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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吾看你骨骼惊奇(1 / 2)

果然,朱风才刚刚眯上眼睛小寐一会儿,送斋饭的小沙弥就敲响了禅房的门。

三菜一汤配上一大盆米饭,也不知道是为了照顾他这个‘病患’,还是僧人的标准向来如此。不过让朱风惊讶的不是这个,而是菜色的问题。青椒豆片,酱爆肉丝,再加上一小碟开胃的酸菜,汤是泛着黄色油光的鸡汤。这是斋饭?四道菜里有一半是荤菜。

朱风怕送错了,赶紧叫住放下饭菜就要出去的小沙弥:“师父,你这饭菜是不是搞错了?!”

小沙弥嘿嘿一笑眉间隐不住的骄傲和了然,道:“没,没送错,小施主尽管吃就是了。”然后就走了。

再看看坐在饭桌对面一脸促狭的父母,朱风变成了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

“嘿嘿……”父亲朱贤德是笑而不语,自己忍不住先埋头大吃。母亲宁氏夹了一筷子酱爆肉丝放到了朱风的碗里:“【宝华寺】最出名的就是这里的饭菜,你吃了就知道了。说起来我们也还没吃过呐,还是沾了你的光嘞。”宁氏看着坐在凳子上只露出个头的儿子,慈笑的说道。

既然有的吃,管他什么荤腥不荤腥的,填饱肚子要紧,他自从醒来还没好好吃过饭呐。

于是朱风夹起肉丝吃了一口,可是脸上却紧接露出了疑惑之色,不由轻咦出声:“呃啊……”

好像哪里不太对劲,可是朱风又说不出来,再细细咀嚼几口,他才恍然大悟,这‘肉丝’真材实料竟然是菌菇。也不知道是怎么做出来的,有七八成像极了真正的猪肉丝。

朱风再用筷子戳了一块汤里的鸡肉,却是豆腐皮做的,松软味香,吃后余味无穷,竟然比真正的鸡肉还好吃。

虽然都是素菜烧制,不过由于做法特殊,色香味美,一家子都顾不得说话了,你一下我一下的大快朵颐,不一会儿就碗盘皆净。

吃完小沙弥打来的斋饭,母亲宁氏收拾了一番,送回了斋堂。然后一家人开始寺庙内散步消食。

朱风的父母也是新鲜的很,他们没进来过寺庙的后院。莲池、水亭、大钟、神龛,参了五方佛,拜了三尊仙。休息了个把时辰,朱风已经活蹦乱跳早没有任何不适,一家这就准备要回去了。

监寺知云长老得知之后,热情挽留一番,实在留不住,又对朱父朱母开口提了一个令他们没有想到的建议。

长老的静室禅房内,知云长老说道:“令家的小公子和我佛有缘,特想纳其为【宝华寺】俗家弟子,不知二位可否同意?”

朱风父母先是目瞪口张,他们没想到只是普通的来庙里上香,竟然发生了如此这般的事情。

知云长老抚摸胡须,为佛家找了个大慧根的弟子一般,继续对朱父朱母道:“只是贫僧挂名监寺,俗事缠身多有不便,不如就叫贵公子挂名在我知苦师弟的座下,当个关门的弟子,参佛学医,也是一桩无量大功德矣。”知云长老说完,肥大僧袍下用手杵了杵在一旁打坐不语的知苦大师。

“啊……,啊!是啊,吾看你家小公子骨骼惊奇,心中特别想收他为徒,你看……”知苦大师说的是求之不得,可面上未露半分见到天才的惊喜。

“这个建议也怪贫僧提的突兀,要不二位施主再回去商议一番,也可。”知云长老淡淡的看了眼再次闭目养神的师弟知苦大师,使出了一招欲擒故纵。

朱风父母忙不迭的否定,满脸惊喜的连连点头应允,不是不说话,而是激动的说不出来。俗家弟子并不是和尚,能娶能嫁传宗接待,当官做商也行,不仅不妨碍,还有大助力。这等好事不答应是傻子。

“不当紧不当紧,痴儿能侍奉佛祖是他的福分,不用商议,就这么定了……”母亲宁氏忙不迭的答应了下来,父亲朱贤德在一旁连连点头,表示支持。

知云长老颔首大笑,欣慰的看着朱风。一旁呆呆的朱风哪里有什么半点佛家慧根的样子。

就这样,朱风还没有开口的机会,就这么‘卖’给了和尚。

宾主尽欢(实在想不到行容此刻的词了),知云长老把朱风一家送到山门处才住了脚,对着一步三回头的朱风父母喊着佛号:阿弥陀佛……。直到几人身影消失在小道的转角,知云长老才松下一口气。原来朱风在佛祖前发了急症,实在是吓到了知云长老。没事则罢,万一朱风回去之后再有个什么三长两短的,朱家到时候到庙前哭闹……

所以他故意收朱风做俗家弟子,在僧医知苦师弟的手下,也好观察复检。

知云老和尚心思暂且不说,再说朱风三人下了山路,近青云镇的时候,却看到一对男女在路旁争吵。

女的身穿花紫比甲草绿罗裙,倒是个有点姿色的俏姑娘。只听她声哀欲泣道:“你竟然吼我……,你从来都没有吼过我,为了……,呜呜呜……”女的说到伤心处,号出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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