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虎寨外,约莫十里外有一个小村落。
当然,这个村落早已破落,村中断壁残垣显示出这里曾经被蹂躏的惨状。
虽然这里仅是一个小村落,但村中依旧有不少人把守,这些人穿着威虎寨的服饰,围着个火堆,喝着烈酒相互说着荤段子,时不时传出些笑声。
这一群人中,以一个壮汉为首,这壮汉扎着朝天小辫,脸上分布着几道疤痕,天生透着一股煞气。
虽然这壮汉看着凶恶,但是一旁的手下却是不怎么怕他,纷纷向他敬酒,几个胆大的也敢调侃几句。
壮汉也不生气,陪着手下嘻嘻哈哈。
“你们别说,就灵河城百花楼的小红最是好看,我娶媳妇就要那样的。”
“去你娘的,你小子毛长齐了么,还挑挑拣拣。”
“哼,我长齐了,要不咱寻个日子,去百花楼比试比试,谁输谁请客!”
“去就去,谁怕谁啊!”
……
壮汉看着这一帮手下,守这村落一年来,的确是吃了不少苦,当即笑着道:“你们这群小屁孩都特么思春了,行,还有一个月,等咱们交了班老子请你们每人都去百花楼,到时手谁宋谁孙子。”
“谢谢老大……”
众人齐声欢呼,顿时觉得这便宜的酒也没那么难喝了。
“我说老大,咱们为啥非要在这闹不拉屎的地方守着,你看别人,都能下山去抢,油水足的不行,就咱整天在这喝西北风!”一个手下明显喝多了,胆子也大了起来。
壮汉皱着眉头,立刻严肃起来,呵斥道:“住嘴,这话在这里说说就算了,等回了寨里,要是再有这样的想法,小心小命不保!”
别人或许不知道这里有什么重要的,但是壮汉知道,自从半年前,正值壮汉当班,亲眼看着二当家和三当家跟在一个神秘的蒙面人身后,走进这个村落,所以自打那时起,壮汉便不敢再掉以轻心。
被壮汉呵斥的人立马涨红了脸道:“老大我没别的意思,就是这里整天鸟不拉屎的,连个人影也见不着,真是无聊透了。”
壮汉刚要说话,却被一阵怪声打断,嘈杂声,像是清晨的集市。
壮汉脸色一变,说道:“都别喝了,拿着火把,和我去看看什么情况。”
古怪,这里明明是黑夜,怎么在这村落会有人的说话声。
壮汉不禁握住腰间的一柄铁锤。
等到壮汉和手下走到村落中心时,彻底愣住了,在这月黑风高的时候,鸟不拉屎的村落里,忽的多出数百人影来,任谁看到都会觉得瘆得慌。
“你们是谁,到这来干什么?”壮汉壮着胆子问道。
那群嘈杂的人群忽的安静下来,所有人都齐刷刷看向这边,下的壮汉手下连忙后退几步,神色紧张。
这时那群人中走出一个少年,面相颇为英俊,只见他问道:“请问这里可是威虎寨的地盘?”
提起威虎寨,壮汉这才提起几分勇气,答道:“不错这里正是威虎寨的地界,你们若是无事,还是立刻离开吧,以免引起什么不必要的误会。”
英俊少年道:“这么说来,几位是威虎寨的人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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