆的老板对于两人穿得特别少非常奇怪,和善的问了小孩模样的冰一句。冰微笑地对老板说:“这点温度不算冷。可以这样形容,如果老板你曾经游过大海,绝对不会为小河大举准备的。而我们,经历过更冷的环境,这种温度,并不值得我们穿许多身服。”
老板本来还想调侃大小孩,但见到庞克傲慢的脸面,知趣地打个哈哈,留下一壶热水走了出去。
冰看了庞克傲慢的神色,轻叹一声说:“庞克,你什么时候才能入下傲慢的面具呢?整天这样会享受不到与人交往的乐趣的。”
庞克仍是傲慢的点点头,不以为然的对冰说:“既然你喜欢与人交往,等雪停了,我带你去人多的地方看看。希望现在的密尼匹亚还像以前一样,人比蚂蚁还多。”
庞克所说的密尼西亚帝国人比蚂蚁还多,并没有任何夸大。密尼匹亚帝国面积相当小,而密尼匹亚能挺下来百多年的原因,与渥美联合国以经济支持不同,而是靠皇家的魅力——密尼匹亚一世,第一代国王,是百年前黑暗年代九骑士之一。即使密尼匹亚帝位下传三代,密尼匹亚皇家武艺仍令人不敢轻视。
而密尼匹亚佣兵,也是帝国的特产之一。密尼匹亚帝国境内虽然不尚武,但在密尼匹亚皇家亲自传授武艺之下,民间对于武艺的修炼,却比周围国家都勤奋。所以密尼匹亚出产的佣兵不但有礼斯文,而且精通武艺,最受周围各国的欢迎。加上密尼匹亚地处偏北,人口稠密,即使攻陷城池,亦难以统御身带武艺的亡国之民。几个因素加起来,密尼匹亚帝国虽小,却无人敢碰。
等雨雪停下,庞克带着冰前往小镇街市。冰*密尼匹亚终于见到什么叫人群了。数不清的男男女女,老的小的中的,都挤在一条街道上,攘攘闹闹,街头有几个稍有身份的,骑在马上,也只能在仆人牵引之下缓缓前进。
庞克得意地傲然望向人群,挑战地看向才七岁的冰。冰*密尼匹亚,冰封一族与密尼匹亚四世的结晶,冰封一族少见的天才,在勇士庞克眼里毫无缺点的完美族长,此时却在庞克眼前,睁着惊惶失措的眼睛,手足无措的在原地颤抖不已。
庞克正奇怪冰为什么有这种反应,少年天才已经转身往旅馆飞奔而去。庞克伸手握着背上不离身的巨剑剑把,四处审视着,努力寻找足以吓怕冰的危险人物。但街上除了奇怪注视着庞克这个一般壮硕,手握巨剑的外国人,虽然没几人真正恐慌,但存在危险的人物却没有。
庞克放下眼前的人群,飞转身往旅馆赶去。
当庞克推开房门,看到冰正卷着被子躲在里面瑟瑟发抖,忍不住大笑起来。只有这时候,庞克才发现即使天才如冰*密尼匹亚,原来也有缺点,甚至还有少年天性。
躲在被子之下的冰小心揭开被子一角,露出一只眼睛惊慌地往外看。他真的很怕,在面对人群的时候,冰莫名开始发慌起来,街上来来往往的人好像都看向他,审视他的外表,倾听他的说话——冰从小都没经历过如此境况。
庞克逗弄眼前的少年说:“人群,是不是很可怕?”
冰蒙着厚厚的被子,认真点点头说:“太可怕了。虽然没危险,可是……人人都好像看着我,很可怕。”这下到庞克愣住了,他可没想到有这种情况发生。
最后庞克给冰买了两件从头到脚蒙紧的长袍,就是普通远行传教士穿着的那种,但帽兜特意加大,可以将整脸藏在里面,才将冰的窦况解决。从没穿过长袍的冰对碍手碍脚的服装非常喜欢,向老板借来针线,细心地绣上精美的花纹。
冰绣的是冰封一族供奉伺堂石柱上的花纹,有夹着雷电的怒风,有席卷一片的火海,曲弯绕逸的水纹,以及稳重的山峰。庞克接过刺绣过的长袍时,不是惊讶,而是放声长笑。冰封一族男子会刺绣并不是怪事,事实上男性冰封居民甚至比一般女性作更多的繁锁家务,族内普通认为家务是生存技能之一,也是享受根源,不精通室务,不能算作达人。庞克笑的是冰刺上的花纹,以他的话说:“冰,你可以作我族的传教士了嘛!”
