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掉洪荒魔族的掬水大阵,是为了解栉雨之城的燃眉之急。而找出洪荒魔族进入暗世界的方法才是釜底抽薪之计。不能堵住洪荒魔族进入暗世界的通道,他们的人还会源源不断地涌进来。栉雨之城还是无法脱困。而在米和义阳的所带来的威胁没有解除的情况下,如果不能尽快解决栉雨之城的危机,那么我们共进会势必要分兵两处,两线作战。那对我们共进会是十分不利的。所以,我才提出破阵和追查他们进入暗世界的源头这两项作战任务。
“那么,你们跟我讲讲,最初发现洪荒魔族的人是谁,他又是在什么时间什么地方发现这些高大的蠢家伙的。”我对着自己的属下问了个问题。马上,大家都看着林暮雨,意思很明显,大家公推他来讲。林暮雨看到大家的眼神,脸上带着忏愧的表情摇了摇头,说道:“会长,这件事情与我有关,还是由我来说吧。其实洪荒魔族出现在栉雨之城已经三年多了。首先发现他们的人不是别人,就是我的儿子林晚云,事情还要从我三年前我生日宴会上说起。”于是,林暮雨开始给我讲述他们发现洪荒魔族的过程,和这三年里同洪荒魔族的斗争是怎么由小变大的。
三年前五月初六,林暮雨的五十岁生日,和他相熟的官员以及他的亲戚家眷觉得是他的整寿,就想好好给他过个生日。大家都知道,所谓好好过一下,无非就是大操大办一下。林暮雨听闻之后,觉得栉雨之城这些年也的确没有什么热闹的事情,既然大家都这么热心,不如就索性大办一下,他决定拿出自己积攒的钱财,请全城的二十万军民喝酒。当然他钱不是太多,也就够置办些普通的酒的。官员们一看自己的城主如此清廉,又有这么好的兴致,大家就提前出了份子钱,给他操办。百姓们一听城主要过生日,还要请大家喝酒,大家也或多或少的出了一份份子钱,说要搞个全城聚餐。大家好好热闹热闹。要不,他们二十万人住在可以容纳千万人的城市里,这城市太安静了,简直都快成了鬼城了。
世界上的事情,说难办也难办,说好办也好办。一个不得民心的城主,他要办点儿事情肯定很难办,可一个很得民心的城主,他要办点儿事情,很好办。何况,这次是大家齐动手,有钱的出钱,有力的出力。
五月五日,端午节。大家都把自己过节的东西省了下来,没有舍得吃用。到了第二天,大家就带着自己的蔬菜肉蛋,锅碗瓢盆儿,柴米油盐,桌椅板凳,汇聚到城主府外,开始栉雨之城历史上从未有过的大聚餐。而林暮雨也把自己早已备下的二十万斤酒水给发放了下去。众人拾柴火焰高,火焰高了之后,饭菜自然做的快。不消一个时辰,酒宴就开始了。城主府的内外全都坐满了人,林暮雨先让家丁燃放起了烟花爆竹,又让鼓乐手演奏起了鼓乐。气氛一下子热闹起来。
二十万人的大聚餐,场面是异常的壮观啊。令人看了心里不免激动。林暮雨一下子想起了,“独乐了不如众乐乐”的与民同乐这句话,他不禁感慨,古人诚不欺我啊。自己的生日,现在变成了全城军民的节日,大家都这样热情,这样高兴,正是自己与民同乐的结果啊。
他心里一激动,一高兴,就开始向自己的老百姓们逐桌敬起酒来,二十万人,一万多桌,他没桌抿一点儿杯中酒,也喝了一斤多酒啊。一下子就喝高了。就和自己的子民们开始跳啊唱啊,尽情欢乐了起来。
人生之事,往往就是乐极生悲。上天就爱戏弄世人,专挑你高兴的时候,给你来点儿败兴的祸事。那天就是这样,正当林暮雨感受到自己有生以来最大的快乐和满足时,他的后院儿却传来了一个人不成人声的惊呼。
“救命啊,救命啊,有妖怪,有妖怪。”一个十六七岁的孩子从后院儿跑了出来。紧接着人们看见了他们从未见过的怪物从后院一路搞着拆迁就追过来了。为什这样讲,因为那家伙实在太巨大了。身高三十多米,鲤鱼身子螃蟹腿,乌龟眼睛蛤蟆嘴,奇丑无比。他比周围的房子高出了一大截。胳膊和腿都跟一人环抱的大树一样粗细,他肯定是无法从人类的院门儿通过的,所以他遇到什么障碍都是用自己的脚踢开,一尺厚的院墙被他的脚踢出了两个大豁口儿。正在院中的人们呼叫着四处逃散。他随便抓起几个就往自己的嘴巴里送。一会儿功夫就已经吃了十余人。
“洪荒魔族,他是史书中记载的洪荒魔族。快,快禀报城主。”有读过书的老人认出了这家伙。高呼着他的名字,向人们喊叫,要大家赶快报告城主。
