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规矩不成方圆,任何单位与组织基本都有自己的行为标准或准则。
世界上目前为止发现的最早的成文法典为《乌尔纳姆法典》,最完整的则为《汉谟拉比法典》。白纸黑字的写出了相关条纹与一些刑法。
在《西游记》这部自成系统的神话中,关于刑法则纵横交错,盘根错节。最被大家所熟知的应该是“三界官方”代表的“天条”,接下来还有佛教“教规”以及唐长老的大唐律法,更甚者还有一些吴承恩老先生明代刑法的影子。总之,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造成这样的结果与神话故事的背景有很大的联系,谁的拳头大就听谁的。
这其中最属漏洞百出的则为“天条”,做为三界的统治机构“天庭”的成文法,“天条”可以治万罪,行万法包罗万象可以说非常全面,但是这东西在执行上却是得过且过,甚至略有些逻辑不通还有可笑。
这些不执行的人中,当属龙族突出这些三界“水利局”的神仙,是“知法犯法”。比如泾河龙王改了一点降雨的指数就被“天条”治罪,而悟空的老邻居东海龙王则私自降雨很多次,依然“逍遥法外”按情节的严重性,东海龙王的私自降雨比泾河龙王的罪行可严重多了。
凤仙郡求雨一难中,原著孙悟空夸下海口说求雨非常简单原文写道“祈雨有甚难事,我老孙翻江搅海,换斗移星,踢天弄井,吐雾喷云,担山赶月,呼雨呼风:那一件儿不是幼年耍子的勾当?何为稀罕!”不难看出:第一,孙悟空本领很大。
第二下雨其实很简单,并不是什么难事。
可是龙王来之后却说下不得。
第一次让龙王下雨时,龙王说“启上大圣得知,我虽能行雨,乃上天遣用之辈。上天不差,岂敢擅自来此行雨”这句话的意思大概是说,没有天上的旨意,即使是龙王也是不能随便下雨的,可见“天条”是有明文规定的。
第二次,因为大圣之前夸下海口,不好意思回去,又问了龙王,龙王以没有接到旨意和没有带行雨的器具推脱。
综上两点,可以发现降雨需要两点,第一则是“天庭”的旨意,第二是布雨的工具。但是真的是这样吗?我们来看看同是东海龙王与孙悟空两人,所为之事,也是降雨。
《西游记》原著第四十一回红孩儿用“三昧真火”第一次打败了孙悟空之后,请来了龙王,第一次龙王确实说没有“天庭”与玉帝的旨意自己不能行雨,但是架不住猴哥的软磨硬泡,最后还是下雨了。只是说了一些话,原文“大圣不用风云雷电,但我一人也不能助力,着舍弟们同助大圣一功如何?”龙王这句话的意思是,要下雨可以,只是自己一个人不行,需要其他几人龙王即南,北,西其他三个龙王。那么好,有这里我们得出龙王下雨又需要的一点,四龙王齐聚再加雷公,电母,风伯,云童四神共八个神仙,才可以基本行雨,即使不需要,雷公,电母等人也需要四龙王齐聚才可以。
再来看看最矛盾的地方,它的出现推翻了之前的总结,并且把“天庭”以及玉帝的旨意也弃而不顾。
《西游记》原著第六十九回心主夜间修药物君王筵上论妖邪中,孙悟空大显神通。先是以“悬丝诊脉”的“黑科技”方法诊断出了朱紫国国王的病情,之后又以白龙马的马尿为药引做出了“乌金丹”。给官员时,孙悟空说需要用无根之水服下,官员不知道。悟空说从天落下,不沾地的水就叫无根水,然后叫来了龙王,龙王第一次说“大圣呼唤时,不曾说用水,小龙只身来了,不曾带得雨器亦来有风云雷电,怎生降雨”龙王的意思是没有带行雨的器具而已,并不是不能降雨。这里需要大家区分出来,之后龙王打了几个喷嚏下了雨。
不管是那种方式下雨,这雨到底是下了。严一点的说其实龙王已经犯了“天条”但是之后并没有死也没有受刑这就前后不通了。
第一次是不能下,
第二次是找人一起下,
第三次可以下,这其中有什么玄机?
第一次,不能下的原因,很可能是玉帝明言不能下,因为龙王不止一次说出玉帝颁发的条纹,有了文批才能下。
第二次,则多人一起下,法不则众。四个龙王一起下了雨,玉帝不可能把每个龙王都抓走那样岂不是四个“国家水利局”的局长那都没有了,那三界的行雨之事谁去管?
第三次,则是事小,根本不影响。
不难看出,“天庭”的“'天条”在龙王下雨的那一刻其实已经成为了一纸空文。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时候一条路不能闭眼走到黑,需知曲幽通径迂回一下,换个思路与角度,说不定事情会更加方便或者真正做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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