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飞从李小兰手里拿了法条书,迅速查找着《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这个案子的承办法官是他。
“现在你、我、还有常兰我们三个一起去。”朱建华一边说,一边从电脑里打印出这个案子的庭审笔录和判决书。
“我去干什么?”常兰问。
“这个案子的书记员已经调走了,你去充个数。”朱建华说。
“可去年我还没有来呢。”常兰的意思是充数也得靠谱。
朱建华不语。
三人来到古副县长办公室,古副县长、环保局长、国税局长已经等在那里。
三人落座后古县长问:
“这个案子是谁办的?”
“是我们几个。”朱建华答。
“什么叫行政处罚无效?凭什么无效?我一级政府的处罚决定你说无效就无效啦?!”古县长训斥着。
“您看,这里有法律规定,我们是依着法律规定做出这样的判决。”朱建华一边说着,一边起身把打开着的法条书放到古县长的面前。
“我是法盲,我看不懂!”古副县长把书推开。
郝飞解释道:
“《行政处罚法》第三条规定,没有法定依据或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环保局处罚的时候没有进行说明,而且只打了一张白条,国税局起诉了,我们也只能做出这样的判决。”
古副县长越听越气,郝飞还没说完,古副县长把判决书往桌子上“叭”的一拍说:
“什么第三条第四条,拿回去重写!”
室内沉默,过了一会,朱建华说:
“判决书已经生效了,不能拿回去重写,不服可以按着审判监督程序,申请再审。”
古县长见几个法院的很不识时务,板着脸对几个人说:
“没有办法也行,那这两千块钱让你们法院出!”古副县长说完,起身走出办公室。
环保局、国税局的人也先后走出。面面相觑照看着剩下的法院三个人。
在回法院的路上,朱建华说,在这个地方工作,不是懂法就行了,你需要懂得法律以外的东西,否则,你还想出类拔萃?你就天天的等着触霉头吧。
回法院后,朱建华向朱建国做了汇报。朱建国为了以儆效尤,在全院干警大会上说:
“从来法院那天开始我就强调,能拖就拖,能压就压,能不立就不立,不要什么案子都收,优其是老百姓告政府的。你法院墙上挂着国徽,政府墙上也挂着国徽,这两个国徽的重量是不一样的。政府门口的国徽是用金属做的,法院的国徽是塑料,你的份量照人家的差远了。你收了这样的案子,会给你个人、给法院找来无穷无尽的麻烦。所以我再强调一遍,谁的娃娃谁自己养,谁屁股上的屎谁自己擦。这两千块钱古县长如果真要的话,办案人员自己掏腰包,具体谁给多少,你们自己商量着办!”
会后朱建华对常兰说:
“这回你看见了吧,你看在省城会不会发生这样的事?”
后来,古县长再没对法院提起过这事。据说,是国税局长对上级领导做了汇报。他们当初起诉也只是因了领导的一句话。领导听说了后面的故事之后说:这钱不要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了。国税局的领导最后派到人环保局要了一张正式发票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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