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母亲走时我并未多言,事实是我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其实我是不想回去的,但是陈烨坚决要去,她说,她到现在都没有看到过初生的婴儿。
等陈烨洗漱完毕出来时看见沙发上没有人,也没有被褥子。她怒气冲冲地跑进我的房间,我没有等她开口,我说,宝贝儿上床吧。
事毕。
她说,阿姨今天来到底干什么啊?
我说,我不知道,估计是麻将结束得比较晚,但是兴奋劲没过得去,来找我说说话的。
她说,我看不像吧,你们刚刚趁我在洗手间里吐的时候说什么来着?我虽然是没听全,但是我听到你们说什么安排不安排的。
我拥着她的身体,往上抱了抱。我想亲吻一下她的额头,却含了一嘴的头发,我说,我妈一直巴着我早日成家。其实我觉得早日我还是办得到的,但是成家,我过去就没有这方面的打算。
她问我,为什么啊?
我说,你一直都没单身过。
她说,一直都这么喜欢我么?
我说,有三四年吧,但是你也别把我想得那么痴情,我玩过的小姐比你钓过的凯子肯定是要多的。
她说,嗯,这个我相信,我其实也不喜欢男人痴情,如果你遇到一个痴情的男人,你又死心塌地想跟他,可他又不爱你,这不是很痛苦么?但是我又特别相信缘分。想想几十年前,我们都还是不会说话的孩子,谁会想到几十年后我和你会睡在一张床上。
我说,谁会对着几个月大的孩子想这些啊?!
她说,我不就说得这个意思嘛,你他妈的!但是,我觉得我如果遇到了我认为与我有缘的痴情的男人,他如果要,我还是会和他在一起,哪怕这个“在一起”前面还有一个睡字,我都不会后悔,就像那句诗说的,衣带解开终不悔。我当然会介意他总是想念另一个女人,但是我还是会和他在一起,我也知道这很痛苦,但是,如果拥有不了你的灵魂,连肉体都放弃了,那岂不是更痛苦?
我说,有道理。
她说,有道理吧,而且我坚信,他之所以还爱着那个人,只不过他还没有翻篇,等到了下一页,那就只有我,那他就只会对我痴情,这岂不是好事,不过这个等待的过程是痛苦的罢了。
我抚着她的头发说,算盘不是这么打的,你这种缺心眼的乐观,早晚会害了你自己的。
她说,你怎么不说你自己死心眼呢,你听过相对论么?我觉得相对论用在你和我之间就特别合适,死心眼看谁都像缺心眼,缺心眼看谁都像死心眼。
身上的汗液已经渗进了棉被,因为被套的线头掉了很多,那些没了组织的被子一直粘着我的身体,我觉得不是很舒适,于是便挪了一下身子。
她还在找话,问我,你有喜欢的明星么?
我说,这个问题笼统了一点,但是我还是能说一点出来的,我男明星最喜欢的就是张国荣了,接下来就是柯受良,然后就是陈奎安,就是大傻,投降输一半的那个。
她抽出手鼓起掌来,哈哈,我知道,《赌侠》里面的那个。
我把她的手拉回被子里,拥得直贴着我的胸口,别冻着。
她又说,你喜欢张国荣我还能理解,怎么这个你也喜欢,又不是什么巨星。那你有喜欢的女明星么?
我说,梅艳芳吧。
她好像想起了什么,说,老公,你喜欢的明星怎么都死了?
我说,罪过啊,你别叫我老公,我不太能接受女人的这种COSPLAY的叫法,我是你的谁,我就是你的谁。至于明星什么的,我也不知道,我甚至都没有完全的看过他们所有的作品,我记得那时候迈克尔杰克逊死的时候,就是唱那个夹死逼的的那个。我就特别伤心,但是我确确实实只听过他这首夹死逼的。那时候我也像乘部队一样在网上给人奔丧,但有一个人说了这么一句很不和谐的话,他说,你们这帮贱逼,迈克尔被人陷害的时候你们在哪的?现在迈克尔死了,怎么好像全世界都是他的歌迷。我当时就特别愤恨,我觉得我在这里纪念一个时代的巨星,你怎么能泼我冷水呢?你这是不尊重我们的感情。可事后我才想,能有什么感情啊,你要是不死,即便你在历史中有如何伟岸的背影我都无法察觉你。我想我是弄混了什么,会不会是我把我对他们的喜欢当成了一种崇拜,而我,也并非崇拜这些巨星,我不过是崇拜这种崇拜,而且崇拜一个有名的死人,更能让我觉得倍感高大。哎,反正我是说不清楚了。
她说,那好吧,老公……公,你歇一下,待会再说。
我说,你更不能这么叫,这么喊我,让我无缘无故的丢掉了一个重要的器官。我掀起了被子,你看,这个是唯一能证明我不是公公的证物。
她说,不要贫嘴了,你口渴不渴啊,我去弄口水给你喝。
我故作为难地说,说,啊?才喝的口水,又要喝啊?好吧,好吧。
她说,呸,死相。
我哈哈大笑,把她收押在我的手臂里,我说,不用了,我不渴,原来是挺饥渴的,现在不了
她说,你抽支烟吧,你们男人不都喜欢事后烟么。
我突然没头没脑地问了句,你看过多少男人抽事后烟?
