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的军事专家这样描述他们看到的塔斯曼帝国火枪骑兵:
“彪悍的士兵,面相凶悍,腰间挂着大口径转轮枪、破甲重弯刀,明军风格牛皮沿帽头盔,一身轻便的防寒皮甲;每个骑兵有二或三匹补充马随行。通常行军时,由空马担任骑兵给养与粮食的输送任务。战斗间,或急行军,或作机动时,骑兵随时可由跑累的疲马换乘休息好的新马,保持高度机动。每个士兵都配发了羊绒毯制防寒肩衣,还有羊皮外套,以御风寒。背装备的马匹上,绳索及套索,大麦若干袋,一布袋夹着干肉的烤囊,皮质水囊,小短斧、一袋盐、蜡烛、火石、锉刀、针线。”
客观的讲,塔斯曼帝国骑兵部队在装备和战术上依然是世界级先进水平的,全球无出其右者。骑兵,这个古老军事帝国的主战兵种,传统优势兵种,一直在与时俱进不断进化。身负重任的帝国军人从未懈怠。
E.前膛枪定装枪弹——技术弱国的非主流型火枪技术进步
在B世纪20年代初期,使用定装枪弹的后膛步枪技术成熟,而塔斯曼帝国却保守的拒绝了这一技术。为与使用这种武器的军队抗衡,帝国军发展出前膛枪定装弹药并强制在军内推广,意图通过减省分药、混合的工序以提高射速(一说为从某个东方国家引进)。为此,帝国境内设立了多个专业定装型前膛枪弹药生产军工厂。
帝国军中央政府设立的弹药厂家只供应16mm口径的定装型弹药。帝国中央政府似乎有意通过此举统一国内军队的步枪制式。但这一产品技术含量似乎不高,各地仿造厂家或私造作坊甚多、各种口径的此类新式弹药依然是“从来都不缺货”。
定装前膛枪弹药具体制造工艺流程步骤为:一、将火药和弹丸按照配比混合包好,所谓混药,二、将各个小包入假枪膛压实、谓之定型,三,打开假枪膛后盖,取出子弹成品。
步兵使用时,用一个竹子或者是木头做的容器,里面填充上火药和弹丸,从前膛一次性装入;按照这样的装填方法,射击速度可以提高到每分钟接近7发。实战中,算上枪管冷却、二次装填,一分钟射击次数在5发上下,比原来提高两倍。(英军测试,枪膛枪激战时平均射速为每分钟1.7到1.9发。)但这样射击时间稍长就会出现子弹烧熔的现象,直接造成武器无法使用。
新技术有了,新麻烦也随之来了。为了克服高速射击时枪膛过热的烧熔现象,帝国军另有一项相当伟大的技术革新,“包铜弹”,铅弹弹头外包紫铜。这项技术可以看做是是前膛枪定装枪弹推广带来的必须附加技术。情报来源方称该技术全部来自国塔斯曼帝国自行研发,据说在进行此项技术的可行性统计实验时,居然使用黄金铸造弹头和黄金包铸工艺加工的银弹头进行过百次以上试射。但仍不排除这一落后帝国可能是依仗外来技术人员完成的研发,这该算做来自人员人才方面的技术引进。
理论上说,采用硬度比铅高点,熔点却远高于铅的紫铜做为火枪弹丸外包物,完全可以克服枪膛高温导致的铅制弹头烧熔问题。铜的熔点很高,长时间连续射击也不会产生烧熔现象。
这一正一副两项技术在B世纪20年代末期被大量应用推广,一定程度上确实也提高了帝国军的实战能力。但前膛枪毕竟是远远落后于时代的,武器代差才是问题的实质所在,帝国军的修补裱糊行为依然无法改变其古董装备的败相。塔斯曼帝国军也清楚这一点,为此帝国似乎一直在通过北方军区大肆走私进口各类武器。
三,塔斯曼野蛮人的武器进口(走私)活动概况
现有证据表明,塔斯曼帝国境内的各种武器走私行为和具体实施组织基本都有政府背景。其中,多数组织具体溯源可追溯至对外征服战争时期。
