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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2 / 2)

他们现在最怕的是那拿了银子的远走高飞、隐姓埋名什么的,让他们找都没处儿找去。没想到猎户这么够意思!直接就花了!而且把老婆给撵了!搞得他们这么容易就探听到了!

他们愉快的找猎户要钱。

猎户……没钱。

他花着花着也不知道怎么的,钱就花得不剩什么了。哦当然,他是不愁后半辈子的!他置办了好多产业、买了好多债券什么的,据说都是很合理的投资,非常保本,问题是……这些都没办法转让给强盗啊。

强盗气得揍他丫的!

当是时也!所有的仆人都恨爹娘生少两条腿,一窝蜂的从四面八方往外钻出去,而猎户一脸的懵逼,还想商量一下:“各位可知道有王法……”打头的乞丐——哦不,强盗——一言不发,长棍在天画出一个圆圈,接着脚踏奇步,棍头照猎户的鼻子捣去。其他强盗齐声叱喝,如狼似虎朝猎户扑上,一时间院子里尽是棍影飞舞,猎户灵功虽不行,跟野兽斗争出来的眼力仍在,看这敌我悬殊太不成比例,还有打头强盗不但内功深厚,而且取位刁钻,这就要糟糕!

他往后一个翻滚,好歹是把叉子拿在了手里——以前他的随身武器是猎叉,但现在他不是阔了嘛!所以使用的是切牛排用的小刀小叉……“当!”居然还命中对方的棍头了!准头不错!

可以没什么卵用。

对方的棍子直接就把他跟他的小刀叉都碾在地上了,然后其余强盗也全招呼上来、

猎户见漫空棍影打来。毫不犹豫掉转身体,让背脊迎上敌棍。

背是人类比较抗打的一部分。但也看抗什么打。如果是一座泰山迎头飞来,那么实际上来说。用头还是用肚子还是用背去迎,都没有什么区别。

猎户刹那间,不知给劈中多少棍,痛得痉挛起来。强盗倒是没用刀剑,就是棍如雨下,专挑他的后脑袋和脊骨下手,手法狠毒。分明要把他打得不死也要终生瘫痪——也说不定是先打坏了再切成肉泥泄愤,都是很有可能的。

本来他是应该被打死了。

但是黑叉林主正好经过了。

接下去的事情就简单了。这些强盗是怎么群殴猎户的,黑叉林主就更加轻松写意的把他们给单挑了。像骨肉相连烤肉串一样,嗯真的可以串串烧——

“英雄饶命啊!”强盗们为了避免被串串烧的命运,惊呼道,“我们买命可以吗?”

“你们好像没有钱了吧?”黑叉林主冷静的指出事实。

“嗯……”强盗绞尽脑汁。“我们还有情报!”

“哦?”黑叉林主换了个舒服点的姿势。“从头说来。”

强盗们从头说起。他们这批银子,论起最早的源头,就是从前文提过的那个山洞里来的。那山洞虽然已经荒废了,但是以前也曾经阔过的——

以前,定期或者不定期的,会有人去那个山洞,目的只有一个:便是献祭。

其他地方也都有祭祀,总在吉日良辰。献三牲玉帛,焚纸燃烛。或是酬神,或是告慰祖先。

只有顿河畔,离城,伏龙崖底七十二寨,代代相传的献祭,用的是人。

所谓“生祭”。

最后一期的生祭,是个可歌可泣的故事。强盗从别人那里听来,告诉了黑叉林主。黑叉林主回去以后又告诉了怜星。怜星把它创作成了一个更优美的故事。故事是这样开头的:

石洞口高处,横着一枝笛,雪白,修长,笛孔细小,几乎看不清。阿峰打柴挑水搂兔子,从附近山头过,远远看着它,会想:“这样的笛子,吹出来到底是什么曲子呢?”

传说中,这里原本有个可怕的怪物,幸亏一位英雄把它封进此处的地底,维护了一方安宁。可惜连英雄也不能完全杀死它。它沉睡在地底,若翻个身、醒来,会引得山崩地裂,方圆百里生灵涂炭。为帮助它沉睡,方圆七十二寨的人才不得不一直举行生祭。

这枝笛子,也是英雄留下的。传说称颂它加强了封印效果,同时警告所有人:万万不能触碰它!若触碰,必遭不祥。

锋生不知道自己的哥哥弥生是不是偷偷触碰过这支笛子,总之弥生是神秘消失在这洞里了,像所有生祭的祭品一样,不觉已经五年。

伏龙崖方圆七十二寨的人,都快忘了他。对他们来说,洞里只是消失了一个不自量力、又学艺不精的净秽师。也许是怪物把他吃了,像吃那些祭品一样。

他们不知道。弥生是这个年代南离大陆最有才华的净秽师。弥生一向不爱炫耀。他每到一个地方,只会默默的勘察、默默的清扫,当他大功告成时,当地的居民才会瞪大眼睛,惊异并且感戴,弥生则客气的欠身,捧出他的净钵:“那么,各位有什么珍爱之物,不妨施舍给我,以结善缘罢。”

钵上刻着他的名号与徽别,笔锋锐利逼人。

锋生最爱这样的时刻。远来的陌生人,不动声色扭转乾坤,人们才发现他是个大英雄,好一个逆转!

