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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历史重现(1 / 1)

这日子过起来,总是感觉长短不一的样子。

此时,杨华的想法是陪着老娘,最好日子过的慢一些,可是,这感觉,怎么有些飞快。

不知觉中,第一次体检就过去了,果然,如同杨华所猜测的那样,此时想参军的,真还是不多,差一点,连体检的人数都凑不齐,所以,杨华的年龄,就不是什么问题了,很快,第一轮体检就通过了。

“娘,你放心好了,我打听清楚了,这次征兵,在我们这片地区,就没有上前线的,不要说上前线,就是往南走的人,都没有。”

不用说,老娘真的有些忧心忡忡的样子,而老爹,他会把所有的感情都放在心底,绝对让你看不出来。

“真的?”

老娘有些不相信的样子,你一个小娃,怎么会知道这些事情。

这个,杨华倒是没有说假话,可,这却不是他打听到的,而是他从后世知道的,无论是今年,还是以后几年,直到战争结束,他们这边,都没有人去南方当兵,直到他当兵之后的第二年,才有去南方的兵,那个时候,要想出去当兵,没有一定的关系,是不要想去的了。

不过,杨华可不能这么跟老娘解释,而是说。

“真的,娘,我可是听领兵的人说的,他们没有看到我,你不知道,也许,新兵怕上战场,可是,那些老兵,为了一点出路,还是想上战场的,这个时候,仗几乎都快打完了,已经不太可能死人了,很多人,都想借着这个机会,立功呢,可是,他们却在后悔,以前,以前怎么就没有主动要求去战场,现在则去不了了。”

这弥天大谎撒的,还别说,老娘还就相信这种事情,那个,也是,前几年,村里退伍一个兵,当时的情况,那真是轰动啊,其实,他也不过就是去了三线逛了一圈。

“娘,不说这个了,这当兵,还有几次体检呢,你最近怎样,我看你面色好多了。”

很快,杨华转移了话题,说实话,此时,他也是关心老娘的身体,尤其是,他真的发现,老娘面色红润了许多,虽然,看到她脸上没有长肉。

那个,这不长肉,这也许是体质的问题,后来日子好了,自己的两个姨母,也就是老娘的亲妹妹,也都一直没有胖起来,所以,杨华感觉,看老娘的身体,一个是看面色,另一个,也许要到医院去检查一番才知道了。

“嗯,我感觉,最近是不是干活少的原因,这身体呀,轻快了很多,以前那些药啊,什么的,也都不需要吃了,至于面容,一个农村老太太,关心面容干什么!”

“这说明,食补真的有效了,尤其是我发现,小妹也长肉了,娘,以后,你要注意了,我们抓的那些野兔,就是让你补身体的,可不要送了人,还有,这个机子呀,马上,我要送人了,一旦我当兵走了,我爹一个人,也不好出去抓野兔不是么,也危险是把!”

“送人!”

老娘,明显有些不舍。

“嗯,送人,我舅舅也跟着出去几次了,他也喜欢这一手,而且,他抓了野兔,都有用处,就把机子给他好了。”

“奥,那成,你舅舅呀,可帮了我们不少的忙。”

老娘说了一句,就不说了,不过,这个舅舅,本村不是很远的一个亲戚,怎么说呢,在以后很多年里,关系一直都不错,还真帮了杨华家很多的忙,可此时,他的年龄也不是很大,孩子也不过三五岁的样子,自然,要说帮忙,也没有多少了。

而这机子,杨华是做了两个,是的,自己用了一个,给叔叔做了一个,此时,他也整天夜间泡在野外,抓野兔,不过,可惜,他的运气就不如杨华,虽然识野兔路,可是,却抓的不多。

而杨华老娘,不是还要补身体么?

那个,抓的够多的了,有十多只,正放在院子背阴处的冰块里放着呢,每隔一段时间,就剥一只来吃。

是的,就算是补身体,也要循序渐进的,可不能一次吃顶了,老娘身体太弱,如果一次吃多了,他反而会担心有些虚不受补的样子,慢慢的吃刚刚好,还有,这一开始,用兔子肉来补身体,也许是一个好的想法。

杨华看过一个介绍,兔子,它浑身都是瘦肉,可没有肥肉什么的,如果单吃兔肉,甚至会出现营养缺乏症,但它却是一种最适合妇女用来补身体的食物,当它跟蔬菜配合做的时候,就是一道最难得的美味。

杨华不知道,在无意之中,他找到了给老娘补身体最好的食物,这兔肉,可是最易消化的一种肉食,而且味美。

………………

“华子,听说你过了体检了,要去当兵了,怎么样,把你那个机子,给我好了。”

这就是那个叔叔了,真是有些人心不足的样子,我已经给你做了一个了,咋地,你还想把这野外的兔子都包圆了,你有那个精力么!

“他叔呀,你来晚了,那个机子呀,华子已经送给他舅了。”

老娘乐呵呵的说道。

“怎么,送人了,我说昨天晚上,我以为是你们爷俩在远处呢,难道,那是某某?”

当时,杨华就感觉,叔叔的脸变了。

好吧,这算是历史重现么,以前,这机子,是你引进的,我让人用,你不高兴,那么,现在,这机子,是我做的,我送了人,又不是没有给你做,你不高兴什么!

杨华看到叔叔的脸色,就知道,他来,不是真的来要机子的,而是来试探杨华的,是的,杨华要当兵走了,这机子该怎么处理,尤其是,他听说,杨华曾经带着舅舅,还有其他人去抓过兔子,,其实,他早就有些不太高兴了。

不过,老娘在这方面反应有些迟钝,并没有看出来叔叔的不同,还在继续说着。

“他舅舅呀,干着那个工作,有时,需要结交点人什么的,可是,想给人礼物,却没有,这兔子,正是人们喜欢的一些稀罕物品,正好可以用来走走关系啥的。”

叔叔的脸,可是越来越黑了,你就那么想不通,这野外的野兔,都是给你留的不成,那个,你下的扣子,也被人捡了不少,也没有见你这么黑脸过。

不说杨华呀,真是想不明白,前世,你不高兴,是的,是你引进的,可是,一个成熟的产品,今天别人不知道,没有买来,明天也会买来的,况且,在不久之后,每天夜里,几乎遍地都是下网电兔子的,也没有见谁发了财,那野兔,也没有见少,反而被开山的给把野兔吓跑了,还不要说此时,人们对这野兔,那是又爱又恨的,爱,就是抓到,能换些钱回来,恨,则是恨着,这野兔在秋千,呼把田地里的庄稼给破坏光了,有时候,会按一片地,一片地的祸害,那个,也不只是野兔的孽,还有田鼠。

总之,恨多一些,可不是谁都会抓野兔,谁都会早起去捡别人的野兔的。

既然野兔有这么多,你这是闹的哪一出?

好吧,这两家的矛盾,竟然提前了,而且,是提前了十多年近二十年的时间,尤其是,这是一场不必要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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