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回城的路上杨翔收到了一则有关他所在的医院的事故:8月29日,上午11点20分一名范明的二年级小学生因阑尾炎进入了市人民医院的手术室,手术中三个小时候,手术医生拿着切下的阑尾对孩子的父亲说手术成功,结果医生再次出来时,却说孩子抢救无效已死亡。手术期间,甚至是抢救期间,一直没有人通知过家属孩子有什么问题。甚至孩子死亡后,也没有人搭理孩子的父母。我们不是专业人士,无法理解手术过程中的复杂和精细,无法理解专业术语,但我们都是人,医生冷漠的态度,人民医院无情的举动却让任何一个人无法接受。
孩子在冰冷的手术台上走向了人生的重点,孩子的父母却伤心欲绝。孩子的父亲是一名敬业的乾城市一中教师,多次被评为优秀教师,孩子的母亲曾经也是一名优秀的教师,多次在基层支教,后进入了市妇联工作,两人工作兢兢业业,勤勤恳恳,从未与人结怨。但面对强大的医疗机构,连基本的互相对话的权利都没有。
事故发生后,孩子的父母一直被以各种理由拒绝,医院的保安甚至殴打孩子的父亲,一名刚刚失去的爱子的父亲,医院的保安你竟然下得了手。
8月30日7点钟,市妇联主席赶到人民医院后,也被无理的拒绝。
终于9点钟,医院的保卫科的科长才出面与家属见面,家属来到了冰冷的手术台,他身后却是人民医院的保卫科却安排的10余名身着统一制服、身高175以上的保安特勤,守在家属身边。
“彭院长,范明的事件是真吗?”杨翔神情低落地问。
“是杨翔,有些事情一下子也说不清楚,你也知道如今的医闹挺凶的。这件事院里会处理好的。”彭政华的语气充斥着对范氏夫妻的不满。
听了彭政华的话,杨翔的情绪更低落了。就连一院之长了是这个样子,难怪会出现这样的事。敢情是真如患者家属说的那样。难道公布真相就那么难吗?难道貌岸然面子就那么重要吗?还有什么比生命更重要!他们的医德那里去了。
当杨翔来到医院的时候。孩子的母亲在亲属的陪同下在保卫科的会议室里已等候了一个多小时,医院却没有一个人出面,只有市公安局乾州派出所警察和人民医院的保安。
随后人民医院的一名副书记来了,要求先将孩子的遗体移送到太平间,家属答应了,只要求医院对孩子道歉。人民医院却百般不愿,已经逝去的孩子却等不到“对不起”三个字,在三次协调下,人民医院才勉强答应有普外科主任和麻醉科主任在护送遗体的时候进行道歉。
孩子的父亲孩子深深呼唤孩子的小命:“明明,你醒醒咯,爸爸带你买玩具;明明,你醒醒咯,爸爸带你去书店买书。”孩子却没有一点的回应。
孩子的遗体最终送到了冰冷的停尸间,9岁的孩子最有一次由爸爸妈妈穿上新衣服,爸爸妈妈给你最后一次拥抱,爸爸妈妈和你在一起的每一天都在爸爸妈妈的心理,孩子,再见了,孩子再也见不到了…………………
第二天下午三点,伤心的父母再次感到人民医院,面对的是一样的情况,人民人民医院推卸责任,手术没有过错,医生没有过错,不存在任何责任。
是的,你没有责任,那为什么手术中的录像没有呢?为什么病例没有呢?为什么手术前告知义务没有履行呢?手术后手术的医生和麻醉师为什么一直不敢见面呢?