她也毫不避讳,说,每一个。
我看着她的眼睛,我不知道是哪个王八蛋说过这么一句话,眼睛是会出卖主人的器官,恶意的如哄骗,善意的如玩笑,他们都是假的,也许在眼睛里可以看到真相。当然这只是我所期望的,我一直都以为自己已经洒脱到了一定的境界,却也如同常人那样不能接受这种坦然。这是我第二次在黑暗中寻找她的眼睛。
我说,好吧,抽。我想,我终归点燃了今天第一根烟,当我拿起手机一看,已经过了零时,我心里一阵喜悦,可片刻又丢落谷底。
她说,我知道,你们都会在意这些东西的。
我说,我觉得不是,我其实不在意的,我以前喜欢过一个姑娘,我坚信我对女人是否有什么过去根本无所谓,但是,我就是不能接受,嗯,不能接受你这么不在意吧。
她抬起头看着我的眼睛,那明明是漆黑的房间,可我却看到了她的眼神,像利刃一样穿透了我的前额,透颅而入,又透颅而出,她说,那你希望我装得很在意么?
我害怕起来。我知道我应该轻轻地揽着她的肩膀,把她拥入怀中,然后道一声对不起,可是我只是僵在那里。
她突然抱着我说,你不能不要我,如果你不要我,我就要逃跑的,我会逃回上海,让你找不到我的。
我回过神来,赶忙拥吻她的额头,又是一嘴毛,我说,不会不会不会,我不可能不要你的。别乱想了。
她抬起头看着我,依旧是那美丽的大眼睛。
她突然说,哎呀!
我说,怎么了?
她说,我忘了,我大姨妈要来了,哎呀哎呀,我例假来的一般都很准的,把你手机拿来我看看时间,昨天就该来了,昨天不来,那肯定是今天。我没有带我的好伙伴。你家里有么?
我说,什么好伙伴?
她说,就是卫生巾啊。
我说,这我哪有,我又不用那个。
她说,那怎么办啊。
我说,创可贴行么?
她说,滚!哎不对,这可怎么办呢?我不能睡你床上了,免得把你的床给弄脏了。说着就要爬起来。
我把她一把抱回被窝里,自己麻利地开始穿衣服,我说,你别起来了,我去帮你买吧。
她说,你开玩笑的吧。
我拉链拉得过猛拽到了几根毛,疼得吸了一口凉气。
她说,看来不是开玩笑的了,那你记着要买夜用的啊,也不对,反正快要白天了,你就买日用的吧。也不太好,万一大姨妈赶早过来那还是得夜用的。
我为了避免又是一嘴毛,便拨开了她前额的刘海,吻了一下,我日用夜用都买。
我跑到楼下的时候,才明白当好男人是要付出代价的,此时月不黑,风却很高,凌晨的风刮在脸上生生作痛,我紧了紧风衣,拉高了领口。
我围着小区走了一圈我才发现,真孙子啊,这么大块地方连24小时便利店都没有,不禁怒火中烧,我想起我床上还有一个我心仪已久的赤裸女人在等我,不禁欲火中烧,反正最后不知是欲火还是怒火,我身体微微的热了起来,但是,那夜中的寒风并未含糊,我走出小区,我得去买卫生巾了。
我回来大丰的时间并不短,三四年的时间甚至可以说有点长,可当今夜我行走在这忽现空旷的马路上时,我发现这个县城已经变得完全不比过往。我记得这里曾经有一座巨大的雕像,上面有两只鸟,这是我在童年时的一段记忆,那都不能称为段,只不过一个被瞬间定格的画面,也许我当时正急着要去吃大妈店的水饺。
我曾经和我一个朋友看忠犬八公,可是他没有哭,这部电影是我推荐的,我觉得这样的催泪大片每个人都应该看,我当年看这部电影看到哭得鼻子没法出气,所以当电影播完,他眼巴巴地看着我时,我准备拿他出气,我说,你也太铁石心肠了,这么感人的电影你都不哭,你这个机器人,你这个冷血动物,你这个王八蛋。
王八蛋很无辜地看着我,说,我其实是想哭来着,可是我每次要哭的时候,你就看着我,我就没法哭了。到最后我都哭不出来了。
我一想还有些尴尬,因为他说的是实话,我不知道我这是何时养成的习惯,我总喜欢看别人的脸,甚至对他们的表情带有期盼,当他们看喜剧的时候我希望看见他们笑,当他们看悲剧的时候我希望看见他们哭,当他们看《不见不散》的时候,我希望他们又哭又笑,当他们看新闻联播的时候,我希望他们哭笑不得。我想我太爱看别人的脸了,当我发现我这个奇特的习惯时,我打电话对一个朋友说,你知道么?我觉得我发现我之所以犀利的原因了。
他在那边喘着粗气,说,啥?
