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办法,老头子年纪大了……”陆凌顿了一下,“不说这些废话了,今天有空么。”
成非想了一下,“有空,去哪?你说。”
陆凌奸诈地看了一本正经的成非一眼,继而大笑道,“好,我们走。”
成非看着窗外的法国梧桐,边上的高楼大厦盖了一拨又一拨,只有那些树还是老样子。
车行,一路疾驰。
“你还没买车?”陆凌问。
“没呢。”
“有打算吗?”
“再说吧。刚到公司,还有很多事要做。”
“有留意吗?凯迪拉克?听说是猫王的专宠。”
“猫王?”成非问。
“是啊,广告是这么说的。凯迪拉克——猫王的偶像。”陆凌说。
“那是猫王,又不是我。”
“也是……我就是觉得猫王很可怜,人都死了,还不是那群广告商想怎么说就怎么说。”
成非这才回过神来,“猫王死了?什么时候的事?还有,猫王……是谁?”
要不是握着方向盘,陆凌估计能直接晕倒在驾驶座上。
“杰克逊知道吗?迈克尔•杰克逊。”陆凌说。
“知道,他也死了。”成非点点头。
“他是猫王的女婿。”陆凌解释说。
“哦?那你所说的凯迪拉克,就是MJ岳父的偶像喽?”成非一字一句地说。
“不,不光是这个意思……”
“那你的意思是?”
……
有时候,天才和白痴不过是一线之隔。
从小到大,成非几乎就是个完美的人。学习,运动,长相,交际……相比之下,就算是已经很优秀的陆凌在他面前也黯淡了许多。
但是再完美的人也有缺陷,也有他白痴的一面。
事实证明,成非是个生活白痴。
他可以在谈判桌上引经据典,滔滔不绝,把对方驳的体无完肤,毫无还手招架之力;可以在公司管理上如鱼得水,成为一个天生的领导者;也可以在三分钟内记住三十个单词,五秒钟内记住一个人的名字和长相,一秒钟内计算出7,8,9的五次方;更可以在半小时内学会别人研究五六个小时才能记住的复杂使用程序……
但是这样的一个天才,却常常搞不清美元和英镑的区别,分不清英菲尼迪和奇瑞的标志,记不住餐厅里任何一道吃过的高级菜名,转个弯可能就不知道自己面朝的是东南西北哪个方向……在美国呆了这么多年,居然连猫王是谁都不知道。
太失败了。
陆凌真想说,“非非,I服了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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