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童不懂,为什么一个男人的心可以变得那么快。
马路边突然传来一阵刺耳的刹车声,随后,一双黑色的纯手工皮鞋出现在了她的眼前。
叶童缓慢的抬头,泪眼模糊中,她看到的是裴煜城那张英俊而带着急切的脸。
他不过是被主治医生叫到办公室,前后不过十几分钟而已,叶童就不见了。他疯了一样的寻找她,几乎都要把整个医院掀翻了。
裴煜城在她面前蹲下身,目光温柔而疼惜的看着她,“童童,你怎么跑到这里来了,你知不知道我多担心你。”
叶童一双含泪的双眸,看着他的方向,眼眸中却是一片漆黑与空洞,明明是看着他,又好像什么都没有看。
裴煜城在她的眼眸里找不到自己的倒影。这种被她视而不见的感觉,真的很不好。
“童童。”他用低哑的声音轻唤着她的名字,同时伸出手臂,想要把她从冰凉的地面上抱起来。
而下一刻,却被叶童冷漠的推开。她扬起下巴,脸色苍白的几近透明,腮边还挂着未干涸的泪痕。她却对着他笑,只是笑的那么的讽刺与嘲弄。
她说:“别碰我,阿远哥哥。”
她叫他‘阿远哥哥’,一个简单的称呼,却让裴煜城伸出的手臂僵在原地。他感觉自己的心正在一点点的下沉,终于沉到入了深不见光的海底。
裴煜城知道,叶童终于恢复了记忆,那些被时光掩埋的秘密,终究有一天,还是暴露在了阳光之下。
只是,他没想到这一天会来的这样快,又这么的突然。他甚至还来不及做好准备。
叶童不肯跟裴煜城走,裴煜城无奈,只能给叶之歌打电话。
叶之歌很快就赶到了,他把童童抱进他的大奔车里,然后把她肩膀上披着的外套丢给裴煜城。
黑色大奔扬长而去,从始至终,叶之歌都没和裴煜城说过一句话。
叶之歌给童童换了一家医院,请了最好的医生和护理人员照叶她。而关于裴煜城的任何事,他都绝口不提。
一个月后,叶童出院回家修养。却好像突然变了一个人一样,非常的沉默。
她似乎很喜欢坐在窗子前面,常常一坐就是一整天,除非必要,叶童甚至可以一整天都不说一句话。
有时候,木晓灵和她聊天,童童似乎听得很认真,甚至能够对答如流,但她究竟说了什么,却连自己都不知道。
木晓灵觉得童童这样的状况有些危险,她提议让叶之歌带童童去看心理医生。
叶之歌却说:“有些事接受需要时间,放心吧,童童没有那么脆弱。”
清晨醒来,天阴沉沉,天气预报说,今天有大雪,不宜出行。
叶童像平时一样坐在窗前,目光茫然的看着窗外阴霾的天空,她已经不记得自己有多久没有迈出过家门了。
她最近染上了一个新的习惯,除了发呆之外,喜欢上了收拾房间。
翻箱倒柜的时候,抽屉里突然掉出了一本粉红色的日记本,那本几乎被她遗忘了的日记本。
她把它从地上捡起来,轻轻的弹掉了上面一层薄薄的灰尘,然后翻开,如果翻开了她尘封已久的记忆。
……
2005年12月(五年之前)
叶童第一次遇见裴煜城的那天,天空飘着细碎的雪花,她从高高的围墙上跌进他怀里。二十岁的大男孩,有结实温热的胸膛,他对着她笑,那笑容虽然带着无奈,却干净而明媚,他漆黑的眼睛,深邃的像迷一样。
叶之歌喊他阿远,所以,童童叫他阿远哥哥。呢哝软语,从她口中说出来,又甜又软,像吃着棉花糖一样,能把人的心都融化了。
严格地讲,裴煜城和叶之歌算不上是同窗,裴煜城在医科大,叶之歌读的是财经大学,不过两所高校在同一个大学城,他们是篮球联赛时相识的,有种一见如故的感觉。所以,寒假的时候,叶之歌邀请裴煜城到他的家乡去玩儿。
裴煜城不习惯住在别人家里,临时租了一间高档公寓,叶童把妈妈不允许她养的猫咪寄养在裴煜城的公寓里,每次叶之歌去他的公寓,叶童都会跟着。
叶之歌去看裴煜城,叶童去看她的小猫咪。
客厅里,裴煜城和叶之歌在下棋,他们下的是高深的围棋,叶童看不懂,也毫不感兴趣。
她在阳台上和她的猫咪玩耍,那只被她从高高的围墙上救下的奄奄一息的小猫,已经长大了许多,毛茸茸的样子很是可爱。叶童给它取了个名字叫白雪。
一只公猫叫白雪,每次她喊它的时候,叶之歌都会对这个烂俗的名字嗤之以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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