在延续了几百年的对外征服战争中,鼓励表彰支持外加重金奖励各类武器和军用物资进口商人从来都是塔斯曼帝国的首要对外贸易政策,这是当时严峻战争环境的产物。当然,这些武器和其他物资的最终使用者和接货人只能是帝国军。长期战争中,这一政策极大减轻了帝国军的后勤压力,并使得帝国军获得了大量的先进武器装备,同时也形成了实力强大堪称神通广大的武器进口(军火走私)利益集团。
正是因为这些武器走私集团,战争中的帝国军,武器和军用物资供应从来都不愁,只要有钱。甚至暂时没钱,帝国军在某些“老朋友”走私集团那里还可以打白条,可以现金(贵金属)付款,可以记账月结,也可以半年一算,甚至可以仗打完了、抢到金银奴隶了、周转过来了再本息一块算。
至于这些武器走私集团的货物来源,那更是暴露了人性的“嚣张”抑或“疯狂”,足以雷翻那时的吃瓜群众和双方忠诚走狗们。塔斯曼帝国的军费曾是准敌军圣殿骑士团协助筹集,而且大量军用物资也来自于战线另一边的敌对阵营。在某些不法国际贸易商人的暗箱操作下,奇迹不断出现。大量本是运往反塔斯曼入侵前线的各方捐赠抗敌物资多次被神奇转运到了侵略者帝国军一方。有几次战役,刚刚领了最新式战甲的前线将士出战后惊奇的发现——敌军,野蛮人帝国军居然也装备着同样的护具,还是新的,防锈油都没擦。
诺曼伊泽尔反侵略战争时期,这种离奇事情尤为普遍。但到了中央大陆商人们自己脑袋都受到威胁的Z世纪战争中,这种现象就不多了。但是,某些中央大陆联军军事人员转手或直接卖武器给塔斯曼帝国军的事例屡见不鲜。至于那些不打紧的军用物资,两军之间的中间商模式地下物资交易就从来没断过。
真实历史:
1863年,忠王李秀成、慕王谭绍光致书常胜军首领戈登谈军火交易事宜:“至各人军装炮械,彼此皆知底细,你处图利,我处臵办,听从通商,原无禁令。此时你处若有枪炮洋货,仍即照常来此交易。”
“仍即照常来此交易。”李鸿章的好朋友,英国“反动军官”戈登,多年来一直是太平军的好朋友,军火供应商。如果大青果账详查目,会发现一件足以让叶赫那拉氏气炸了的事情:这位戈登先生跟太平军进行军火贸易的周转资金居然是大青户部给赞助的。
仅在1862年4月,戈登先生参股的SH某洋行一个月之间就卖给太平军步枪3046枝、野炮795尊、火药484桶即10947磅、子弹18000发、炮盖450多万个(C.A.MontaltodeJesus:HistoricShanghai.ShanghaiMercury,1909.P145.)。据说这家洋行的股东名册里,李鸿章侄子等多名淮军将领家属的大名也赫然在列。在戈登等国内外敌军朋友们的帮助下,苏州太平军中有三万枝外国枪,四分之一的兵士配有步枪,忠王李秀成的1000名卫队则全部配备来复枪。
上世纪印钞大王的那个时代就不多说了,可能还没有解密,不说为好。日军管的太严处事太死板,军事工业也不够发达,占领军也脑呆不擅长军火贸易。不过还可以做别的,特高课和军统中统,以及……彼此彼此,有钱大家赚,这就叫战争财国难财。
…………
在对外战争基本结束后,一直推行这一政策的中央政府出于境内治安和统治稳定方面考虑明令禁止了一切无批文进口武器行为。可早在百年之前,能够进口武器的就只能是各种权贵和帝国军高级将领了,人家直接搞走私,不需要批文的。鉴于大量权贵、地方官、军队重要将领等等VIP参与其中,对此现象塔斯曼帝国皇帝只能采取利益分割模式——走私军火可以,部分部队的轻武器随便你们搞;但所有的重武器谁也不许进口、进口也只能中央政府办;所有火炮的射击生产制造及弹药供应只能由中央政府办。帝国中央政府高官久经战阵,对大炮的厉害清楚着呢,心理阴影面积极大,几代人都是印象深刻。
