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信,就算让我扮三天小狗我都不信她会先去茶馆。”孟常说的非常有把握。
“那我们就来赌一场。”听到孟常的赌注,杨牧来了兴致。
“到时候可别反悔,扮狗可不仅仅是叫唤几声就可以的。”孟常的语气里充满了阴险。
“谁扮还不知道呢,别高兴的太早。”杨牧也说的很有把握。
在他们斗嘴的间隙,公孙嫣然已经走上了一条大路,在大路的旁边,有一家在公主城很出名的胭脂水粉店,在不远处,还有一家服装店,而在这条路的和另外一条路的交汇处,则飘扬着一面大大的旗子,上面龙飞凤舞的写着一个字——茶。
公孙嫣然没有在胭脂水粉店停留,这让孟常的心小小的咯噔了下。没关系,她会去买衣服的,孟常在心里安慰自己道。
走到服装店的时候,公孙嫣然往里面看了下,她的脚步稍微的慢了起来,看到这一幕,孟常的胸膛挺了起来,连走路的速度都加快了几分。孟常朝杨牧吐了吐舌头,还故意将双手缩在胸前,做了个哈巴狗的动作。
杨牧只是笑了笑,然后指了指前面。
回过头去,只看到公孙嫣然已经走过了服装店,正朝着茶馆走去。
“不会吧。”孟常怪叫一声,瞬间像泄了气的皮球。
杨牧的心很仁慈,他只是将刚刚孟常对他做的动作依葫芦画瓢的对他做了一番后,就绕过孟常,哼着歌曲跟了上去。
茶馆里热闹异常。早起遛鸟回来的大爷,卖菜回来的小贩,熬夜工作了一晚的梁上君子,在女人堆里折腾了一宿的浪子。。。在茶馆里,你可以见到各种各样的人,听到各式各样的话。
茶馆是个三教九流都喜欢呆的地方。究其原因,大概是因为穷人在这里可以和别人交流一下,或许会听到一句改变未来的话,也可以在这里听听那些八卦消息,知道这个世界上还有活的比自己还惨的人,也就安心了。
有钱人也喜欢茶馆这种地方。钱多了,就怕人惦记,防家人,防朋友,最后就成了个孤家寡人。只有在茶馆这种地方,没人会真的追究你的来历,在这,他们可以感受到自己还是个人,可以沾染下人气。
江湖人也喜欢茶馆。互通消息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在这里可以认识很多朋友,行为高尚的,动作猥琐的。也许不一定会马上派上用场,但未来谁说的定呢。
一碗茶就可以做到的事情,为何不去试试呢。
不过,茶馆里却少有女人,漂亮的女人更是可遇而不可求的了。
这里是男人的世界,就像在**里很难见到男人一样。
公孙嫣然走进去的时候,这里依然喧闹,和平时没两样,不过若仔细观察,就会发现从她还没进门开始,所有男人的眼睛就已经盯在了她的身上。
若是男人的眼睛能产生一点点摩擦力,那么到进门时,公孙嫣然身上凸出的地方的衣服应该已经被磨穿了。
幸好没有,所以公孙嫣然能挺着胸脯走进来,虽然有很多双火辣的眼睛在肆无忌惮的盯着。
杨牧和孟常随后不久也施施然的走进了茶馆,虽然自认为长的不说夺天地之造化,但也算鬼斧神工,然而却没几个人对他们感兴趣。只有几个人别过头来看了一眼,又转过头去继续自己的话题了。
公孙嫣然坐在茶馆的最里面,那里是这个茶馆最差的位置,不过她并不在意。杨牧和孟常走到里面一看,已经没多少位置了,只是在离公孙嫣然有四五张桌子的角落里看到还有空位,只得坐到那里去。
小二在公孙嫣然那里,显然一个大美女的吸引力比两个大男人要大的多。几个坐在周围的人早就在密切注视着这边的一切,等着小二一离开,一个人马上窜了过去。
此人长的不高,甚至有些矮小,但给人一副灵活的感觉,他的两只手尤其的长,走路的时候几乎都要搭到他的膝盖了,当真应了那句话“手长过膝。”
嘿嘿一笑,算是打了个招呼,顺便坐到了公孙嫣然的旁边。公孙嫣然笑着看着他,没有搭腔。这让他心里一阵暗喜,觉得自己有戏。
“在下史克浪,幸会。”长臂男子拱手一礼。
“你的手好长,是因为经常干那活造成的吗?”公孙嫣然扑哧一笑,尽管她想忍住,奈何听到这个名字,实在是太有喜感了。
“姑娘误会了,在下叫史克浪,不叫屎壳郎。”看来在这个名字上,他应该被笑话过很多次,所以并不动怒。
“屎壳郎,你有什么事吗?”公孙嫣然掩着嘴笑着问道。
史克浪满脸黑线,他拖着重音将史克浪说了一遍,才又开口说道:“姑娘独自一人来此,想必是有事情,史某虽然不才,但也斗胆想来问问,看看能否帮上忙。”
“屎壳郎,我知道你叫屎壳郎了。”公孙嫣然已经笑的花枝乱颤了,看来对方越来越明显的两道黑线,她终于忍住了笑,突然一脸严肃的说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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