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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开始写了大约五六章,发到网上的时候,突然发现,网站里竟然没有神话类别。在我的概念里,通俗只有神话,武侠,言情,破案,科幻这些类别。后来才明白神话现在改名叫魔幻和玄幻了。这是我的第一惊。
进去写手团体交流,不少人说网络根本不能算,只是小白文,NC文,YY文,暧昧文,升级文。网络的读者群主要是面向学渣和一些不得志的底层打工者,作者要做的就是满足他们的心理需求来取悦他们打赏自己,文人和戏子没有任何区别。
衡量一个人是不是成功,不是看他好不好,而是看他赚了多少钱。写手也一样,写书的目的让读者把钱主动掏出来。他们的话,在今年也从编辑那里得到了证实,也就是网络也已经完全进入了商业化模式。这是我的第二惊。
这本书发表几章之后,在热心写手建议下,进行了大肆的删减和修改,比如类似于三言二拍似得长段拆分成古龙式的短句。对于这次修改,有的写手赞成,而且建议我继续修改,把说书人的口吻去掉,把古典回目改成现代气息的;当然也有持反对意见的,说我不应该修改,改了以后面目全非,反而丧失了原本的艺术美感和快感。我当时确实没有想到,原来读者的爱好竟然如此天壤之别。这是我的第三惊。
这本书是在起点上发布的,申请过签约没有通过。对于能否签约,我起初并不在意的。我本来是把写书当成神圣的事业,没打算卖书赚钱。虽然,我是个俗人,还需要生活,还需要养家糊口。
写这本书的初衷只是圆一次写的梦想而已。可是,都大家在说:若不签约,就得不到推荐,如果没有各种各样名目繁多的推荐,读者便看不到,或者根本不知道世上还有这样一本书。从此,我便和很多文学爱好者一起踏上了漫长枯燥的求签之路。于是,我们一起在写作的道路上歧路亡羊了。就像很多人都是为了幸福而奋斗,但是却在追求幸福的路上把幸福抛在了一边。
本来要写一部东方神话通史,但是只写了几章便大刀阔斧的修改了,只是在后面穿插了一些神话传说的桥段。但是,我根本没有看过网络,更没有不知道编辑喜欢什么样的。写了书没有报酬,本身都已经是一种折磨,还不能让读者看到,是一种更大的折磨。所以,在被拒签的情况下,很多作者往往都选择了太监,选择了退出。
后来,在一个潇湘书院的网编“璃璃”的邀约下,我把这本书发到了潇湘书院。也许起点和潇湘书院走的不是一种风格,我一次申请便通过了。这个时候才知道签约只是一个月给几百块全勤。一天去打工有时候可能都上百元。所以,这次签约我便像台湾问题一样拖了下去。一个月后,便断稿了,而且这一断,就是一年。我也和很多看不到出路的写手一样,从此退出了网文界。
斗转星移,一转眼又是一年,又是五月,突然发生了一件事,令我生了很大感慨,感叹韶华易逝,百年之后,除了子孙的牌位,还有什么能证明我曾经来过这个世上走一遭。于是,我又回来了。
很多写手朋友建议我走大家的老路子--换个笔名换本书。我觉得还是应该坚守自己的原则,更何况古语有云:“大丈夫行不更名坐不改姓”。有人觉得这样说好像我有点大男子主义似的。有人觉得大男子主义是自负,看不起女士,我却总以为是尊重女人关爱女人呵护女人,要不哪来的男士风度呢。
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听过狗黑子掰棒子的故事。说的是大狗熊来到玉蜀黍地里,掰一个玉蜀黍棒儿就用右臂夹在腋下,然后又掰一个,又夹,但是,它抬右臂的时候,先前的一个棒子就掉地上了,可是大狗熊却不自知,累的精疲力尽却乐此不彼。
不能持之以恒,没有毅力,是我最大的缺点,但是却无法克服。于是,只有经常告诫自己:要有始有终,不能始乱终弃。
我决定把去年五月搁置的书在今年五月续写,直至写完,之后再写别的书。去潇湘书院连载,却发现本书因为涉黄被屏蔽,需要进行修改。当时小生和巫咸根本还没有走到东女族,就连任何关于男女的关系都没有,让我从何改起。重新出山,出师不利啊!
在被迫离开潇湘之后,随便找个网站,无论签不签,都要坚持写下去。何况,不签约也未必没有好处:比如,不必每天都找点时间找点空闲去为了更新而更新;比如,可以多发一个网站,让更多的人看到,而不会有什么版权纠葛。当然,多发几个网站需要耗费极大的时间和精力,反而不如利用那个时间去写书了!
