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锋有些惊讶道;“不会吧,他们不讨厌我就好了,竟然还。。。”
百晓烟道:“这是真的,等会吃过我还要去前面刺绣,你就和孩子们一起玩把。”
他点点头,一边低头向嘴里刨饭。
百晓烟已经出去了,待他自己把碗筷收拾完后,连房门都不用关,直接就出门了。
这个村子不大,只有几十户人家,他们几乎都是一家人,而方圆几百里都很难看见有人烟存在,另一个人烟地还是几百里之外的镇子,所以小偷一说在这个村子一直都未曾出现过。
“路不拾遗,夜不闭户。”这大同世界最高境界的词语完全可以用在这里。
这个地方的人们虽然说不上贫穷,但是并不富裕,虽然说但是他们容易得到满足,他们不贪婪,只要能吃饱喝足穿暖,开开心心活一辈子就够了。在他们这些人看来,勾心斗角,权谋利益的事情是很累,很费心思的。
夜色渐深,月亮已经从满月变亏了,仍然明亮的很,再加上村头有篝火燃烧着,整个村子看起来依然很明亮。
当冷锋从后村出来来到前面的时候,那群孩子就已经看见他了。不少孩子已经跑了上来,跟他打招呼。
虽然他们讨厌这个冷酷的家伙,但是这个家伙能在有些“关键”时候帮他们一把。
陈金上前拍了拍冷锋的肩膀道:“听说你和你母亲去娘家了,怎么样,你外婆家什么样,外面长什么样啊?”这是一个比他矮了半个头的孩子,嘴里的**刚退,门牙掉了还没换,说话一直在漏气。不时发出“丝丝”声,周围的孩子们不停的嘲笑他。
而陈金则根本不理睬他们。
陈金这个名字是他老爹专门为他而起的,他出生的时候,陈家穷的都快揭不开锅了,他的母亲差点在坐月子的时候都没的饭吃。后来他把自己的儿子起名陈金,为了以后能金钱滚滚,财运亨通。
而最意外的,则是冷锋,他的母亲竟然编了这么一个理由来,当真让他也是无语了。不过他反应到是很快,一下就知道该说什么了。
冷锋道:“外婆家挺大的,一个好大的庄园,我在他家吃了好几天的肉呢,那些东西都是我没吃过的,真好吃。外面真的很好玩。”
他这么一说,几个孩子口水稀了哗啦直流。
陈金道:“听你这一说,我刚才吃的东西全没了,走我们一起打点野味来,打打牙祭。”
冷锋道:“这么晚了,不好把。”
陈金不爽道:“有什么不好的,不去算,我们几个去。”
边上的林建道:“冷小哥,就去把,有你我们好逮野兔。”
冷锋面色发**:“你这小子,就喜欢说实话。”
这林建,乃他们师傅林虎的儿子,他要比冷锋小上几个月,他的父亲经常在他面前教导要向冷锋学习,所以一群孩子之中,林建对他还是很好的。不像其他孩子那样欺负他。
冷锋道:“既然这样,就去逮几只回来,谁去回家拿点盐巴。”
“我去把,冷峰哥,记得多抓几只哦,我们三个姐妹也想尝尝鲜呢!”
冷锋傻笑着默默头道:“好的,你回去拿盐,其他几个人去捡点断柴火把。”
说话的女孩子,叫阿雪,就住在冷锋家的前面,几乎天天都到冷锋家玩。她的眼睛很亮,宝石般的大眼睛内没有一丝的杂质,全是纯洁的爱。
她很可爱,大眼睛中还能闪过一丝可爱而狡黠的神色,很讨百晓烟的喜欢。唯一能让冷锋笑的人,也只有她一人。
冷锋,陈金,林建三个人就出发了,再大的一群孩子们已经不跟他们一起玩了,认为他们是乳臭未干的小小孩,什么都不懂,只会玩那些他们已经剩下的东西。
他们那些十多岁的男孩女孩在月光下躲在树林里,牵起了手,男孩想要亲吻女孩,在女孩躲躲闪闪几次后,男孩子终于得逞了,他的心中是那个开心。
村边的那个树林之中,野味什么的,最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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