然而,英雄出师未捷身先死,就不再有逆转,只留下迷惘失落,刻在他亲人的心头,如一记苦苦的嘲笑、深深的谜。

弥生消失之后,锋生就留在了伏龙崖,狩猎打柴维持生活。拢了柴火、扒了兽皮,他就送到寨口的杂货店,店里老板娘严肃得简直凶残,却有个无限柔美的女儿,名叫水佩。

老板娘弯腰去摸钱罐时。锋生会飞快的瞄一眼坐在店深处的水佩姑娘。水佩姑娘肯定是不喜欢他,每次都把脸别开了。老板娘直起腰来,正见到客人失落的垂下眼睛。

其实店深处挂着一套古老的服饰。上头镶着黄亮的铜片,可以当镜子用。水佩姑娘咬着唇,别过脸,忍着笑,看镜里清俊的外乡少年,眼神炽热得叫她心跳。那眼角,有一颗小小的、红色的痣。像飞鸟在上头亲了一下。梦里,她曾用手指抚过这颗痣,不小心烫着了自己的指尖。

石头凿成的圣殿里。安放着一张宝座。

宝座是整块天青石刻成。刻的是莽莽深林,每片叶子的形态都不一样,每缕叶脉都清晰可辨,千枝万叶间藏了无数飞禽走兽。还有小精灵向外窥视。精灵的眼睛是祖母绿镶的。眸色比最深邃的幽谷还要秾郁。其他动物的毛色,还有枝头的花果,分别由翡翠、沉香、水晶、玛瑙、猫眼石攒就。这里方寸间的珍奇,比皇后凤冠上的一切珠宝加起来还要贵重。

坐在宝座上的是个少女。就只有一个少女。她身上的袍子像宝座一样盛大、荣华,可是她本人却很瘦弱,像发育不良的孩子。

她侧耳,听屋外的足音。

她的手藏在华袖里。

确认足音都凋尽,侍奉她的人已经离开。她苍白唇角放松了,溢出个笑来。手从袖中抽出。指间拈着支笛子。

雪白笛子,笛身上的孔是如此细密,只有她这样细的指尖,才能操控自如。

笛子凑近嘴唇,少女又有点犹豫,凝住了。没有风,她袖子轻轻抖动,那上头照习俗的要求,镶了许多面亮晶晶的小铜镜,此时随着袖子轻轻颤动,映着宝气珠光,仿佛很多粒星星。

轻锐的声音把锋生惊醒。他抬起头,看见弥生在月光里濯帚。

在心里,锋生对自己说:“哦,是做梦。”

弥生消失后,枕着伏龙崖的月色,锋生不知多少次梦见这一晚,月已残,朝霞还未铺展,这样连梦都恹恹绻绻的时辰,弥生月下濯帚,惊醒了锋生。

锋生披衣而起,见那把净帚,被月光洗得丝丝分明、缕缕精神,仿佛翘起胡须就可以发出一声龙吟。弥生衣裳整齐,对锋生说:“要走了。”

弥生是怎么决定:何时要走?走去哪里?多大程度上确定那里有什么命运在等他?——对锋生来说都是个谜。

也许等他修为再高一点、多赶上弥生一点点,就可以明白了。锋生打点起包袱跟着弥生走,并不提太多问题。

那时候他还以为,一切都在弥生掌握中。信任就好。不用问。

他们到了伏龙崖。伏龙崖七十二寨,其中一座寨口杂货店女儿的浅浅笑靥,摇慌了锋生的心神。

伏龙崖下,他们见到了那座无名的洞,洞口上方,横着支雪白的笛,那么纤瘦,乍眼望去,如风在岁月梢头的划痕。

洞口的青苔,生得肥厚而安静。人们远远避开这里,说不清敬还是畏,总之让它独自呆着。只有大山出现骚动,地底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井水忽然浑浊或者干涸、狍子黑熊黄狐们满山乱窜,大家知道,地底的怪物又快醒了,得赶紧找个人进洞作生祭。

七十二寨里,有什么人得了重病,快死了吗?那太好了!家属也不用费钱买药了,七十二寨出钱给他们家致谢,把这病人抬进洞中,也算是一种废物利用吧!如果不巧,那阵子人人康健,一个染病的都没有,就看看谁最年老,老得话都说不清、路都走不动了,留在世上也是受罪,还不如抬进洞里发挥余热,七十二寨集体出钱给他们子孙致谢。

怪物倒也不挑什么童男童女、生辰八字,只要抬进去时还是个活人就行。于是七十二寨也就不觉得献祭是个多大的负担,从来不找净秽师来斩妖除魔——开玩笑!当年上古大英雄都只不过能把怪物封印而已,如今的净秽师又能做什么?别弄个不好,把怪物刺激醒了,那才叫生灵涂炭!

如今,正好又到该献祭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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