----本书无签约,无需担心侵权,欢迎任意网站转载!
也许有人会说,你写的都没有人看,所以自然希望更多的人看到,如果看的很多,你肯定也会禁止转载并打击盗版的。但是,我可以明确的说,我尊重知识产权,但是我并不打击盗版,即使是盗版我的东西。我小时候家里很穷,不舍得买正版书,可以说是看着盗版书长大的,我完全没有任何支持打击盗版的理由。人不能忘本,也请那些看盗版长大之后为了自身利益而对盗版口诛笔伐的人对盗版多一些理解和宽容。但是,如果有能力,请毫不犹豫的支持正版。
写手群里都在说,编辑只签符合自己口味的,如果不能签约,就改投其它组的编辑,或者直接太监了开新书。不签约就得不到推荐,没有推荐就没有人能看到,这是个死循环,你怎么破。我忍受不了签约各种好处的诱惑,也忍不住萌生了这样的想法。
于是,一本没有写完,我又开了新书。并且一连开了三本,可是,我却又选了三个最冷门的题材。在写之前,还有网友说这些题材不要碰,基本必死。可是,因为自己喜欢,所以还是去写了。有时候,人就是这么矛盾,在应该自己做主的时候采纳别人的建议,在应该听取别人建议的时候自己做主了。所谓的智者,就是在最关键的时候采取最合适的做法。显然,我不是。
《十三宗罪》是《娶个厉鬼做老婆》的第一个故事,也是我的第二本了,这个案子是在真实事件的基础上演绎的,所以,不能放鬼,只能算是惊悚悬疑。不过,在《娶个厉鬼做老婆》后续故事里,《杀死哈文》中的后土和后羿等相关人物也会来打一把酱油。对于神鬼来说,时间和空间一样可以任意穿梭往来。
写了大约十万字,又没有签约,便又写了一本盗墓《我和网友去盗墓》,本来打算也发出来,看能否签约,能则完本,否则继续开新书。可是没等我把盗墓的发出来,一个偶然的机会看到古龙残稿征文。
最伟大的作家是鲁迅,但是对我影响较大的却是古龙。故尔,一时手贱,不顾热心笔友的那句“写武侠必死”的忠告,又开了一本武侠《黄河洗剑录》。结果,自然是在求签的道路上歧路亡羊,与自己的目标南辕北辙,背道而驰,渐行渐远。
以前我无论做什么,都是火烧屁股,不能长久,当发觉以后,才时刻叮嘱自己一定要有毅力,坚持再坚持。签约的事,我要放下,至少在把这四本完本以前。无论如何,我会用一颗平静的心态继续写下去。不为了签约,不为了全勤奖励,不管结果如何,我都会努力。
初入网文圈,受风气影响,走入了求签和全勤的误区,开了一本又一本的残卷。与其哪个都写不好,不如暂时先完结一本书。今年五一重新拾笔,把《杀死哈文》和《娶个厉鬼做老婆》之《十三宗罪》写完。
《十三宗罪》最初在起点,17K,创世同时发的,发布一年以后即将完本的时候,又被17K和创世以“全书涉政涉黄”为名屏蔽,编辑又不管没签约的作品,改都不知道怎么改,被迫暂时放弃了这两家网站,最后在起点管理员提示下,终于在修改的面目全非支离破碎以后,总算又可以正常发布了。
丝毫没有令我觉得意外的是,我发现我已经爱上了文字,爱上了这种文字游戏的魅力。也许,是进入了一种魔障。写完这四本书类型不同的书,我打算偏离自己的原则,向潮流妥协。开始媚俗,尽量让自己的变的像快餐文学,按编辑的要求写一些填鸭式的网络。投其所好,才是生存之道。
可以轻松养活自己的方式有很多,但是,那都不是我的最爱。孔老二说的好: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已经纠结了无数年,已经纠结了无数次,也许到了拒绝继续纠结的时候了。否则,纠结这一生,都在纠结中纠结了。
谁年轻的时候没有做过作家梦呢,作家是做不了,就做个家也行,家做不成,做个网络家也可以,网络家也做不了就做个网络写手。当然,很多写手最后都放弃了写作。也许,那也是我的最后的出路!
这本书有自序,有序幕,有引子,有正文,有后记,并且保留了仗式回目和说书人口吻,算是对前辈的礼敬了。不可否认,这篇处女作水平有些差强人意。好歹总算坚持的写出来,并在各种打击和压力完本了。这是第一本,也是第一本完本,所以写下这篇后记,来记述本书诞生的过程。谢谢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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