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和动物的区别,就在于人会动脑。
生活在现代的现代人最明白这一点。肌肉发达最好也只能成为贝克汉姆,乔丹,泰森这样的体育运动员。而如果你是个黄种人,最成功的,其实也就是成为姚明,李宁。
但若是用脑,别说成为霍金森或者盖茨那样世界敬仰的成功者,亿万富翁级的隐形富豪在改革开放后也不要太多啊!
还有游戏中,二十世纪最有名也最好的网络游戏,谁是亲儿子。法师啊。
那些玄幻,各种游戏中,什么人后期最强。智力操作型啊。哪怕是某土的第二本书中的主角。看似是个浑身肌肉的MT。但何尝又不是一个耍起心眼来一套一套坑死人不偿命的主。
而任何YY。哪怕是纯粹以武证道的各个主角,又有哪个不是智力超群的不行?
所以,现实这种东西,总是无数次的在向路远展示——这个世界上,只要你是人类,用脑总好过用手。
我并不是想反驳这句话。我只是不舒服而已。无论是小时候做手工作业,还是长大后学电工。我永远是动手能力超出思考能力一大节。但要说我蠢的话,我是不会承认的。
我只是,希望可以遇到问题,能动手解决的,就不要动脑而已。
这和正常人完全相反。
这是一种十分痛苦的思维方式。因为我天生不仅没有好的头脑,也并没有一副好身体,小时候不说体弱多病,但是发育也比较慢。而且一般小孩子该发的病,除了小儿麻痹外我全都没落下。
我家庭环境也不富裕,虽然也并不是特别穷,可以算得上是小康了——但上世纪九十年代的小康和现在的小康那是完全不同的概念。
那时候,家里能每个星期吃上一回肉,在我出生的小县城里,就已经算是小康了。
穷文富武,身体天生不行。先天就这么差,怎么办?后天努力弥补?
是的,我就是这么做的。
于是我小学三年级麻疹好了之后就开始锻炼身体,虽然期间又得过坏血症啥的被抢救回来,但也没间断过。直到初中的某天的清晨,为了早起锻炼,我意外摔断了一条腿腿。杵了三个月拐杖。
学校里面校篮球队的那些痞子们觉得我拄着拐杖好欺负,就开始打起了我的主意。一开始还是轻手轻脚的磕磕碰碰,也大概顾忌到了我腿不好,怕出大问题,而我当时也因为天生善良的性格与父母的教诲,没有把这些人的磕磕碰碰当一回事,甚至都没意识到自己是受了欺负。
于是当我腿好了后,这些人大概因为我之前迟钝反应,都已经找我茬成了习惯。这时候,就是动真格的了。先是笑模笑样的借钱不还,然后球场上故意把篮球往我脸上丢,踢足球的时候故意踩我脚,兼且不时用拐子拐我肋骨。一次又一次。。
终于,那天我忍无可忍了。怒火冲破了理智,忘记了自己只有一个人而对面是有七八个人。。
所以,我后来的下场很惨。
更惨的是。我的下场并不太惨。
对面那七八个痞子,也不止欺负我一个,所以早就有了经验。不打脸。拳脚都是对着我肚子,胳膊,大腿招呼。
所以那天我哪怕自己觉得很痛很痛,连续好几天手脚都在打颤。但是那老师是不管的,哪怕小卖部的阿姨作证了,那老师也不想管。
因为毕竟没大事。我还没吐血,也没破相或者真的残废。
更何况。那些人家里都比我家里有钱,那些人学习成绩都比我好。其中有一个还是初中校长的儿子。
不过我也不是啥怕事的人,虽然在整个初中三年,因为害怕那些人,没有人敢和我靠近。虽然初中三年我被欺负了两年半。但是我依旧每次挨打都还手了。
当然我知道的,我那微弱的反抗,也被这些人当成了调味品。但是哪怕这样,哪怕明知道反抗没用,我也一直都没有放弃反抗过。
而这样度过的三年初中,自然也使得我本来就只是中等偏上一点的学习成绩变成了全校垫底。
假如说,这是最小的青春往事的话,那么些青春往事对我的影响真的是很大。
我是个很别扭的人。而且并不聪明。
如果是某些智力高的人,某些特别勤奋努力的人,遇到这种事情的话。应该会更加努力学习,天天向上。将来努力成为国家栋梁或者亿万富翁之类的人吧!