我说,当你们遇到一起车祸的时候,你们一定都看着出事的人,躺着的,或者站着的,我也会去看,不过我很快就转移目光了,我会看着你们,你们脸上的表情,你没有看过吧,我真的看过,你们的表情真丰富,绝大部分是惊恐的或者麻木的,而少数是镇定的,更绝的是,有些竟然是那种爽得不行的表情,这其实很好玩的,你会发现,原来人绝大部分人都是很会代入的,可是他们的代入感是毫无道理的,因为他们无论如何都不会变成躺着的,或者站着的,他们是这事故边缘地带的观众,可是他们竟然把自己当成了演员,他们太入戏了。我之所以犀利,就是因为我明白,我不是一个演员,我是一个观众。我说,喂,你在干什么?
他说,女人。
我说,我真想看你现在的表情。
他砰地一声就把电话挂了。第二天,他打电话给我说,你他妈的,老子我都没射得出来!
所以当我行走在这座半钢筋水泥,半青砖烂瓦的城市时,当我回首过往时,我发现,这个城市的鸟没了,我是吃惊的。而过去的几年我的双目并未离开这座城市,我到底看什么去了?
我终于在一个街边的拐角发现一家亮着的便利店,我走了进去,买了日用,买了夜用,老板娘结账的时候怒光从一个难度极高的角度投向我,我反应过来,我说,我给女朋友买的。天气太冷,我舍不得她下来。
老板娘点点头,但那绝不是赞赏。
当我走出店里的时候,我打开塑料袋,数了数,一,二。其实我在店里就数了一遍,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要这么做。这时我的电话响了起来,我直接打开翻盖,我说,亲爱的,别着急,我给你买好了,小区里没得卖,我出到街上来买的,你别给我留门啊,把门关好,我。
那边说,是我。
我把手机拿离耳边,一个陌生的号码,我说,请问你是?
那边的人哭了出来,说,是我啊。
我知道电话那边是谁了,她的哭声我记忆犹新。我说,你怎么想起来打电话给我的,这都几点了,你还不休息嘛?你不休息孩子也要休息的,你别哭啊你,大晚上哭什么,还吓人呢,有什么话就说。
她呜咽了半天说,我们的爱已经无法挽回了,我决定要放弃宝宝,我要离开这个地方。
我说,少恶心我了,还我们的爱,是你们的爱。别傻了,孩子几个月了?
她说,九个月。
我说,是负一个月,还是九个月?
她哭得更大声了,负一个月,呜哇
我说得声音更小了,都九个月了,你打算怎么放弃?打掉么?这时候打好像就犯法了。
她哭声渐收,说,你声音响一起点。
我重复了一遍。
她说,我不知道,我不想要这个孩子了,这个孩子的存在根本就是个错。
我说,别傻了,孩子有什么错?错在你们。
她说,我错?我错了什么,我没有背叛这个家,我没有背着我的男人和旧爱发信息,我们有什么错?