冰非常奇怪,指着弯弯曲曲的纹路说:“这些不是魔法纹吗?四系魔法元素,刚好包含其中——鼓动的风,怒吼的火,柔软的水,稳重的土,四系。”庞克的笑脸立时凝结,惊骇不已地看着冰,族里没有任何人说伺堂里的花纹是神秘的魔纹,以致庞克也不知道冰所说的是否正确。
冰用脸磨擦着绣得精美耀眼的长袍,心醉不已的说:“扮传教士不好玩,如果我是个魔法师,那才叫威风呢。”情敢冰绣上这些花纹,竟是为了扮魔法师?庞克再一次感到冰的少年心性。
休息够之后,辞掉旅馆,两人又轻装上阵。冰一袭长袍,足踝处缚着一把匕首;庞克皮服,背巨剑,无任何冗物。两人只带两袋金币,观看着密尼匹亚周围一望无际的平原,欣赏着密尼匹亚境内风土人情。
秋季后期,处于平原地区的密尼匹亚帝国居民纷纷忙碌着收割作物,同时用新鲜的谷物制作出香美的食物,在每个路口兜售着,借以赚取少许家用补贴。庞克在小镇已经将金币兑换成银币了,两人一路吃着香美的食物,累了投靠简陋的旅店,看着了无新鲜感的金黄色谷物,往密尼匹亚帝国的首都走去。
密尼匹亚首都,因为帝国面积太小,没有正式起地名。俗称都叫松宫堡垒,因为帝都依靠一处岩石为基台,建起高高的堡垒式建筑,面积极大。皇宫处于堡垒的中央最顶端,是座圆形的建筑,四周松树围绕,翠绿宜人,有松宫之称,是密尼匹亚标志境物之一。
冰行走了六天之后,远远可见松宫所在的松宫堡垒了。远远看去,松宫堡垒像平原上倒扣的一只巨碗,从平地而起,极之气派。冰看着自己出生之地,惊叹不已,拉着庞克望着松宫堡垒拔腿飞奔。
其实松宫堡垒仍相隔极远,因为松宫堡垒地势很高,在平原地区没有突出的障碍物,很远的地方就可以见到其雄姿。在冰奔跑累了,庞克才就近找了处旅馆住下来。靠近密尼匹亚皇宫,周围平原人口更加稠密,相隔不远即有一处城镇,分布在松宫堡垒周围。
而且这种地方,更是密尼匹亚顶尖佣兵出产处。这里不但有堪称世界最好的武风,而且有著称大陆的武技——密尼匹亚一世亲自流传下来的武技。松宫堡垒周围没有正式军队,但却有大陆上最稠密的佣兵团驻地,就算某一幢小楼,或者一片不起眼的平房,很可能就是某支在外国久闻其名的著名佣兵驻地。
这些佣兵团就是密尼匹亚最强劲的武力后台,也是震慑大陆的武力之一。密尼匹亚帝国只有一支正式的皇家军队——驻扎在松宫堡垒内的雄狮骑士团。这支骑士团的骑士,多数由堡垒外最优秀的佣兵组成,加上松宫堡垒国王亲自调教的军官,组成这支战力排名第二的著名骑士团。
雄狮骑士团的战士来源于其精湛的武技,以及十一人一小组的致密集体作战方式,所向无敌。只有十多年前,对抗大陆最强大的国家——威德天那所属天威骑士团,才在其厚重的铠甲、精良的兵器之下失利一次。也因为那次作战,密尼匹亚与威德天那结下了国恨。幸好威德天那要攻打密尼匹亚帝国,必须穿过同样仇视它的毕福迪努和明肖帝国。
毕福迪努——明肖联盟虽然比威德天那弱小,但两国都拥有黑暗九骑士后裔,其中毕福迪努国力较强,幅地较大,拥有两位骑士后裔,所列战阵严谨雄厚,作战沉着有序,号称最难击破的盾型军队。而明肖帝国则是由另一位九骑士后裔所建,地处荒凉贫寒地区,身处其中的人民与野林草原等地的野兽共同生存,出产的战士更是亡命之徒,相传明肖帝国士兵作战之时以热血解渴,腐肉作餐,每杀一人喜欢切下其头颅作纪念。明肖最著名的兵团莫过于野兽骑士团。骑士团由九骑士之一的兽骑士拜莫得所建,座骑并非传统的马匹,而是各种各样的野兽——从草原上的野鹿到狮子,从森林里的老虎到巨狼,不一而足,据说野兽骑士团到处,声势惊人,状若兽奔。
也即离开边缘小村后两天,密尼匹亚帝国上空开始飘落夹雨雪。幸好冰和庞克已经到达一处较为繁华的小镇,站在旅馆第二层看着飘落的雪花雨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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