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客栈,莫兰舒舒服服洗了个澡,温热的水洗去了周身疲惫,感觉每一寸肌肤都活了过来,散发着光彩。莫兰换了一身淡粉色的衣裙,更衬得肌肤白皙如玉。她对着镜子梳着头发,不停地改变角度看着自己的脸。刚才走在街上的时候她发现不少男人在看自己,也暗暗留意了外边女子的装束,自己的装束并无什么不妥,姿容也数上乘,只是发髻简单许多也没有佩戴那么多的发饰。她对自己的容貌也是很自信的。
她一手拿着梳子,一手拢着头发,尝试着梳着外边女子的发髻,却发现怎么也不像样。尝试了几次之后,有些无奈地丢了梳子。正在这时,外边响起了敲门声,她起身开门,待见到来人,却是惊呆了。眼前的男子,墨发都箍在了头顶,乌木发冠束发,前额饱满,剑眉星目,鼻梁高挺,脸部线条刚毅又不失柔和,一袭黑色的广袖衣袍,袖口领口都有银色云纹刺绣,整个人的装束沉稳又不掩风华。原本在林间,莫兰便觉得骆少华生得俊,如今看才发觉那日在林中所见的他粗布麻衣,发髻松散,容貌竟不及原本的五分之一。如今这一收拾,眉目含笑,神采飞扬,竟让她看得有些痴了。
“怎么,姑娘可以不愿意让在下进去?”他含笑看着她。
“没,没有。”莫兰意识到自己失态了,连忙敛了神色。“只是公子换了装束,一下子没认出来。”她做了个请的收势。
骆少华抬腿进屋,她在他身后合上了门,还忍不住摸摸了自己的脸。还好没有脸红,不然出糗出大了。
骆少华把拎来的包袱放在了桌上,打了开来,里面是一身衣服和另一个小包袱。“姑娘,之前在山上你的衣服被那凤鸟啄坏了,我上街路过裁缝店店,便给你买了这一身,也不知合不合身。如果不合身,还可以拿回店里再改。”
莫兰拿起来看了看,湖蓝色兰花刺绣交襟小衣,白色菱裙,还配了一身白色葡萄暗纹的中衣,质地柔软,看得出来面料不错。莫兰没有想到他竟然会给自己买衣服,而且她比了一下,大概是她的尺寸,心里虽砰砰直跳,但面上故作自然地道谢:“公子有心了。”一出口,莫兰才发现说话声音竟是前所未有的温柔。
“一点小事,何足挂齿。”说完,骆少华打开了桌上的另一个小包袱,拿出了里面的物件。
“这不是……”
“这都是姑娘在街上看过的那些小玩意儿,我看姑娘喜欢,便买下了。”说着还拿了两支珠钗递到莫兰手中,“姑娘的发簪在对付凤鸟的时候折了,在下见这两支珠钗做工尚精致,便买了回来。怕是比不过姑娘原来的,还望姑娘不要嫌弃。”
“不嫌弃,不嫌弃。”莫兰没有想到,那发簪的事她自己都不在乎,他竟然还记得。而且那些个小玩意儿,都是她很喜欢的。只是长居于谷中,那里没有买卖,以至于当时她根本没有想过要买,没想到骆少华都替她买回来。看着手里的这些东西,莫兰心中满是感动,却几乎说不出一句话来。
骆少华见她眸光微动,便知她心中此刻必定多欣喜,他的目的达到了。而且他其实还替她买了双鞋,但是邀功,必要时留点余地才是恰到好处。他并不多说,等着莫兰自己去发现。“时候不早了,姑娘好生歇息吧。在山林间露宿,定是没有休息好。在下不打扰姑娘休息了,先告辞了。”
莫兰送他出了门,回到桌边,她发现包袱里还有一双鞋。白色缎面,莲花刺绣,面料丝滑柔软。她脱了自己的鞋,试一试,大小竟然刚刚好,踩着十分柔软舒适。莫兰没有想到他这么周到,刚才洗澡的时候她就发现自己的脚上起了好几个血泡,正想着该换双鞋子,没想到骆少华已经替她考虑到了,竟然连尺寸都是刚刚好。还有那衣服也是。
难道他仅凭目测就能拿捏自己的尺寸,还是在自己昏迷之际,对方有所了解。她思索着所有的可能,不禁红了脸。不过不管是什么个情况,可以确定的是,他对自己真的很上心。这是她第一次出谷,没想到竟结交了这么好的人。看着那些个花花绿绿的小瓷娃娃小香囊,她的脸上溢满了笑容。
这夜,莫兰睡得很好。而隔壁的骆少华,却很晚才睡。他凭借着记忆,把《神龙诀》默写了出来,又练了一番。睡前又拿出那几根九头金凤的尾羽,仔细地看了又看,方才睡去。
——
外面的一切对莫兰来说都很新鲜。她的生活里,大多数的时候都被练功所占据,其余的时间里,便是研习医术、机关,在谷中寻找、移栽些草药,或者是动手做些什么。十几年的光阴,便在这些事之间流过了。出来之后,她才知道,原来春季世间的女子会打扮得花枝招展外出郊游,三五成群,或是赏花扑蝶,或是放飞风筝,或是斗花斗草,竟是可以有那许多乐趣。
骆少华见莫兰总是看着天上飞得高高的风筝满眼的羡慕,便替她糊了一只,看着她在绿茸茸的山坡上欢快得奔跑,青丝飞扬。他带她去看漫山的桃花,看花瓣如雪在她的身后飘落,或飘落在她的发梢,或飘落在在她的香肩,或是装饰了她的裙角。他也带她泛舟湖上,看落日的垂金,看夕阳染红半边天那火一样的云霞。