我说,你们错在做爱不用质量好一点的安全套。何况,你是没和旧爱发信息,你在和旧爱打电话。你别冲我发脾气,又不是我弄大了你的肚子。
她说,我要把孩子拿掉。我不想要他的孩子,我不想再和他有任何牵扯。
我说,孩子是没错的,生下来再说吧。我一直以为有了孩子你就能安稳一点,不知道是我高估了孩子还是低估了你。
她说,我撑不下去了,我好舍不得,真的可我真的好难受,我什么都没把我住,什么都没有,到底谁才能真心对我,我不想带着他去死。也许如果我死了,你也就少了累赘,我真的好想就这样死掉。
我说,你不是我的累赘,一直都不是。
她或许误会了我,她停止了抽泣,说,你会带我走的,你答应过带我走的,我等你,我什么都不要了。
我说,你还答应过只跟我走。你误会我了,我的意思是,你曾经是我的累赘,可我不当你是,可现在你不是我的累赘,因为对我来说,你什么都不是。
她又开始哭泣,她说,求求你,带我走吧,你一定要帮我。
是的,这是她和我说的第一句话,她说,你一定要帮我。我说,怎么了?
她说有人要打她,我很是不能理解,谁可以对这个美丽的女人下如此狠手,如果有,我愿砍下那只手。
林琳哭着要我帮他,其实我从未是学校的小黑头,也并没有社会上的那些两肋插刀的关系,我有的只是一群学校里喝汽水不要钱的朋友,当然,还包括一个庞大海。不过那时候我的生活里已经不见了这个小胖子,因为他去嫖妓的。我当时也并未去多想我的敌人有多恐怖,更没有多想我的结局。我知道那定是一顿海扁,不过是把别人一顿海扁,还是被人一顿海扁的问题。我就想,你,把你仅有的一次眼泪机会给用掉了。
那天晚上人其实不是很多,毕竟那人是外校的,人多了即带不进来,还容易引人注目,他们经验老道,我想他们只是想把我叫出去然后打一顿出出气。他们的想法是简单的,但是我知道他们的拳法和脚法肯定是复杂的。我一直不曾有胆气出去。
我站在学校的花坛后面,我想我当时是要把自己藏起来的,但是我却希望我的女人回头时看得见我,那一刻我深知我爱上了这个女人,我也许无法违背内心的怯懦,但是我是需要她的眼神给我勇气,为了这个女人,我愿意去做任何我不愿意做的事。她的确回头了,眼神走我身边一扫而过,看着校门口,满眼的期颐。我秉着一口气走了上去,她的神情是那么的楚楚可怜,让我的血都被点燃了。我想无论如何,只是一顿打,我虽然连打针戳屁股都怕,但是这顿打我愿为你挨了,那几年之后二爷告诉我,为女人被人揍一顿,多傻的事,这和为女人揍别人一顿完全不一样。
那之后的事,我之后领会吧。
我只记得我当时站在林琳的身边,血立马就凉了。对面五个男生都高我两个头,我操,这太无耻了,你们竟然拿一个篮球队的先发阵容来打我这个退役多年的乒乓球手,还他妈是残奥水准的。我认出了那个瘦高个,而那天,在网吧楼下,我完全没看出来他有这么高,当时我就怂了,转头看着我心爱的女人,她眼睛里含着泪光,我竟然发现我们是一肩高的。
她低声说着,你们不要打他。
一个男孩子走到我面前,我想说,哥们,你已经在气势上压倒了我,就别靠那么近了。
他对着林琳问,指着我,这就是选的人?