19点多,家属答应和人民医院在第二天早9点再进行沟通。
9月1日,家属7点多就感到州医院,医院院方却没有一个人出面,只有几十名保安。吉首市妇联主席,教育局副局长都在,医院院方告知需要出具介绍信,妇联和教育局才能和我对话。
与此同时人民医院网站上发布了《关于纠纷患者范明明相关情况的说明》,内容如下:
关于纠纷患者范明明相关情况的说明
近日我院发生一起医疗纠纷,一患儿在手术后突发病情变化,经积极抢救无效死亡,患者家属不能理解,引发纠纷,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诊疗经过
患儿范明明,男,10岁,住乾城教师花园,因右下腹痛1天余于2016年8月29日11:30入我院普外科。患者入院诊断为急性阑尾炎,且反复发作,术前检查无手术禁忌,告知患者家属有急诊手术指征并告知了手术风险,患者家属同意行急诊手术治疗并签署了手术同意书,麻醉医师告知患者家属,需在全麻插管下进行手术以及全身麻醉风险并签署麻醉同意书。
8月19日16:30在全麻下行阑尾切除术,术中见腹腔少量脓性分泌物,阑尾充血水肿,表面化脓,18:30关腹,手术医生向患者家属告知了手术情况和标本情况。患儿在麻醉苏醒过程中,于18:40无明显诱因突发发热,体温38.5℃,心率增快,183次/分。18:42患儿心率突然下降至48次/分后即出现室颤,立即采取除颤、胸外心脏按压等措施,上级医师和麻醉科主任立即赶到参与抢救。18:50体温达到42℃,19:20心电监护为心脏停搏,进行电除颤、持续胸外按压等积极抢救和对症治疗。20:30左右告知患儿家属可能出现了罕见麻醉并发症恶性高热,并继续进行抢救至22:30,患儿无自主心律,心脏停搏,宣告临床死亡,终止复苏。死亡原因:恶性高热并多器官功能衰竭。
二、纠纷处理经过
患儿出现病情变化后,医院立即组织了神经内科、ICU、呼吸科、肾病内科、感染科、肝胆外科、普外科、麻醉科、检验科等科室相关专家进行了全院大会诊,积极采取救治措施,将病情告知患儿家属,但因患儿病情危重,最终抢救无效死亡。患儿死亡后,我院组织相关专家再次对其死亡原因进行会诊,会诊认为系恶性高热导致患儿死亡。恶性高热是一种由常规麻醉用药引起围手术期死亡的遗传性疾病。患者平时无异常表现,在全麻过程中接触挥发性吸入麻醉药或肌松剂后出现骨骼肌强直性收缩,产生大量能量,导致体温持续快速增高,造成循环呼吸衰竭,疾病进展凶险,死亡率极高,是一种罕见的手术麻醉并发症。我院根据会诊情况向患儿家属进行了解答。患方不接受我院答复,拒绝搬离尸体。经市卫计委、市政法委、乾州派出所反复做工作,患儿尸体于8月20日下午2点左右搬至我院太平间。经我院相关人员与患方多次反复沟通,直至下午17:30左右患方同意到州医调委申请第三方调解,双方约定8月21日上午9:00到市医调委正式提出申请。8月21日上午9:00我院工作人员赶到市医调委,并提交书面申请。患方却没有到市医调委申请,而是纠集家属10余人冲击我院值班院领导办公室,并肆意辱骂我院工作人员,甚至有意制造肢体冲突。并提出如医院不妥善解决,将把患者尸体抬至我院并通过新闻媒体、上访等方式主张自己的权利。发生麻醉中出现恶性高热导致患儿死亡,是让人悲痛的,我们对此很痛心。医院希望家属按正常的医疗事故鉴定或向法院诉讼程序进行处理,明确原因,分清责任。
目前患方家属已在互联网站、微信等网络平台肆意发布不实信息,误导舆论,对医院造成了极大的伤害,极不利于公平、公正处理该纠纷,化解矛盾。
我们认为:
1、患儿入院诊断明确,具备手术指征,无禁忌症,应及时开展手术,且患者家属签字同意。我院在患儿手术完成后麻醉苏醒过程中出现恶性高热时,采取的抢救措施符合医疗常规的程序和规范。
2、我院对患者的不幸死亡深表痛心和同情,并且一再表示,家属对患儿的死亡有疑义,可以通过合法途径依法主张权利,医院依法应该承担的责任绝不推诿。
3、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央综治办、公安部、司法部2016年3月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维护医疗秩序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6〕10号)中关于“医疗纠纷责任未认定前,医疗机构不得赔钱息事。”的要求,在责任没有明确划定前医院无法满足患者家属提出的高额的赔偿要求。
一边是不理患者家属,一边却发布了年谓的情况说明,好象死了一个人对他们来讲就如同死了一只鸡样平常。不是积极地解决问题,而是把一切责任推到了患者家属。医术不精,治不了病不怪你,毕竟谁也不可能百之百地能治好的。但你的态度要端正,监控录相为什么就不能让家属看,你至少要让人家明明白白是不是,你越是藏着掩越体现你的心虚。杨翔心里难过极了,可他只是一个医生,他又能做些什么。
“翔翔,怎么了,是不是那儿不舒服。”看着神情落漠的孙子,奶奶关心地问。
“奶奶。人没事。就是有些事一下了过不去,心里难受。”
“什么事啊?”
“爷爷,您说难倒面子真的就那么重要?为什么就不能面对事实呢?”杨翔对着正在看报的爷爷道。
“你说的是医院范明明之事吧?这不仅仅是一家医院之事,而是整个社会的问题。一切以利益为中心,当今的人们已经丧失了很多。物质生活是富裕了,可精神文明却伦丧了。”爷爷深沉地道,他显然也在关注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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