另外,对某些具有非常可观稳定高收益的特殊商品,如稀有药材,生丝及丝绸,各品种茶叶,罂粟果实及鸦片,古柯树叶,烤烟和烟叶等等,这些传统的高利润产品帝国中央政府从来都是坚决垄断的。这些货品的走私行为也是存在的,但这就不属于本文讨论范畴了。
有了“皇家潜规则”,塔斯曼帝国准政府性质或者权贵性质的武器进口(走私行为)可就合法了,成为国有军工供应体系的重要补充。各方都比较遵守这一规则,但北方军区似乎一直例外。
塔斯曼帝国北方军区自成立以来,一直通过商业贸易手段与世界先进技术国家频繁接触,贸易量也日益增多。在这一准独立经济政治体的对外贸易中,输出贸易多以转手贸易模式经营,主要出口优质东方生丝、大宗东方茶叶、帝国内地产棉花、当地产粮食、当地产各类优质粗制矿石,外地贩运货源奴隶人口等等货品。相对于输出贸易(出口)货品的多样性,输入贸易则显得较为单一,都跟金属相关。这一地区进口商品主要是军火、火炮,枪支,其他军用品,包括大量弹药(含大批桶装散包军用火药)及各类辅助军用物资,如无线电台,电报设备,各类火帽(引信);再就是各类民用日常生活工业金属制品,钢铁勺子,优质冲压铁锅,各种规格粗制金属(主要是钢铁)薄板卷板,钢制菜刀水果刀;少量的高货值贵金属,白银,黄金,主要是当地地方政府在进口囤积这类贵金属用于国际支付。
特别提示:塔斯曼帝国北方军区与我国某些官营公司有广泛的高利润贸易往来,每年都进口我国大批轻武器和其他军用品,此举可能为帝国北方地方政府私下行为。鉴于这一情况,我处(总参军情二处)将这一帝国地方政府的各类物资进口数据列入机密内容。若须查询此数据,请与总参谋部军情二处机要局二科联络。
四,塔斯曼帝国的最新大宗武器进口和军事技术研发情况(近十年内资料数据汇总)
B43年2月,卡罗尔联邦政府特设军火出口公司,购入枪械、弹药、火药一大宗,22000支大口径前膛步枪,口径22mm,原装厂枪弹2000件/箱,每件500粒铅弹,优质高燃点军用火药8000桶,每桶20公斤。
当年4月中旬,该公司按时足额交货。
军火购买人为塔斯曼帝国中央政府。用途为当年7月份爆发的边境战争。(在帝国藩属国境内与圣罗曼联合帝国军作战)
B43年6月,卡罗尔联邦政府特设军火出口公司,再次购入枪械、弹药、火药一大宗,30000支大口径前膛步枪,口径22mm,原装厂枪弹3000件/箱,每件500粒铅弹,优质高燃点火药16000桶,每桶20公斤。
该公司未能按时交货,在当年7月底部分交货,只交付了6000支步枪和部分铅弹,不到半数的火药。后证实延迟交货与联合帝国方面干预有关。
军火购买人为塔斯曼帝国中央政府。用途为当年7月份爆发的边境战争——在帝国藩属国境内与圣罗曼联合帝国军作战。塔斯曼帝国认为该型号步枪对联合帝国胸甲骑兵能发挥出压倒性压制作用,实战中也确实给了联合帝国军造成了大量死伤。
(B43年8月,塔斯曼帝国在这场战争中完全战败。此战中,圣罗曼联合帝国将领将战争的艺术发挥到了极致,塔斯曼帝国军后勤军火供应短板只是次要原因。此战后,塔斯曼帝国中央政府开始计划着手加强在联合帝国边境地区的武器弹药储备,并发文给边境各省。我军当年10月从一威尼斯商人处获得此情报。)
B44年5月,某大军火商雇佣6000吨级大型商船两艘,装载各种口径旧式火枪200,000支、少量配用弹药及90000余桶普通火药、硫超标不合格锻铁铁锭1800吨等军用物资,运至塔斯曼帝国北部某港口。
