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的时候,帅雅回来了。她见到的我还在床上躺着。
“你昨天晚上跑哪去了?”
“喝酒去了!”
“于发,你现在是越来越不像话了。”帅雅一副很生气的样子。
又一天,也就是第二天的晚上,她看到我写的几张稿子,她越发的对我不满意了。为什么会这样呢?你们还是先来看看我写了什么吧。那是我的一个叫《人活2122》的长篇的开头。也就是的第一小节了,如下:
五年前后美妙生活之构思与对照
等了好久终于等到今天,尽管它和我脑子里面当初设想的有很大出入,但毕竟是实现了,我也挤入了成功人士的行列,我感到自己很了不起。我当初努力的初衷也无非是想过上此中表面上看似游手好闲的生活。我的这一追求和当年的余华如出一辙。几年的奋斗证明了我是一个不顾后果全力以赴的人。换句话说,我对自己极度自信。这不是自信的结果那又能是什么呢!
当初没人认为我能在创作上获得巨大成功,在我的那些血亲看来我根本就是一个大笨蛋而且是笨得世界第一流的那种。
刘萍是一个没有读过几年书的世俗女人,传说她只上到初一,上初一不久就因为和男生鬼混怀孕辍学。她现在的老公是个瘦高个儿,很帅的一个男人。这小子娶了她做老婆,人家都说他至少可以少奋斗二十年,当然这是指他在物质方面的奋斗,你不可能指望他在思想上对人类社会有巨大贡献,他不可能会成为尼采、老子之类的家伙,努力一万年也是白搭。他生几个人儿出来还是可以的,他像一切国人一样都好此道。刘萍是个蛮有钱的小女人。她老子五十岁不到生意做得挺大,她在帮她老子打点生意。
曾经,也就是在2001年的时候我在她手下干过两个月的活儿。在这说说我自己,我是个自恋的家伙,中若不写到自己我会像欠了一屁股债寝食难安的。从来,我就不是个安份守已的人,好在我做家做成了,否则真要变成一条社会的大害虫——我对这点毫不怀疑。
那年的我羽毛还未丰满,但已到了十八岁,所以就开始闯荡江湖了,江湖的路上我身不由已。说起来都觉得丢脸,我那两个月的月薪只有二百块,简直是一种人格的侮辱。也就在这年的六月份,我和丁鹏跑到上海去了,你们知道我那次去上海的最大见识是什么么?我的见识是上海不但比南昌大漂亮繁荣妞儿多漂亮会打扮而且那鬼地方的蚊子也比南昌的蚊子大多了,他奶奶的最小的也有一斤多重一只。我这人喜爱热闹、喜欢一切看得见的美好的东西,为了这个我应该留在上海混世界,但我不想让蚊虫那巨大的吸盘嘴把自己的血液抽干,于是我就丢盔弃甲逃回了南昌。回到南昌的我时刻不忘重返上海滩,好比当年跑到台湾省的国民党时刻不忘(可真称得上是意淫不止)反攻大陆,我和台湾国民党一样,至今没有成功。国民党比我还惨,因为它的肚子里长了好多的害虫,其中有一条大害虫,此虫在人体寄生虫学上的术语名称是:李敖。此虫由于长期在有毒素的环境污染情况下生存产生了抗体病毒一般的农药是弄不死它的,要用大陆牌农药,一喷就死。此种农药为什么如此厉害?那还不是我们人民的政府花了巨资才研制成功的。
一扯就扯远了,这是一难得的天赋,所以我不打算遏制它的发展。
刘萍通不过我的美女审美标准,所以她在我眼中不是个美人,她不过是千百万姿色平平的庸俗女人中的一个。但她的情感世界是丰富的,每个人的情感世界都很丰富多彩,此仍电脑控制的机器人无法和人类相提并论的关键所在。至于刘萍是不是一个情感丰富之人,我并不知道,我只是在以已度人罢了。
