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山脚下的岳家村,只是一个朴素、平静的小村子,村民虽然不多,但是到了赶集的日子,市集上还是很热闹的。
今天恰巧就是这样一个热闹的日子。
市集上唯一的小酒肆已经坐满了人,人们坐在一起,海阔天空地聊着天,无非是些东家长,西家短的事情,只偶尔从某个桌子上爆发出一阵意义不明的大笑。
眼看快近中午,门帘一挑,进来一个红衣姑娘。众人只觉眼前一亮,仿佛面前有一团火焰飞舞着,顿时止住了话音。
只见那个姑娘一身白底红边的劲装,不知用什么材料织成,紧紧包裹出少女特有的玲珑曲线。腰间斜扎着一条宽皮带,上面用金线镶着边,末端拧成个精致的挂穗,自然地垂在身侧。
她的上身套着一件红色的短靠,在胸前有一个金黄的下弦月图案,月尖向上,短靠肩窝处各缝着一个扣帕,刚好在下弦月的两个尖儿上。身披一件和短靠同样颜色的红披风,却并没有像一般的披风一样拉上肩膀,在脖项前挽扣,而是从臂侧拉到前面,直接扣在短靠的扣帕上,后氅很随意地顺着肩、臂滑下,这样一来,几乎整个肩膀都露在外面,可那位姑娘却毫不在意。
一头乌黑的长发却仅用一根银簪将鬓角至头顶的部分盘起来,而这样做的目的似乎也只是为了防止头发滑到额前碍事罢了。
她的脸上蒙着一张红纱,鼻子以下都被遮住,只能看到一双清亮有神的眼睛,闪烁着火焰般耀眼的光芒。
这一身装束没有丝毫的珠光宝气,可简单中显得干净利落,倒另有一番江湖儿女的豪气。
她手里提着一个狭长的布包,比剑长,比棍短,看上去沉甸甸的。
伙计一见,急忙上前招呼:“姑娘,您里边请!”
红衣姑娘扫了一眼酒肆,见每张桌子上都坐了人,便轻轻道:“没有位子了?”
“有!有!就是……得拼张桌子了。”伙计边说着,边注意着姑娘的反应。
姑娘略一沉吟,反正自己也只是歇歇脚,喝口茶,拼桌子倒也无妨。想到这儿,便微微点点头,跟着伙计走到窗下的一张桌子前。
走到桌前,姑娘便是一怔。
这张桌子确实已经坐了一个人,可是,来这酒肆的,有喝酒的,有吃饭的,有聊天的,却没有一个像这位一样——睡觉的!
姑娘微微一笑,要了壶云雾茶,两碟小菜,坐在这人对面,好奇地打量着他。
那人看上去也很年轻,可是明明已经开春的天气,却把整个身子都裹在一件银狐皮滚边的白缎大氅里,让人怀疑现在是不是还在腊月里。他似乎还没察觉到对面坐了人,枕着胳膊睡得正香。
真是懒虫!姑娘心里笑道,来喝酒吃饭居然也能睡着!
当下也不再理会这瞌睡虫,自顾自地品着香茗小食,听旁边的酒客闲聊。
“哎,听说了吗,西边的庄子里这几天闹鬼。”
“可不是嘛!就是前天夜里,我路过的时候,亲眼看见一个白影在里面晃来晃去的,吓死我了。”
“你看见了?那是不是那位小姐的……啊?”
“别提了,我吓得什么似的,逃命都来不及,还敢确定是哪位吗?”
“呵呵,你又没干亏心事,怕啥?要真是那位小姐,人家冤有头债有主,怎么也不会找你头上!”
“话说回来,三年前那场火烧得可是真邪呀!”
“说的是呐,整整烧了七天,那火都是金色的!”说着,那人四下看了看,凑到同伴的耳边,小声地嘀咕着。
“听说,第七天夜里,那么大的火,忽地就灭了,然后从里面……走出来一位火神娘娘!这准是火神爷看不过去了,正是他老人家的节,偏偏有人不干好事,所以就派了娘娘下来收拾他们。”
“怪不得,听说就是那年二月,镇江府就走了大水,府衙都烧成炭灰了!”
