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it,难道我是盗墓者吗,为什么每次这样的活总让我干?”
罗伯特嘴里不停的嘟囔,发泄着心中的不满。他生性爱杀,手段也很残忍,可是在这组人员里,特鲁兹比他强壮,大、小约翰是兄弟两个,人多势众,所以沿途翻挖埋藏的尸体,寻找目标的力气活都落在了他的头上,这次也没有例外。
“罗伯特,你在地里刨蚯蚓吗?动作快一点,特鲁兹他们已经把火力吸引住了,你还在磨蹭什么?”
哈维倨枪打出一个点射,吸引了面前的一个火力点后迅速转移了一个位置,举着望远镜观察着战场。这次行动太仓促,而且没想到会遭遇到如此强烈的抵抗,原以为是手到擒来的事,所以在装备上食物唯恐带的不够,多多益善,而有效的单兵装备比如夜视仪、热成像仪之类的压根就没带,这让他庆幸不已,否则如果对手也同样拥有这样的装备的话,那眼前的偷袭就和送死没什么区别,战场上单方面的透明让他对局势的把握成竹在胸。看到罗伯特在侧后还不能发起及时的攻击,这让他难以容忍,不由大声斥喝。
“头,你知道这些黄种人对我来说长得简直都一模一样,要准确的辨认出谁是谁那不是一件轻松的事……”罗伯特跳入了人群临时挖的雪地战壕,嘴里一边分辨,一边把步枪背在身后,右手拔出手枪,左手手持袖珍手电筒,找出遗留的尸体,一具具进行辨认。辨认时也很小心,枪口先顶着脑袋,然后去摸颈动脉,确定对方是不是诈死,防止被偷袭,他们是这一行的行家,自然不能在这上面被钻了漏洞,那样就算死也很丢脸。冻死的人是在睡梦中死去的,因为没有感觉到痛苦,所以脸上也没有呲牙咧嘴的吓人表情,但也决不会好看。就这么短短的几个小时停顿,遇难人群中又有几个身体孱弱的倒下了,没有条件去埋葬他们,这让罗伯特少花了不少手脚。
前面打的热火朝天,罗伯特被枪声勾引的心痒难搔,飞快的绕着战壕转了一圈,看到男性就一脚踢开,如果是亚洲女性就拿着照片仔细比对,任务已经失败了一次,如果再不能给雇主一个满意答复的话,那他们这群丢了北爱共和军颜面的人就不用回去了,组织不需要废物。在确定目标还活着后,他立刻向哈维报告了结果。
哈维怒斥:“够了,你动作太慢了,难道你在给那些遗体整容吗?立刻从背后发起攻击,现在没有人注意你这头。”
“行了,头,这些菜鸟你就交给我吧。”罗伯特大大咧咧的回答,把手枪和手电放回去,重新取下步枪,从战壕里探出头了望着,他的目光完全被前方喷着火焰的枪口所吸引,没有注意到身后一个黑影从战壕的雪壁里无声无息的滚了出来,黑色的利刃在他的手里没有泛出丝毫的光芒。
一只大手捂上了罗伯特的嘴巴,临死前罗伯特只看见了一蓬迸溅的鲜血,在寒冷的夜空里它散发出一团热气。死亡来的如此突然,以至于罗伯特的眼神里连恐惧都来不及蔓延,残留的意识里只有惊讶,这里居然能有人以他们最熟悉的手法杀了他,不可思议?
李晓把尸体慢慢的放下,双手打着哆嗦从背囊里摸出酒壶,对着喉咙猛灌了下去。刚才一击他鼓起余勇,已经耗尽了他全部热量,以他单薄的衣装在雪里埋伏了这么久,一般人早已僵了,更惶论还要以最敏捷的手法杀人,如若刚才一击失败,以他的体力未必就是对方的对手。当然他可以用枪,他留下了一只手枪,但枪声一响,惊动对手,浑水摸鱼进一步扩大战果的目的也就宣告失败了。他和尼克商讨出来的计划是尼克带着人群先动吸引恐怖份子的注意力,而他滞留在后面来个出其不意前后夹击,现在第一击出人意料的顺手,恐怖份子丝毫没有察觉,那么死者身上的服装就要好好利用一下了。
等衣服套到了身上,酒精也随着血液运行到了四肢,李晓的手这才恢复了平稳。本来适合埋伏的保暖服也不是没有,光缴获就有三套,随便凑出一套给李晓穿上,这次行动的保险系数也可以大大增加,但没有人有这样的表示,你总不能去从人家身上强行扒下来吧?