到那时,再回头来嘲笑小时候这些痞子们。这就是一般型的励志故事的标准套路了。
然而我是个十分别扭的人。
我不是这么想的。
我只反而是觉得,学习知识屁用没有。我应该有更强大的身体,就像金刚葫芦那样。别人打我的时候,不用等到十年后,而是可以一巴掌拍过去。
这个思想,使我更加厌恶学习真正在现实世界有用的知识。也正是从那个时候,我开始沉迷于武侠,动漫,动作电影。
于是我从此以后,玩游戏只玩战士,身上随时带着一把小刀,看人喜欢低着头看别人的脖子。
好似我就是一个拥有者气功绝技,只是未曾展露的隐藏武林高手。随时准备着看到有什么人受到欺负时,或是有哪个小偷强盗被我发现时,冲上去锄强扶弱啥的。
用后来的话说,这就是中二病吧!
只是我得了这病,就从此再也好过。
更有趣的事,从初中毕业后,我再也没有遇到过像那些痞子那样的坏人。
后来的坏人,都开始用脑了,他们不动手。
做事时,因为上厕所离开岗位于是将我举报为不守规矩的工友。尽管路远每次都帮他打饭。
吃饭时,因为怀疑食堂大妈有克扣大家伙食费,和室友抱怨后,被“心疼劳碌食堂大妈努力工作却反而被污蔑的正义室友”报告给老板。尽管路远其实说的事情和他一点关系都没有,并且还分析过,他们每个人的伙食费平均下来,其实一整天才3元钱。
之后这聪明正义的室友月工资涨了50。
因为在外地工作脾气暴躁的同事没把话讲清楚,而导致做事情耽搁了时间,反倒被什么都不管的老板克扣工资。
因为替的了脑癌不得不病休的同事说好话,帮助他向那个什么保险也没给员工买的老板要医药费,而被年底压了一个半个月的工资,说要来年之后再给。
都是些小事情。也都是些用拳头解决不了的事情。
所以,这时候我连幻想都无法维持了。
我不在期待任何奇迹。
我成了现实世界里的废人。
直到这一天我来到了主神空间。
我很兴奋,非常非常的兴奋。纱织,张衡等人看着我好像很正常,但其实我已经激动的心脏都快爆炸了。
所以那天张衡问我到底要不要加入挣扎队。
我的回答是。
“张衡队长,请问你,在你心中,轮回是什么样子的。如果你将来有了足以超越轮回空间的力量的话。你会对轮回空间做些什么?”
张衡队长的回答是。
“这里是地狱!这里看似什么都有,但其实这里什么都没有。如果有,那也只有一样。那就是恶魔的诱饵。散发着强烈香气的调味料。当你沉醉在这香气之中的时候。你自己就已经跳进了恶魔的汤锅里。剩下的,你要么成为恶魔。要么就被煮熟吃了。”
“你问我将来要是拥有了超越轮回空间的力量会做些什么?我会拆了这个鬼空间,然后让这里的所有人都得到真正的自由。”
是吗?张衡队长你是这么认为的么?
“抱歉,张衡队长。我的想法和你完全相反。我觉得这里是伊甸园。这里或许有绝望,但这里对我而言,更是一切希望诞生的地方。”
“如果我有了超越轮回空间的力量,我也不会毁了他。我甚至不会离开他。我反而会在所有的世界开放权限,让只要想来这个地方的人,都可以自由的来到这里。嘛,当然来了之后想走的话我可不会给任何优待就是了。我觉得现在这种离开难度就很好了。”
“这就是我的想法。所以,张衡队长,对不起。我不能加入挣扎队。想来,你们也不会让我这样的人加入挣扎队的吧。”
就是这样,我离开了挣扎队。
开始了我自己的冒险。
我喜欢轮回空间,这是一个个人武力无比重要的地方。
我喜欢轮回空间,这是一个我那些在现实中基本完全无用的废柴知识与想法也可以充分发挥的地方。
我喜欢轮回空间,这是一个不需要勾心斗角,只要肯拼命,就可以弥补一切先天不足。乃至于气运这种虚无缥缈的东西都可以争取到的真正的,最公正的地方。
我最喜欢轮回空间啦!
这一次,我一定可以潇洒的活着。做我自己想做的事情。按照我自己的想法来!
然而并不是。
接下来的事情,我依旧需要做我不喜欢做的事情。
想办法坑那些完全没害过我分毫的人。
为了活命抛弃所爱。
三两下被打的像条死狗。
好不容易挣扎过了第一个任务。以为接下来要扬眉吐气了。
但是依旧需要勾心斗角,低头哈腰,诅咒发誓,装腔作势。
真恶心。
Copyright 2021宝石小说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