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和你玩了。”红发少年轻描淡写的推开扫到胸前的长枪,闪电般出拳。
“咔!”
“嘭!”
“噗!”
三道揪心的声音响彻武校北门操场。先是台上高瘦青年手中长枪被胡飞一拳砸断的断裂声,再是余劲将其振飞毁掉擂台围栏的声音,同时还伴随着其口吐鲜血的噗声。
“高守!”
“高守!你怎么样?”
台下洪帮阵营发出惊呼,并有不少人已经疾步来到跌落下台的高瘦青年身边。
“耶!!”
“赢了!”
“飞哥好棒!飞哥好厉害!”
……
兴帮阵营传来阵阵欢呼,与洪帮阵营形成鲜明对比,特别是在角落里的那名尖嘴猴腮的矮瘦青年表现得尤为畅快,像是赢得打擂的人是自己一样。
此人正是前些时日使手段夺人所爱的李德顺,那名被胡飞一拳打下擂台的高瘦青年则是与李德顺称兄道弟三年之久最终反目成仇的高守,而因为谐音的关系他也总是被人戏称为高手。
被人挖了墙角,高守愤怒无比,当天就退出兴帮改投洪帮。
起初洪帮众人并不相信高守加入洪帮的诚意,直到他使出因为堕落而退化了不少但仍然厉害无比的家传枪法,并且以此枪法大败兴帮数名武士级别的学生之生,才得以取得信任。
高守在几名洪帮成员的搀扶下站起来,擦干嘴角的血渍,不可置信的看着洒然站在台上的胡飞。
明明是势均力敌的样子,为何对方会突然爆发出如此伟力?
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胡飞隐藏了实力!
他知道胡飞很厉害,但是没有想到会厉害到这种程度。十岁左右的一年级新生能在擂台上打败四年级的武士老生已经是件很了不起的事情了,如果这还是在对方隐藏了实力的前提之下,也太令人震惊了些!
武师之下第一人,果然名不虚传!
不自觉的,高守把目光投向了兴帮阵营中黄发的陇义。
两人不但形影不离,还隐隐以陇义为首。胡飞厉害如厮,陇义岂能差劲?恐怕其实力尚在胡飞之上!只不过向来低调的陇义除了在精英班分班时露过一手之外就再也没有表现出任何过人之处,简直是迷一样的少年。
虽然武校的打擂不允许武师学生参与,但是谁不知道武师的厉害?如果高守听说了万金独战林子豪且胜之的事迹,不知道又会作何感想?
不过那件事只有唐虎等少数一年级十班的学生知道,就连当天与林子豪同行的几名狗腿子也因为被柳杨和万金打晕过去而毫不知情。而目睹了全过程的李德顺心里清楚林子豪是个十分好面子的主,所以哪里还敢四处宣扬?只得守口如瓶故作不知,并没有把这件事告诉早有打算夺其所爱的高守。
“厉害厉害!佩服佩服!”高守输得心服口服。
“呵呵,你也不错。这枪法……也还可以。”胡飞骄傲的仰起头颅,不过口中的赞赏却是未加以掩饰。
胡飞很少看得起人,台下兴帮阵营中对他了解无比的陇义听闻此言,不由得多看了那名瘦高青年一眼。对方枪法确实不错,只是没想到能得到眼高于顶的胡飞的认可。
细看之下,陇义终于发现,那名被称为高守的洪帮青年的手臂竟比普通人长了接近一半!
这样的奇长手臂是所有使枪者都羡慕的,可以说也是使枪的最佳体质!难怪对方此前在台上大开大阔的枪法逼得胡飞四处乱窜,其枪法精妙是为一,奇长手臂则为二也!
看来所谓的当局者迷旁观者清也不尽然,这次就是胡飞的亲身体验胜过了自己的台侧旁观啊!
话又说回来,胡飞有几斤几两陇义比谁都清楚,任凭高守的枪法如何精妙手臂如何奇长,也绝对不是他的一合之将。两人之所以对峙良久,完全是因为胡飞嗜武的毛病。
遇到不入流的对手,他自会一击制胜;而当他遇到合适的对手时,则会如同品茗一般与之细细周旋一番,最后再发力一举击溃对方。
这是所有武痴的通病,而这样的武痴们往往都会成为一代高人。
“也不见得有多厉害嘛,要不是飞哥手下留情……哼哼,算你走运!”人群中的李德顺哼哼唧唧的,任谁听了都知道是其嫉妒心作祟。
“讨厌。”
“恶心。”
……
站在李德顺身边的几人听闻其言,无不摆出一副厌恶的表情,甚至有不少人出声表达出这种不满的情绪。
“谁,是谁说的?!”李德顺被戮中痛处,情绪突然变得有些失控,活脱脱的像是一只被踩了尾巴的狗。
俗话说打狗还得看主人,李德顺自诩为林子豪身前的红人,平日里在兴帮作威作福眼高于顶,哪里有人敢于当面说自己坏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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