就着酒再吞下一块高热量食品,李晓感觉到一丝活力回到了身上,靠在壕沟里恢复了一下体力,炒豆一般的枪声令他不敢再耽搁,把死者的全套装备套上,抄着枪爬出战壕,向着枪声最激烈的方向潜行而去。方向很好辨认,而且绝对不会摸错,枪口上喷出的火焰把每个人的位置都暴露出来,只不过外围的火焰跳动的很灵活,不停的移动着位置,而内圈的火焰则总是固定在一个地方,这就是经验上的差距,虽然李晓再三提醒,但这些没摸过枪的平民一紧张估计除了扣扳机,其他什么都忘了,李晓只希望他们别把子弹打光了,那样真的就只有束手就缚任人宰割了。
枪声掩盖了李晓发出的声响,直到离前面一个黑影十几米的地方那人才发现有人在向这边接近。他停止射击把枪口对准李晓,喝道:“是谁?罗伯特?”
李晓没有回答,只是枪口略略抬高向人群里猛射一阵,然后一个翻滚向那人接近。向对面开火那毫无疑问当然是自己人,况且护目镜遮住了大半个脸,帽子罩着头,别说是在漆黑的夜色下,就是大白天抛开服装上的差异想准确的看清一个人的相貌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现在是根据事先安排的进攻方位来确定身边的同伴是谁。那人看了一眼李晓,用嘲讽的口吻道:“罗伯特,你似乎迷路了。”
李晓也不作声,在他身边专心致志的向前方喷泻着子弹。“这个笨蛋!”那人嘀咕了两句,见罗伯特只顾埋头开枪,毫无反应,也就懒得再理他了。见那人不再注意自己,李晓心里一喜,拔出匕首,放下枪,猛的一跃而起向那人的心脏部位一刀插下。
“当”的一声,刀尖似乎接触到了什么硬物,没有插进肉体,而是从那人的肋下滑落,撕裂一片衣襟,露出里面黑乎乎的防弹衣。李晓怎么也没想到这个人竟然穿着防弹背心,他已经连杀了几个恐怖份子,还没有人穿着笨拙的防弹衣,思维上的惯性导致这一刀意外的失手了。
“你不是罗伯特?”那人回过身,又惊又怒。回答他的是冰冷的刀锋,他奋力滚开,接着只感觉手腕剧震,步枪被偷袭者一脚踢飞了。
惊怒的语调从通讯器同时传入其他同伴的耳中,哈维的镜头迅速找到了他们,镜头里两个身影扑打在了一起。他大叫道:“哦,见鬼,大约翰遭到了袭击,特鲁兹,快去支援!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特鲁兹迅速赶了过去,但是雪地里两个翻腾的身影让他根本无从辨别敌我,他喘着粗气发着愣,枪口不停的移动,不知该对谁开枪。
“笨蛋,用燃烧棒照明!那个不是罗伯特,对他开枪!”眼见局势失控,哈维迅速向这边赶来。
特鲁兹受到提醒,引燃了一支燃烧棒扔在了两个黑影身旁,“吱吱”燃烧的火光在黑夜中分外明亮,所有人的目光都被吸引了过来,进攻停顿了,震耳欲聋的枪声也不约而同突然间停止。光圈里两个人在做着殊死搏斗,但二人的衣装、身形还是很好辨认的,见大约翰胳膊上被连划了几刀,鲜血淋漓,完全落在下风,特鲁兹立刻举枪瞄准那个假罗伯特。突然他的枪口被抬了起来,一串子弹射向了天空,一个声音在他耳边怒吼道:“混蛋,你想连我哥哥也一起射死吗?”
小约翰怒视着特鲁兹冲了上去,近身肉搏移动没有规律可寻,开枪很容易导致误伤。
“哥哥”两个字落入李晓的耳中,他心中不由一动,本来要割开对手喉咙的一刀蓦地手腕一翻,变成了刀柄在太阳穴上重重一击,大约翰双眼发黑,倒在了地上。李晓扑了上去,刀贴在他的喉咙上,架起了他,喝道:“站住,别动!”
小约翰一愣,停下了脚步,举枪对准了李晓。这时哈维也赶了过来,喊道:“开枪,杀了他!”
李晓左手掏出一枚手榴弹,握下手柄,咬掉了保险,大声道:“开枪吧,如果你们不想要这个人的性命了!”
小约翰大吃一惊,推开特鲁兹的枪口,急道:“别开枪,哈维,别开枪!”手榴弹已经被拔掉了保险,只要手柄一松开就会爆炸,那样即使子弹能准确的击毙抓住哥哥做人质的混蛋,但结局仍是同归于尽,处在爆炸中心的大约翰绝对跑不了,兄弟情深,小约翰绝不能眼睁睁开着哥哥去死。
看见小约翰的举动李晓暗地里松了一口气,要以以往和恐怖份子打交道的经验来看,这种愚蠢的举动不会产生任何效果,因为几乎没人会把同伴的生死放在心上,如果不是因为恰巧听到了里面有兄弟两个,也许人质这一招会起点作用,李晓宁愿当场拔出手枪反抗被乱枪打死也绝不会干这种傻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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