B44年6月,该国通过军火商自新大陆联邦高价买入各种型号柯尔特转轮手枪45000余支,这几乎是全部库存。另从该国其他厂家购买步枪20000余支(全部库存)。该国还想购买重武器,但因新大陆联邦已加入某国际条约,未能达成交易。
军火购买人为塔斯曼帝国某军火走私团伙,但出资人明显是帝国中央政府。此次交易曾被我情报部门认为与该国的边境地区军火储备有关。但得知第二项交易后,我部门立即对各国情报部门发出战争预警。
B44年10月,塔斯曼帝国军在东部边境藩属国境内对圣罗曼联合帝国军发起反击,联合帝国军依托野战工事据守,双方鏖战一周后,联合帝国军主动撤退至下一道防线。B44年11月,联合帝国军在塔斯曼帝国军侧后登陆,塔斯曼帝国军被迫海陆两路撤退。海路撤退的塔斯曼帝国军途中遭圣罗曼联合帝国军舰队暴击,全灭。(外事部门人员接洽时注意规避此事。)
B45年,该年度塔斯曼帝国未进行大额度武器采购。但依然有少量小额度走私活动。该年度6月份,有人报告称塔斯曼帝国购入1200吨武器钢材。后经调查显示该国实际进口的是优质锻铁,可能为铸炮厂使用。
B46年,塔斯曼帝国官方通商团赴中央大陆多国考察洽谈,但一再遭遇冷遇,未能成功购入任何先进武器。该年度10月份,该国购入优质火药20000桶,共计400吨,用途不明。
(各国政府在限制野蛮人军事能力上利益一致,早有共同条约。海都从新大陆联邦购入M1857拿破仑炮后,B44年3月,中央大陆各国通过外交手段,甚至出让殖民地商业利益,将新大陆联邦拉进这一共同条约。自那时起,任何塔斯曼帝国人士,包括“民主人士海都”统统都买不到先进的重型武器了。)
B47年,塔斯曼帝国通过某外国军火商贩在中央大陆联络接洽十多家军工厂,但依然未能采购到先进武器。
(各国政府严令,禁止卖军火给野蛮人,另外,各新式军工厂多为军事贵族开办,家族历史仇怨也有原因。)
B48年,塔斯曼帝国中央政府通过第三国军方人员高价走私买入新式军火一宗。77mm管退式速射大炮四门、硝酸棉火药六大马车,13mm后膛米涅弹步枪150枝,此次交易耗费白银二十万大第纳尔,黄金五公斤。这是塔斯曼帝国第一次购入世界级先进水平的武器。
同年,我帝国皇家海军驻达达洛儿岛外海舰队巡洋舰在罗克德尔角以东海域堵截了三艘军火走私船。登船检查后发现了大批优质火药,20门57mm新式速射炮,500支新式后膛滑膛步枪(16mm),16mm无缝钢管10吨。我皇家海军没收了这些船只和军火。
B49年,塔斯曼帝国中央政府开始广开渠道大量进口走私军火。依据目前掌握的资料,当年共有前膛滑膛步枪7500支、前膛膛线步枪(来复枪)200支,优质火药16600桶,成品后膛定装子弹(米涅弹)18000发、步枪底火200余万个,前膛火炮碰炸引信40000个等武器和军用物资流入塔斯曼帝国境内。
某国情报部门从该国进口钢材判断,该国中央政府可能已经掌握了某些新式武器的量产能力。
B50年,本年度塔斯曼帝国未进行大规模军购。官方仅进口优质火药6000桶。但有证据表明本年度帝国引进军工人才若干。
B51年,本年度塔斯曼帝国在过个军工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对百余年前心理阴影笼罩下的中央大陆各国来说无疑是灾难性的一年。但在我国这一奉行孤立主义均势政策的外海岛国看来,塔斯曼帝国无疑是个足以制衡联合帝国等中央大陆各国的优质砝码。
(这年的野蛮人简直是彻底疯了,中央大陆上的文明人也要被逼疯了。)
一月份,塔斯曼帝国重金收买到了真正的优质火药配方,开始自产优质军用火药。(一硫二硝三木炭,真的这么简单吗?会让老百姓都知道真的配方吗??我有别的方子,可以偷偷告诉你,没事你自己在家实验一下。)