“镇江?那不就是……”
正说着,进来一个贼眉鼠眼的小子,两人互相使了个眼色,齐齐地噤了声,只是埋头吃饭。
不仅是这两个人,酒肆里的所有人一见他来,不管正说什么话题的全都住了口,低下头喝酒吃饭。
酒肆里顿时只剩下杯碗筷子轻碰的声音。
那个睡觉的裹着白狐氅的青年似乎不习惯突然而来的寂静,磨蹭着换了个头枕的方向,却在扭头的时候,有意无意地瞟了一眼红衣姑娘手旁的布包。
那小子一进来,也不理会伙计的招呼,径直走到这张靠窗子的桌子前,撇了撇嘴,一拍桌子:“就这儿了!”
伙计立即显出难色,这不明摆着要赶人走吗?哪有做生意赶客人的?可是,这位……又真惹不起……只得为难的看着坐在桌前的两个人,支吾道:“要不……劳您二位的驾……这顿算小店请的,您看怎么样?”
姑娘本不想在这里惹出什么多余的事情,可一抬头,看见来人的脸,姑娘的脸色“刷”地沉了下来。
这张脸,就算已经过了三年没见,自己却怎么也忘不了,三年前,带兵来抄岳家庄,总是跟在杨沂中后面煽风点火的——冯忠!
虽然不知道自己是如何从那场大火里逃出生天的,但是自己真的庆幸可以活下来。
作为“银瓶”的自己已经在那场大火中死了,现在的自己活下来,因为这不仅是云哥哥的心愿,也是可以为爹爹和云哥哥、张大哥报仇的唯一选择。
本来这次回岳家庄,是因为听说庄子里闹鬼,所以想回来探个究竟,没想到居然碰上了这家伙!他现在居然还留在岳家村?一定是秦桧留下来做探子,监视村民的。
一想起三年前的情景,姑娘不禁握紧了手边的布包,一股杀气渐渐扩散出来。下一刻,就要出手结果了冯忠的性命。
就在这时,一直伏在桌子上的青年发出了几声轻咳,声音不大,却清清楚楚地传到了姑娘的耳朵里,几乎同时,她隐约感觉到身后还有几股暗藏的杀气,刚刚自己过于冲动,只想手刃眼前这奸贼的走狗,竟然完全没有注意到此地竟还有高手存在!
当下收敛心神,感激地看了对面的人一眼,不管他是有心还是无意,这刹那间却救了这酒肆里的客人。
若是自己真动起手来,虽然未必会输,可这在场的客人却未必能够一一保全。
原以为自己这三年已经练熟了凝神静气的功夫,没想到,真碰到仇家还是难以自控。看来今天是不能在此动手了,只是白白便宜了冯忠这小子!
想通了,姑娘便不多逗留,也不再看冯忠一眼,丢下一块碎银,阻止了伙计再说话,转身走出了酒肆向西去,临出门扫了一眼身后的角落,暗自记下了那桌上四个人的样貌特征。
待姑娘走出门,伙计的心才算放到肚子里,他心想,好家伙!这姑娘刚刚好吓人呐!让个桌子罢了,怎么却像要杀人似的?害得自己连大气也不敢出!相比之下,这个睡了一上午觉的公子看上去可是和气多了。
冯忠还不知道自己刚从鬼门关绕了回来,尤自鼻孔朝天,几个手指头轮流敲着桌子,一副不耐烦的样子。
伙计一看,刚要上前,却见那青年已经缓缓地起了身,他这一抬头伙计才发现,原来他也是一个眉目俊秀的人,而且目光清澈如碧水,丝毫没有豪门公子不可一世的气派。只是看上去面色有些苍白,似是大病未愈,又一副好像没睡醒的样子,叫人怀疑他随时又会倒下去继续酣睡。
那人也不说话,从怀里掏出五个铜钱放在桌上,抬腿就要走。伙计一见急忙拦住,道:“客官,小的已经说了不要您的银子了,更何况您不过要了杯清水,哪用得了这么多?这银子……小的不能要。”说着就要把银子还回去。
那人没接银子,却还是往外走,只在走过伙计身边的时候,像是自言自语,又恰巧可以让伙计听见,“你还是那么老实啊。”
伙计一怔,这个人怎么好像和我很熟呢?我认识他吗?
不理会伙计呆在原地发愣,那青年径直出了酒肆,站在街口,把白大氅裹紧了些,轻轻呼了一口气,也向村西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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