这些日子,他带着她走过镇,走进城,带着她去尝各色的小吃,带着她去酒楼试各种名菜。不过短短二十余天,莫兰整个人都胖了一圈。原本还有些清瘦,现在倒是更显玲珑有致了。初见时,还是不施粉黛,现在的她也渐渐尝试着装点自己,更显娇俏动人。有时候骆少华也在想,如果这辈子他没有遇见冷月娥,就和莫兰这样的人过一辈子也行。她天资聪颖,对认定的事有一股执着,这点其实和自己挺像的,而且心思单纯,想要掌控也不难。只是曾经沧海难为水,他已遇到了他此生的那个挚爱,心里再也容不下其他女人了。
不过这些日子他也发现莫兰的一些变化,她好像并不怎么开心。虽然脸上还是带着小,但是眉宇间总是笼着淡淡的忧愁。偶尔见她一个人站在高高的山岗上,眺望远方,纤瘦的背影总是生出一种落寞来。
这日她又站在了山岗上,看着那同一个方向。骆少华走到她身边,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那是龙溪一带。“怎么了,想家了么?”他们就是在那里相遇的。
“算不上想,只是我该回去了。”她已经出来二十四天了,天狼山离幽兰谷有数百里地,她该走了,不能再逗留了。由检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如今她习惯了外面的花花世界,想要再回到那日复一日枯燥而单调的生活,真的好难。她舍不得回去,舍不得骆少华。她觉得自己已经有些喜欢上他了。她知道自己不该喜欢的,不该有所留恋,可是偏偏她就是喜欢上他了。
“是该回去了,你出来也有些日子了,你爹娘该担心了。”没想到莫兰这么快就要走了,他还没有得到自己想要的,虽然这些日子里莫兰改进了他原来的剑法,也教了他一套剑法,但这些和他预期的相比,远远不够。心里虽然在计划着怎么留下莫兰,但嘴上还是说:“你告诉我你的家乡在哪里,我送你回去。”
“你希望我走么?”她原本以为自己要走,骆少华会挽留,可是没有想到他竟是回答得这么干脆,心里多少有些失落。
骆少华一时没有明白过来她为什么这么问,但一看到她的眸中隐隐有泪光,他就明白过来了,她这是舍不得自己。“平心而论,舍不得。我父母双亡,这么多年在外面闯荡,也没有什么朋友,遇到姑娘是我的幸运。只是你终要回去的,有家回也是好事,不像我,想回都没有家可以回。不要难过,有缘终会再见的。”说着他伸出手,拂开了她脸上的一缕碎发。经过这些日子的相处,这动作已经再自然不过。
莫兰闻言,巴巴地望着她,她越发心疼眼前的这个男人,也越发舍不得了。“我会回去的,不过是自己回去,你不用送我。”说完,她便转身离开了。过多的牵连只会徒增不舍而已,既然这条路终究要自己一个人走,那还不如趁早独行。
她没有再去看骆少华,一个人走下了山坡,任由风吹起她的裙裾。只是眼角,却是渗出了泪。
莫兰最终决定明天一早便离开这里,返回幽兰谷。
因为送别,二人这日来到了城里最大的一个酒楼,点了一桌子菜。菜色鲜亮,香气扑鼻,可是莫兰却没有什么食欲。到了离别时,总是有些情绪要宣泄。莫兰虽然不会喝酒,但还是要了一坛子,她没有要杯子,反而要了一个海碗,给了自己倒了满满一碗。学着别人的样子,一仰脖子闷了下去。喉间火辣辣的,莫兰被呛得火辣辣的。她还要给自己再倒,却被骆少华夺过了碗,“不会喝酒就不要逞强,强灌伤身子。”
“没事,我就是想喝酒。”莫兰呛得双颊发红,但她还是不由分说得抢回了碗,又给自己满满斟了一碗,灌了下去。“咳咳,我就是想喝酒,回去以后,我是再没有机会这样喝酒了。”
骆少华知道她需要发泄,索性也不拦着。她感情越深,越舍不得,这就是他想要的。兴许,趁着他喝醉了,他还能套出点什么。
酒壮人胆,几海碗下肚,莫兰已是双颊绯红,头脑发热。眼前的人尚清晰,俊朗非凡,莫兰知道自己的一生是不可能嫁人了。只是她希望自己的感情不要死无葬身之地,有些话,再不说只怕就没有机会了。
她撑着桌子站了起来,走到骆少华的身边,双腿略有些不稳,站得都是摇摇晃晃。骆少华见状也站起来,和她对视。只见她的眼眸微微发红,水汽氤氲,让人忍不住心生怜惜。“莫姑娘,你怎么?”
“我,我钟意你,只是我不能。”说着,竟是潸然泪下。
“什么?”骆少华对这突如其来的表白有些意外,想要确认。
只是莫兰却并没有给她回复,一头栽进了他的怀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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