琳琳看着我,点点头。
我想我要说话了,这定将是一部动作片,好歹我也是其中一角,虽然是被揍的那个,但我还是给自己编了一点台词,我说,我知道你们在一起的,哦不,我之前并不知道你们在一起,但是后来我知道,但是我没有和她分开,我想我错了,这样吧,我让你打两个嘴巴,你就不要为难她了吧。
他看看我说,如果我要打你,不会只带这几个人过来。
我如释重负,却又如临深渊。
他看着林琳说,也没有什么好说的了,不过我还是想给你一个选择的机会,也当给我一个机会,现在我和他就站在这里,我不会打他,但是我要你选,你到底是选他还是选我,如果你选我,我们可以重新再来。
她终于把头抬了起来,晃了一下手臂,方向冲我。
我突然不知道哪来的力量,我拉着她的手,直到把她藏在我的身后。
那个男孩笑了起来,这不是所有下三滥的偶像剧出现的剧情,他一笑,我一跳,接着按到在地拳打脚踢。他没有,他说,好了,现在很明了了。
他看了我两眼,我知道他是不甘。他面无表情地对我说了一句话,她现在可以这样对我,她将来也会这样对你,只要她高兴。
我竟然点了点头,不过我心里却不是这么认为的,我心说,她现在可以这样对我,她将来也会这样对我,只要我让她高兴。
瘦高个带着他的篮球队离开了,在大桥的尽头我看到他抬起胳膊擦了擦脸,我知道,迎风流泪脸会很干涩,不过你哭有什么用,她现在是我的了,你不过是一个爱情里的失败者,我相信这段感情的结束责任都在你,你一定是没有让她高兴,而我那时候连范冰冰都不想泡了,我就想让我的女人高兴,这是我后半生的唯一任务,我不再去回顾他的所言,即便他所言极是,那又如何,我们的历史书告诉我,失败者从来没有话语权。
英雄救美,以身相许,这是多么顺理成章的情节。我以为我就此可以和林琳在一起,她却说,好了,你可以开始追我了。
我大失所望,却又大喜过望,我想如果庞大海在我身边他一定会帮我出谋划策的,虽然他想出来的点子从来都很差,可但凡是泡妞的点子从来都馊得很,不是写书信就是发短信,就像钓鱼的鱼饵,在鱼的眼中,他是无比的珍味,可你见过垂钓者吃鱼饵么?
大海再也没有回来找过我,事实上他答应过要回来找我的,我不知道我对这个小胖子的感情是否是友情,因为,当我和他混在一起的时候,我从来都没有拿他当朋友,我可以对任何人称呼一声朋友,哪怕是买冰棍的大叔,我都会说,朋友,你的棍多少钱?可我却未曾对他道过一声朋友晚安。
而我无从去哀伤他的离去,因为他并不是死了,虽然他曾经说过,你这辈子都是我最好的兄弟,我肯定是不希望我们同年同月同日死,那多不吉利,我死难道还得非拉着你当垫背么?
我说,你这么说,是因为你希望我死别拉着你当垫背。
他说,不会不会的。反正我们宁可死别,也别生离。生离总是一种背叛我觉得。
我说,你别说了,我又不爱你。
至于大海为什么不能再上学,学校里众说纷纭,各秉千秋,我从来不参合其中,因为我知道,真相,只有,一个。他中镖了。
其实也怪他脑残,我实在不能理解,一个第一次去嫖妓的人干吗问黑话,而且还不是这个行当里面的黑话。
他问那个小姐,小姐,你有毒么?
小姐说,没毒。
他就上了,而且没穿防弹衣。
果然,梅毒。我一边感叹中文的阴险,一边说,你为什么不戴套呢你个傻逼,还问什么黑话,你当你是什么啊。
他说,我可是第一次啊,我当时还高兴还有红包拿。那妈妈还说帮我找个水灵货,长得是挺水灵,但是人算不如天算。第一次啊,第一次我就中镖了。
我说,别算了,算了。你回去好好养病,记得回来看我就行。
他说,肯定的,但是哥们一定要奉劝你一句,你要引我为诫,这辈子都千万别和小姐睡啊。
我说,你以为谁都和你一样。
但是,看到我说但是,你一定以为我睡了一个小姐,其实,我是要说我又找了一个朋友。他叫高必钟。他说这个名字是他父亲给他改的,上高中之前,他叫钟必钟。
我当时很诧异,我说,还有人改姓的么?