我现在的生活悠闲、怡然自得,与世无争像小朋友们在保育院里活着。在成名之前看了王朔的那本“看上去很美”,当时就很羡慕书中小主人公方枪枪的保育院生活,没想到这么快得以实现也难怪我有成就感。现在怕的就是疾病突然找上自己。生命在于运动,我得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不能吃饱了就睡,然后就写几个字后又吃然后又睡,长此以往非弄出病来不可。现在我还很年轻,才不过二十二岁(准确的说还差小半年),不能在这个年级就让自己死掉。许多俗不可耐的事我还没干过呢。比如结婚离婚。现在我最想干的事是和一个可爱的小女人过一段时日的同居生活。这也算是婚前的一次大演习吧。许多男女早已把这事当成儿戏一般的干了又干。她们怎么这样?至于我为什么不直接走向婚姻。主要是我认为同居这事对我来说是很有必要的,毕竟我是一个二十一世纪的青年嘛。做为一个现代人不可能不同居的,没有过这种经历将是一生的最大憾事。而且这事是大有考究的,不能马马虎虎了事。特别是在同居对象的挑选上要严格把关,随随便便找个女人同居是粗人的行为,此种人没有水准,我称此种人的行为为嫖客行为。
目前我在同居对象的挑选上还处于考虑阶段,主要考虑这个女子应该附合哪些条件,反正我不会像JKK那样随便撞上个女的就马虎了事的。他正在过着同居生活,由于他赶在了我的前面同居他便以为自己比我前卫了。同居不是前卫的象征。此事是一件十分严肃的事情。
我不相信缘份、天意之类的说法。我要自己亲自去挑个女人而不是上大街上去撞大运。我是写的,是不是就应该找个女作家至少她应该是一个文学爱好者?不能选择同行,彼此太了解了就没了新鲜感会互相瞧不起的。应该找一个崇拜自己的小姑娘。当然她得在十四岁以上,否则会麻烦缠身的,若有人告我诱奸幼女我岂不要吃不了兜着走。也许找个这样的,那点麻烦也没什么大不了,我可以转入地下嘛,同居个三四年小姑娘也长大了。可这是有缺陷的,她虽纯真可爱,但肯定是太浅薄了并不能真正了解我的伟大之处,当你念你写的东西给她听她只知道以崇拜的目光看着你,这时你会觉得她怎么这么蠢。同时你又不能怪她(她毕竟是少不更事嘛)而且你对作品的诠注释解也是多余的,最好别解释——根本就是对牛谈琴、对墙壁说话。问题在于找那些活了小半子的女人结果十有八九也是一样糟糕。
杰人常常感到知已难求这一事实普遍存在。眼下我找个合适的同居者也这么难。等我找到,中国的航天员差不多又该熬游一次太空了。想来,我这小半辈子没有过顺利的事,总是不能心想事成,当年我看见GUIH心里激动,很想和她睡上几觉以过过瘾可她就是不同意,不同意就算了,有一天她会对我刮目相看的。现在就快来不及了,她就要嫁人了,好在现在的社会制度越来越优越结婚离婚无比自由,可以说是充满了随心所欲。当然,我不能太缺德了,我还是祝她幸福吧!希望她俩创造一个现代化的奇迹,永远不离婚。
当年,我说的是在我成名以前,我是多么的可怜的一个人,读者们是不知道,我老是被女人甩。她们把我甩来甩去好像我是她们手中的提包,没办法谁叫我不喜欢搞同性恋呢,那些搞同性的男人一定是不能承受她们的甩来甩去才去搞同性恋的,王家卫那家伙居然以此为题材拍了春guang乍现。她们女人也是,我们又不是她们尾巴上的跳蚤,她们这么喜欢甩?现在我把自己搞得如此著名,当年声名远扬的愿望算是实现了。她们又都像苍蝇似的飞了回了我身边搞得本人煞是烦躁。以前看过一个动画片,片中有一个怒气冲冲的家伙他家有好多武器,机关枪大炮什么的应有尽有,有一只苍蝇跟他捣乱小子不管三七二十一拿起什么就朝小苍蝇射击苍蝇没打到却把个家打得乱七八糟,我现在的处境比他还不如。那些女人是不能打的,打伤了是要陪钱的,打死了我的小命也就没了,此命不可惜问题是我目前还不想死就是死起码也是自己把自己杀死,不是叫人当罪犯给崩了。
我现在钱赚到了,也和好多著名的女人睡过了,可我怎么还是不知足呢!这就是人性的弱点在作祟了——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又何偿不是人类才有的巨大优点?所以我不用担心,因为我是如此的著名,重要的是女人都以和我同床共枕为荣,会有很多女人在那排着队让我去挑。虽然种种先择可以很多,但我不是个随便的人。主要是我这人有点小气不会随便让任何女人男人沾自己的光岂望靠傍我以达到成名之目的。不是不可能——非有在我看来希罕的本领不行。