二月份,某我国殖民地军火商卖给塔斯曼帝国1000箱小型武器及配用弹药500吨。据进一步调查,这是一大批康格里芬火箭和定向器。该国认为是我国政府背后策划此事,因此对我国颇有好感,并请求双方高层友好互访。
三月份,我国情报部门再次将塔斯曼帝国已经知道的军用火药配方交给该国商人。
四月份,塔斯曼帝国官方试图通过中间国走私、购买600门M1857拿破仑大炮、200吨配用弹药。但货物在中间国港口转口时被查获。货物被扣押后,该国试探性的向我国求助。我国一再表示可以协助塔斯曼帝国获得这些被扣押军火。后经我国与多国斡旋,在B51年12月,塔斯曼帝国付出巨资后终于得到了这批火炮。此举充分获得了该国的信任。
五月份,可靠情报称塔斯曼帝国自制大口径膛线步枪成功,并计划在手工业和金属加工业最发达的城市维拉设立新式武器工厂实现量产。情报称该枪为16mm口径后膛步枪,使用定装弹药,各项技术指标与我军13.2mm步枪接近。
六月份,某国情报通报称塔斯曼帝国在研发一种大口径新式火炮,是一种定向管发射的大型火箭武器。该国正在量产一种仿制的旧式前膛炮。
………………
九月份,更具灾难性的事情。塔斯曼帝国邀请我国高层及中央大陆多国高官参加该国“东方战争胜利日”大阅兵。
参阅大军有20万人之众,火枪骑兵6万人,传统重骑兵1万人,其余为步兵和其他辅助兵种,半数以上的步兵配有步枪。
在场我国将领目测至少有三万名步兵手持外国制式后装步枪(初步判定为自造),1000人的皇家卫队则全部配备进口的最新式来复枪。队伍最后压阵的两个新式部队,快速火枪骑兵兵团,骑兵手里的新式后装步枪多达二万支,可下马作为步兵作战,这一编制内还有数量多达200门的自造大口径长身管锻铁制野炮(疑似仿制自较先进的进口前膛火炮),这意味着塔斯曼帝国几乎实现了钢铁的量产化。
据称该炮口径131mm,炮长约4.5米,钢铁制造,炮重2.4吨,有效射程3.5公里(疑似最大中等概率命中率射程)。这无疑是一次成功的武备展示,尤其是大口径长身管远射火炮的大批量出现。
(作者语:对各小国来说军事技术壁垒似乎已经打破,得想别的办法对抗这个蛮族帝国了。)
…………
B52年1月,塔斯曼帝国表示有意向我国派出军事技术考察团,有意购买我国的新式武器生产线,以实现新式轻武器量产化。
B52年3月,我军情报机构多方调查确认塔斯曼帝国阅兵式上使用的各种自产武器全部都是锻铁制造(巴基斯坦枪匠们的手艺),该国依然不具备大规模制造钢铁的技术能力。塔斯曼野蛮人造不出合格的军用钢材,军工制造能力还是不及格。
…………
文章最后:
“本部门建议,各个军工厂不得向这一野蛮人国家转让先进技术,甚至高价出售武器也应以过时或技术缺陷产品为主。
最后,再强调一点:严禁一切军工厂、军事科研机构向这一落后帝国出售铁甲军舰及各类相关技术资料。违反禁令者将会受到严惩,可不经判决直接处以极刑。”
因为,所以,种种原因,塔斯曼帝国没有买到想要的军舰,只得走上价格超出购买数倍的自造之路。
B世纪53年,塔斯曼帝国开始谋划“自造”铁甲舰。B54年,帝国第一轮造舰运动开始,全球最高逼格、全钢铁甲舰……
自此,帝国终于走上了黄金换钢铁的军备竞赛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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