他说,你不懂,这里面有说法的,钟必钟的意思就是,中考必中,高必钟的意思就是。
我说,明白,高考必中。那,你这钟必钟也不咋地啊,就中这么个破学校来。
他说,其实是中考的一次失误,作文跑题了,得了零分。
我说,嗯,是挺倒霉的,那也别和名字过不去啊,我是不会为了个破高考而改我的名字的。
他说,这样改名字,全当给家人添个盼头,我知道这也挺傻的,高考竟然成了全家的盼头,但是,后来一想,名字嘛,本来就是他们给的,他们乐意怎么改就怎么改吧,何况他们拿中考当盼头的时候,钟必钟也没中,这种事情,我自己心里清楚就行。
我想我和他交朋友时,我是快乐并真诚的,因为老师和家长竭力反对他和我玩,他们的理解是怕我带坏他,正如近墨者黑,而我当时所想是,我有女朋友了,我不够好,我希望他能带好我,正如近朱者赤。
他曾经在作文里写道:在中国的人,前十年,你得学家法,再十年,你得学宪法,再十年,又得学王法,学有所成,你就是一个标准的中国人。
因为这句话,当时的班主任雷霆震怒,却是把我拎到了办公室一顿唾骂,我沐浴在狗血中,可却一头雾水。他把高必钟的作文在我面前晃了半天,我什么都没看清,但他还在一个劲的嚷嚷,你看清楚,你看看清楚。当我知道他所写的内容时,我自己都很懵,这些东西,我从来都没有和他说过,倒是他总是讲这些给我听,虽说,对于带坏他这点,我是承认的,可我承认是因为我总是和他聊姑娘的奶子和屁股。既然老师害怕的带坏是作文里的这种句子,那我良心还是好受了一点。
那些日子里依旧是云淡风轻,在一次学校动员大会上,我知道了上次我和庞大海被打的原因,原来大丰要竞选文明城市,至于是几大文明城市,我给忘了。那时我才理解,街上的围栏为什么会扣那么多花盆子,我又是为什么会被人当成维稳对象。是的,我理解了,理解万岁。那场大会是在教室里举行的,全校所有班级的音响都开着,唯独出操用的广播给关了,我想正因为在教室里,我才实在不是很能专心的听下去,不仅因为我没有什么在教室里听东西的习惯,更因为里面的内容竟然与历史书和政治书有异曲同工,这场动员大会开到最后我也没听到了几句新鲜词,肉喇叭说道,作为一个大丰人,我们要有集体荣誉感,这次竞选也算是我们的分内之事,最近一个月的时间,上面的领导估计会在大街上走访群众,你们时刻要记得,不能说自己家乡的坏话,如果你们可以做到,那就算是为了家乡竞选出了微薄之力,请同学们相互监督,今天的动员大会到此结束。
我就很奇了怪,是谁说要我们实事求是来着?
高必钟对我说,我就是没遇到过那些领导,要是让我遇到了,我给他们什么都捅出去。
结果高必钟什么都没能帮到我,我依旧一个人苦思追求林琳的办法,我想第一次恋爱的男生都是痛苦的,因为总想给心上人来点新鲜的,可是想到最后都是馊了的,在当时,我只能这样安慰自己,这一切都是不必的,因为,对她来说,我就是新鲜的。
终于在一个夜里,我和她修成了正果。
那天我依旧把她送到楼下,月光昏黄,我下狠手搓了搓鼻子上被风干的鼻涕。她没有像以前说声这样吧,你回去吧便转身上楼,她只是站在我的面前,我只是看着她,她一半的刘海撇在脸上,我伸手拨开了那半边的刘海,她的眼睛在月光下透出两个光点,我说,我真的特别那个你,但我不知道该怎么追你。
她说,你哪个我?
我一壮胆,说,我喜欢你。
她微微一愣,说,那你想过哪些办法呀?
我说,写情书啊,送小礼物啊,带你压马路啊,送定情信物啊什么的。
她笑了,眼睛弯地像月牙,说,呵呵,还定情信物呢。
我有些窘迫,硬着头皮辩解,是真的,我真的把能想的办法都想了,定情信物什么的,你也不能说这不是个办法吧,
她拨了一下耳边的鬓发,柔媚入骨,她说,那好,我现在就要上楼了,那就是我房间的窗子。
我循着她所指的方向,我说,嗯。
她接着说,只要你能在我睡觉之前在我窗边放一样你说的定情信物,我就和你那个什么。
我当时一拧车龙头就离开了,虽然我听到她说那个什么的时候,我的裤裆产生了误会,我知道,她不是这个意思。在这一刻我对校园的作息时间产生了从未有过的怨恨,十点半才下晚自习,我再次回到灯火的包围圈中时,已经迫近凌晨,几乎有所的店面都关门了,我沿着一条被拆的七零八落的街驶向闹市,只有一排排的路灯还在亮着,还有三五成群的社会青年,不知从哪出现,也不知从哪消失不见,我愣在原地,把冻僵的双手插进口袋,不知不觉,我的脸上又有两排风干的鼻涕。
当我回到她的窗户之下时,已经是凌晨一点,她家住在二楼,阳台上敞开了一扇玻璃。
我其实有着很严重的恐高症,只要看着二楼的高度,我的膀胱就开始不争气。我忘了我那天是怎样翻进了她家的阳台,反正是没有碍到膀胱什么事。我当时甚至有种破罐子破摔的冲动,你要我留下点什么,那我就打个飞机得了。
但我还是掏了出来,不是小鸡鸡,是打火机。我突然想起了她说的那句话,在我睡觉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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