我决定了,同居的对象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可以用抽签的方法随机选出以减少自己犹豫不决的痛苦。这再怎么说也是一次同居,不必太认真。就算是正式的婚姻此种随机的选择方式不是有多数人在用着嘛?烦就烦在我是与众不同的。这决定了我的美妙生活不能草率了事,有必要从千百万种奇妙的构思之中选出最适合自己的方案。这个构思得以实现的话一定是对本人体贴入微的,否则我难以感到与众不同的舒适,如此而已的生活怎么能称得上是美妙生活。我同居是有目的的,结婚后当然可以离婚,但离婚后得分财产,不是我小气,实在是伤感情的事,都说谈钱伤感情。
一般来说优质的女人分布在两个地方,一是大酒店(如今高级的婊子都在那),二是学校附近。
我不想去大酒店当著名的嫖客决定去大学附近搜索目标。于是我就用一个短篇的稿费在某某大学附近租了套漂亮的房子。我选择此所学校是因为卞琳在这读书,我一直喜欢她。现在我连她长什么样都不记得了,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呢!重要的是我喜欢她。我打电话给小强问他要卞琳的电话号码,他说他没有,让我打电话给明,明是卞琳的堂兄应该知道她的一点情况。
小强有时对我来说就是电话簿。只不过这个电话簿时常对我流露出他的情绪,这很让我烦恼,不好好当电话本要来烦我,他妈的不务正业。打明的手机,关机。打到他家,说不在。小子死到哪里去了。前不久有传言,明和一个美丽的小寡妇同居来着,他可真幸福。小子上辈子一定做猪来着,瞧他现在那操行,对,一定是他前辈子修来的,“有一个美丽的小寡妇,她的名字……”
人人都在从容不迫的进行着同居生活,当然也不是所有的同居生活都值得羡慕,我昨天还见到两个只有一条裤子穿的同居者,我实在看不下去就走开了。你们不要谴责我说我为什么不给予施舍?我是穿了两条裤子来着,而且当时处于天突然转热的时候急需要脱掉一条凉快凉快,但是我怕他们不接受我的慷慨到时还要反过来侮辱我怎么办。他们又没有摆出乞讨的姿态这种情况下我们是不好乱给施舍的,我们得学会克制内心的善良不是吗?这么说来我应该受到表扬呀,这是毫无疑问的,表扬我吧!关于这个表扬的形式是可以丰富多彩的嘛!男同志可以往我在国内国外的银行帐号汇款。啊,这个,这个女同志们可以毛遂自荐,我正在征求同居对象这个你们是知道的,要涌跃报名,重在参预,要对自已的姿色有信心。只要参加就会有机会过上一段美妙的同居生活——这将是永生难忘的,只有一种情况下才会忘掉,那就是脑袋那个地方受到难以想象的重创。别急,一个个来要有秩序不要一窝蜂我已经够烦的了你们要再一窝蜂拥过来我会晕死过去的。
关于卞琳,我说过我忘了她长什么样了,我已经九年没有见过她了。她应该做妈妈了,她会和一个什么样的家伙生个什么样的小孩子出来呢,我不禁这么去想。不过我可以打赌,就算那家伙长得难以拿得出手,她卞琳生的子女也不差到哪里去,只要小孩有一个零件像她那小孩就能像颗闪耀的明珠般讨人喜爱。她要和我生个孩子的话——那还得了,世界上凡是见了我儿子(假设生了崽嘛)的人无不为他给出夸张的赞赏,善妒忌的多愁善感的加上心胸狭窄的人就会自杀死掉的,而善妒忌的多愁善感的加上心胸狭窄的人太多了对于这个社会的优化是没有好处的他们这样子去死再好不过了。可见生个高质量的宝宝就能对我们的社会变革起到好的影响,更是有利于社会公德的。生个丑八怪就应该感到耻辱,否则就是无可救药。什么母不嫌子丑,扯蛋。我长得这么好我妈还对我不满意来着,我妈妈是个极端的完美主义者,偏执狂,而且是没有力量的那种,她要有力量她的儿子的我当年就不会遭受那么许多精神上的巨大痛苦。精神上的毛病有时来自物质的极度缺乏。当年的我并不具备现在所拥有的神秘奥妙的才华,做了很长一段时间的白日梦,那时的人都叫我幻想家。那时的我充满野心、夸大、性爱愿望的想象的满足。
