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既然是自己设定的,大致不会是什么死宅吧?
规则并没有问自己的意愿,应该是用自己认知中觉得最完美的人咯...
稍微有些令人难过的是,自己并不知道自己认知中最完美的人是什么样的,甚至连男性还是女性都不知道。
“毕竟是第一封信嘛,因为互相不了解,估计不能和您说太多话了,听说您与我不是一个世界的人,能不能请您在下一封信里面,告诉我您的名字和您那边世界有趣的事情呢?”
没错,这封有纪念意义的事件信就到这里结尾了。
切,对面也真是厉害角色呢,说了这么几句话一点有用的事情都没告诉自己。
程颐把信纸收回了那个奇怪的信封,收在口袋之中。
昨晚自己就让陈璃回房睡觉了,不可能让她一直躺在自己身上吧?
程颐路过她卧室的时候使劲敲了一下门,想来她也是醒着的,就算提醒一下她吧。
关上自己房间卧室门之后,程颐开始准备回信。
“亲爱的,神秘的,真实的,一封信都在浪费我时间的小姐:
姑且称之你为小姐,我梦想中的人就是女孩子,你可别告诉我你是什么死宅。
现在,
告诉我你的姓名,性别,喜好,身份,年龄,家庭信息,家庭住址。
并在两封信之内把你们那个世界的大体信息告诉我,包括政.治,文化,经济,历史。
我不管你有多少学识,反正你不知道的都给我去查,我可十分仁慈的给你两封信的时间了。
我的名字不会告诉你的,你可以称呼我为Providence,如果这段文字太长了的话,就用开头的两个符号。我不能确定你是否会英文,或者说在那边的世界是否存在英文。”(Providence有天道,上天的意思,同时是美国一个地名,可以解释为“普罗维登斯人”,因此这里延伸解释为‘天选之人’,是洛夫克拉夫特的墓志铭)
“另外,我禁止你向那边的任何人说出关于我的信息,当然你对于我也没什么信息好说的。”
“同时,如果你认识的人之中有任何自你寄信开始显得有些不正常的人,请立刻远离Ta,并向我通报。”(Ta这里用的意思是不知道性别的第三人称代词,因为中文的“它”貌似不能作为不知道性别的第三人称代词)
“Providence。”
程颐很快的完成了这封信,这应该是用降低对方与自己的亲密度,来强行获得大量信息的行为,还是不怎么值得借鉴学习的。
说起来这个事件,寄信者与收信者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就算可以通过命令让对方按照你所说的去做,但是只用语言来指挥行为,行为本身的可变性还是很大的,正常人是不能通过语言来完善一件事情的。
比如你可以让他去自杀,但是他可以在自杀之前告诉周围的人关于你的事情。
如果你在之前或这封信之内命令了他不能向周围人说,那他向周围人“写”总没有问题吧?
仅凭语言让对方服从,特别是连对方的行为都看不见,只能通过对方的文字来反馈的话,变数还是太过多了,多到一旦失误,那么后果无法承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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