“什么,洪荒魔族,已经被会长和长老封印了三千多年的上古魔族。怎么会跑这里来了。来人啊,马上召唤飞天,他是水魔,善于用水之魔力,大家赶快释放冰气和火焰来对付他。”林暮雨的酒意立刻被这一惊人的情况吓退了。马上根据自己所掌握的历代相传的对付魔族的方法,指挥自己的手下去剿灭他。
很快,军官们吹响了召唤飞天的魔哨,飞天们迅速从自己的休息地赶来。大家飞身上了飞天,开始向着那个高大的怪物进攻。那家伙见大家围拢了过来,马上将自己的双手在空中相向摆动,院子里防火水缸里的水被他激荡了起来,在他的控制下形成无数支水箭向围攻他的法师们打来。
不过已经晚了,法师级会员,虽然比追星赶月营的战神差远了,但大家汇聚起来的力量还是足以消灭这个大家伙的。就只见,各人各显神通,冰剑和火刀纷纷向着魔族飞去,他的水箭一一被打掉或蒸发干净,身上也是冰一块,火一团的。很快就玩儿完了。
好好的一场寿宴竟然叫这个不知道怎么就冒出来的家伙给破坏掉了,林暮雨心中那个气啊,他当然要追查这是怎么回事啊。他还要向那些死去的百姓做一个交待啊。于是他就问起是谁第一个发现的魔族。就有人禀报了,是他的小儿子林晚云。
因为林暮雨结婚晚,结婚后好多年他们夫妻也不知道怎么回事,老不生养,直到他三十四岁才有了自己的儿子,他唯一的儿子,他从小视为掌上明珠的儿子。他立刻叫人把自己的儿子叫过来,看看他没有受伤,就问他是怎么回事儿。他儿子惊魂未定,战战兢兢地回答:“爹爹,我,我也不知道,我见你和这些人喝酒,也没空陪我,觉的无聊,就到后院儿去玩儿。刚到后院儿,就看见咱们家井边儿有个好看的小牌儿,上面还有字儿,我就顺口念了出来。然后,那妖怪就出现了。我一看十分,害怕,就拼命的往前院儿跑。他就在后面追。后来是事情你们就都知道了。”
“哦,那牌儿还在吗?拿来我看看。”林暮雨觉得机巧就在那个牌子上。
“我因为慌乱,不知道牌子掉哪儿去了。可能在后院里吧。要不您派人去找找。”
“你这孩子,我平时是怎么教你的,说过多少次了,大丈夫要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遇上要镇定,你看看你都十六岁了,已近成年,还是如此没有定性。哼。先站到一旁。待我让人查探了,如果和你说的有出入,我定不饶你。”说完,林暮雨就叫人去后院儿查看了。
没多大会儿,那人就带了一块手掌大小的牌子回来,只是来到林暮雨面前,眼神里却有些犹豫。似乎在想该不该把这个牌子交上来。但被林暮雨犀利的眼神一扫,立刻恭恭敬敬地把牌子递过来了。林暮雨接过牌子,一看,顿时怒火中烧,回头对着自己的儿子骂道:“你个小畜生,我让你撒谎,我这就叫人把你的舌头拔掉。你看看,这个牌子上写的什么。这明明是有人赠送给你的,你还说是自己捡到的。快说,这是怎么回事儿?”原来林暮雨手里那块亮晶晶四四方方的牌子上正面刻着“洪荒魔灵”,背面刻着“洪荒众生,皆听我令,魔灵一出,立现身形。”十六个大字,后面还有一行小字,“魔君洪方生赠小友晚云。2158年3月4日。”
这牌子上面刻的清清楚楚,牌子是魔君洪方生送给林晚云的。也就是说,林晚云和魔君洪方生有勾结,洪荒魔族是林晚云召唤来的。这还得了,林暮雨怎么能不生气。又怎么能不痛心。这就是自己唯一的儿子干的好事啊。他难道不知道自己已经犯下了滔天大罪?
“不,父亲,这牌子和我的那块不一样的。我那块上面没有这行小字的。他当初只说是送给我当做纪念,如果想和他见面就照牌子上面的字念出来就可以了。他没有说自己是什么魔君啊。求父亲您明察啊。”林晚云现在稍微镇定了心神,已经知道自己闯了大祸了。他急忙为自己辩解。
但辩解是无用的,即使如他所说,林暮雨也不能饶了他啊。因为那魔族的家伙毕竟是吃掉了十几个人啊。现在人家的家属还在外面魔族的尸体的肠胃里,找寻自己亲人的遗体。找到的已经在开始痛哭了。听听那悲痛的哭声,林暮雨的心也如刀割,他知道,自己的儿子这次是难逃死罪了。他就这一个儿子,心,能不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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