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莫晦来了,这回还带着一辆马车,马车上装着十匹蜀锦,金条百两。[燃^文^书库][www].[774][buy].[com]
“竟是蜀锦,老天爷,听说这东西比绸缎还贵呢!”
“而且还是圣上赐下的,估计是最好的蜀锦!”
远处,有围观的村民私下里议论纷纷,羡慕的看着小鱼,准确的说是她手中那匹颜色鲜活的蜀锦。
接着目光左移,见到苟乐与虎骨县父母官有说有笑,不由暗暗感慨:瞧瞧人家,这才刚来多长时间,不仅跟县令说说笑笑,还得到了陛下的赏赐,真是人比人气死人。
“老公,这玩意料子真好,比咱以前的衣服还好!你快看看!等回来让小蓉忙帮做套衣服,穿起来肯定好看!”
小鱼欣喜地捧着蜀锦,凑到苟乐跟前小声笑着,对面宋莫晦见状微微一笑,脸上似乎也露出了一抹羡慕:“这是今岁蜀地上供给陛下的顶级蜀锦,每匹价格不下百金!就这还是有价无市,多少人想买根本买不到。”
苟乐暗自推了推傻老婆,在外人面前这么兴奋干什么,有啥事等没人了再说不行吗?好歹也是地球来的,真给二十一世纪丢脸…
女人一旦有了好衣服就会兴奋的找不着北,小鱼无视丈夫,自顾自的去看剩余九匹蜀锦,边摸还边划分这匹送给谁那匹送给谁。
苟乐偷偷瞄了眼宋莫晦,见他眼神中带着异色,心念转动,若无其事的问道:“宋大人,您平时喜爱什么颜色?”
“本官往日最爱黄色,你瞧,今日里衣的颜色便是浅黄。”宋莫晦翻开衣领,露出里面浅黄色的内衣,说到这,忽然一怔,再抬头双眼微眯:“你小子,这是陛下赏赐的,本官可不敢受。”
见对方看出自己的意图,苟乐喊过小鱼,将老婆手中正好拿着的一匹黄色蜀锦抽出:“既是陛下赏赐,那此物现在起就属于苟乐,而苟乐想把这匹锦丝孝敬给长辈,咱们大魏以孝为尊,想来就算朝廷的言官也不会乱说什么,当然,如果宋伯铁了心不受晚辈的孝心那就没办法了。”
宋莫晦听后仰天连笑三声,心安理得的受下苟乐一声宋伯,旋即招手让身后的闫峰接过黄色蜀锦。
苟乐冲闫峰点点头,侧头时恰巧看见老婆似乎有点不高兴,赶紧趁宋莫晦没发现之前打发她离开,自去烧了开水,请宋莫晦落座,将茶沏好后道:“宋伯,陛下都说什么了,给我讲讲吧。”
宋莫晦呵呵笑道:“辣椒和玉米陛下吃了,龙颜大悦啊!不得不说你小子运气真不错,陛下的口味本就爱吃辣,碰到辣椒简直如鱼得水!这两样作物很快就会传遍各地,到时候适合种植的地方会加大力度种植,各郡各县都会接到差令督促。”
“另外那本西游记陛下也看了,准确的说是看入迷了,从我到京都算起,陛下竟然只用三天时间就看完了,要知道他老人家每日还得上朝批折呐!临走前特意嘱咐我找你索要后续章节,哎,现在宋某也不知道把西游记献上去究竟是好是坏。”
出现这样的状况苟乐也不意外,就像他自己一样,如果找到好看的会通宵,皇上也是人,在这点上想来也会如此。
“晚辈已经把后续所有章节全部写好,宋伯如果愿意现在就可拿走。”苟乐不想管那么多,干脆把皮球踢给宋莫晦,让他自行做主。
“罢了,左右陛下自己想看,做臣子的不好阻拦,到时候让宫里那帮太监头疼好了,反正我看这帮阉货不顺眼已久。”
二人相视一笑,苟乐打着哈哈,对方可以调侃宫中的人,但他不行,一介平民,如果传了出去必是死罪无疑。
“陛下本想封你个爵位,可惜朝臣大多阻拦,想必你也清楚,咱们大魏以武为荣,没有军功很难得到封位。”
耳听此言,苟乐没多少失落感,他只是想在古代安安静静生活下去,只要生命没有危险,任何事情都不重要。
宋莫晦不知道这层缘由,不露痕迹的打量苟乐,见其面色坦然,不由心中称赞,到底是李大人看中的徒弟,光这份从容气态就足够世人敬佩了。
多少人为了得到爵位甘愿抛弃一切,尤其在古代,爵位就代表着从一介草民晋升为贵族上人,这种荣耀对平民的诱惑之大更甚金钱。
“我就不去见李叔了,你帮我给他老人家带个好。”
宋莫晦拿着西游记后续章节离开了,他是跟几名手下走着离开的清河村,那辆马车则被永远留了下来。
这个时代的马车都是木头圆轮,没有胶皮,坐起来非但不舒服还折腾得要命,不过那匹大马却是十足十的好马。
全身雪白,马鬃浓密,马眼黑噜噜的,盯着走到近前的苟乐。
“以后跟着我吧,保你吃香的喝辣的。”苟乐拿出一根胡萝卜喂给白马,拍拍马脖子,这马温顺得很,吃下胡萝卜,蹄子轻轻踩动几下,底下马头,蹭了蹭苟乐的脑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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