也许我不需要过同居生活,虽怀有此种半途而废的想法,但我知道自己不会放弃尝试一下的权力的。再说了有始有终是我的一惯作风也是我的无数优秀品质之一。不管怎么说对于男人来说女人是他们最好玩的玩具,我希望这话不会触犯了众女士,你们也知道我用词造句向来如此,我在这申明一下不是用错了我是有意这么用的,因为我觉得自己抛开虚伪讲述了一个闪耀的真理或者说是真相。女人们在我的眼中她们善于一天到晚叽叽呱呱,是很可爱的歌唱家,少了她们就个世界就不好玩了,到那个时候我可是要玩世不恭的。
……也许就像是爱这么简单的一个字却占据了我生命所有重要的篇幅……
这是郑智化一首歌里面的词句。
女人们不要听男人唱这样的歌,都是骗子,他们不过是要操你们罢了,有个美女作家在中有写:男人都在*那一刻说我爱你。爱他个大头鬼,他们就图小弟弟一时通快。朋友们都说我的行文没心没肺。于是我感叹天才总是被众人勿解。为了开创此种文风我吃尽了苦头,可得到的却是冷嘲热讽,我好难过,我真要去自杀了。可一想,我这样死去未太可惜了,于是我就舍不得自己了。
在街头。
我有我独特的步伐,别人都脚步匆匆只有我在那慢慢的走那速度让人想起蜗牛的爬行。人淡如菊。车流、人群,纷繁的交错。湖南特色的牛肉、牛杂粹加辣椒粉条,外表丑陋个头硕大的菠萝蜜,日本生鱼片、生菜色拉、猪肠、猪头肉等等都是我所喜欢吃的食物。咖啡不喜欢喝,喜欢一切酒。上海那地方的咖啡店特别多。海口那地方的茶馆特多,这个我是知道的,那的人有钱没钱有时间没时间都去喝上几盅,特别是在每天的午休之后再去茶馆坐坐那真是快活似神仙,晚上去酒巴,当然没什么钱的时候喜欢钻炒菜馆那类地方。那是我以前常常去的地方。现在也常去。只是环境通常比较吵闹。有酒就不会在乎这个了,几杯下去就诗意盎然了。
五年之后我以前买苦力的那个小镇已变了样,变成一个真正好玩的地方了。
“你怎么写出这样的东西,真让人恶心,你一天到晚就想这些个?”
“那不是一天到晚的的结果,那是灵感乍现的结果。你不觉得里面的叙述很有趣么?”
“快说那个卞琳是谁,还有那个GUIH,好啊,居然用字母代表,一定是你记忆深刻的一个人,快快从实招来。”
“你怎么了?”我觉得不幸的事情又要发生了。生活就是这样的,一次又一次的重复着。
“你要干什么?我这是,你明白么,是不真实的。你明白么。卞琳根本就没有这个人,也没GUIH这个人。”
“别吵架了,我们办事吧!”我伸手去摸她诱人的屁股,手刚插入她的裤子,她一扭身挣脱了我的手。
“办什么事?不要了吧,我今天有点累了。你不能每天都要的,你这样不好知道啵。”
“那我可要去找别人了,有个妞儿想我可是快想疯了。”这我说的倒是真的,我指得是兰子小姐。
“呵呵,我无所谓,你去找人家呀!”
小雅这么说,她不能这样打击我。要是兰子现在打电话给我我能立马跟她去。可是兰子现在不可能打电话给我,因为我现在身上没有电话。
现在,我渐渐觉得小雅可能会和我妈一样,对我所爱的干的事情基本上不抱欣赏态度。习惯于用冷嘲热讽表达自己的看法。
我为了写作《人活2122》可谓吃尽了苦头。可是写得并不好,连自己都看不下去。我觉得主要是环境不好。因为是在家写的,整天饱尝妈妈的挖苦,差不多都快疯掉。我也就是在二十一岁写《人活2122》这一年认识帅雅的。在这个晚上,我再次与小雅同志闹翻。于是,我又被赶了出来。我想,我要跟她结婚的话那还不得三天两次的被她扫地出门,脸面何存?存银行里去?
没有住的地方了,不但这样而且没了可拥抱的温暖柔软的女青年之身体。每天的这个时候,我已经在捏小雅的那两玩意儿入睡了。现在,我却在马路边上坐着,抬头望天,数星星。突然我有想到回家去。回父母那。于是我坐上204路车。好在这班车最晚一班在十一点。不然,我又得去泡网吧了。泡网吧可真是不好受。
车子飞速的行驶着。车厢里面没有几个人,连座位都有大半空着。这要是在白天,不要说在白天就是晚上八九点钟之前,这班车也是挤得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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