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赫梯公主同归哈图萨斯,出使的旅程因此彻底变了模样。塞提现在必须承认了,这个小公主绝对要算他见过的好奇心最重的人,对于未曾领受过的事物的确充满了万分浓厚的兴趣,以至于一路上简直少有安静的时候,一张嘴叽叽喳喳,分明是想到什么就问什么,也算是让他第一次领教了‘十万个为什么’的好本事。
“听说埃及人都是信奉转世复活的对吧,我一直都不明白哎,生老病死,一个国家里战死的、发生意外死掉的,或者犯罪处刑死掉的,还有年老寿终正常死掉的,每年都是要死多少人啊,如果全都可以复活,那人口岂非早就爆棚了,任凭土地再广袤也容纳不下了吧?你真的见过复活的人吗?在哪里?都是谁啊?”
塞提哑然失笑,实在好笑她这样古怪的想法和问题:“乱讲,谁告诉你是所有人都可以复活了?死去的人,是灵魂‘巴’和‘卡’离开了肉体,而他们的灵魂要经历阴间之路,通过重重关口的检验,要有公平女神玛特用她的羽毛放在天平,称量一颗心的好坏善恶,最终更要经过冥神之王奥西里斯的审判,唯有通过了审判才能复活,而通不过的人就要下地狱,去为他一生所行的污点或恶事接受惩罚了。所以说,真正能够复活的人,只可能是非常少的一部分。譬如说,只有一些最伟大的人,就像历代法老,在世时已是神之子,以伟大的贡献与作为,才能真正获得众神悦纳,迎来复活。”
美莎更惊讶:“那……你见过复活的法老吗?如果他们真的复活了,不是又要引来一个更严重的问题:以前的法老又活过来,那和时任在世的法老放在一起,又该由谁来做埃及之王啊?如果很多个法老都撞在一起,岂不是都要乱套了?”
塞提一愣,随即哈哈大笑,他笑得眼泪都出来了:“我应该感动你居然会这样为埃及担心么?真好笑,怎么会有这种状况发生呢?你要知道,当先代法老再重新复活,就完全是以另一种面目来出现了。到那个时候,他已经完全超脱了死亡,已经不再是凡人的寿数或格局可以限制,他已经通过审判、已经蒙神悦纳,也就已经与神同列。明白了么,当先代法老再复活重归,他就已经不再是一个凡人,而是成了神,是以神的面目来护佑这片土地,又怎会再参与人间的王位纷争?”
美莎大概有些明白了:“所以,埃及才会有那么多的神?对对,我在藏书库里看到过,好像埃及每个城镇都会有自己的守护神,除了那一套九柱神的体系,各地各城林林总总加起来,敬拜的神明数量都超过两千个了。他们都是复活的法老吗?可是……也不对呀,埃及的历史到今天一共才是两千年,就算把之前死去的法老全都算进去,好像也只能有差不多一百位吧,那其它的神都是谁?又是从哪来的?”
她一路问,塞提一路笑,看起来,这个小丫头倒真是对那片尼罗河的土地充满好奇,而这份好奇与向往,也的确让他很骄傲,所以也就不吝于解释起来言尽其详。
“其它的神祗当然就是天地万物,鳄鱼可成神、眼镜蛇可成神,秃鹰、青蛙、花鸟鱼虫,千万不要小看这些,要知道在万物身上,每一个都拥有着凡人无法企及的力量,因此,受到顶礼膜拜也就是理所当然的事。”
他说:“就譬如在沙漠深处,常常能看见一种抱团的枯枝,它可能已经干枯了一百年,所有的枝杈都收缩紧抱在一起,就像一个由枯枝组成的球,因为重量轻,可以随着沙漠之风被吹得四处游走。可是,正如它的名字一样,只要沾到一小块有水的湿地,你就能有幸看到这种植物的神奇。你能够想象,只需要多小的一块水就够了吗?就譬如你的一盆洗脚水,泼在土地上形成的那么一片小水洼,只要让它沾到,所有抱团的枯枝就会迅速重新伸展……”
美莎满眼惊奇:“那不是枯枝吗?已经干枯了一百年,难道它没有死?”
塞提悠然点头:“就像它的名字。这种植物,就叫做复活草。不论在沙漠之风里已经被吹掠游走了多少年,只要让它沾到一小块水洼,沉寂的生命就会迅速复活。当所有枯枝都重新展开,它需要等待的就是一场雨水了。你要知道,在沙漠里也是会下雨的,只是非常罕见难得而已,而当雨水落下,就会把藏在枯枝苞结中的种子,冲刷到地面。复活草的生命力之强,它的种子是在几小时内就可以破土发芽,决不浪费一丁点的水分给养,仅用十几天的时间,就完全长成一株全新的植株,枝杈苞结中已经孕育出了新的种子。而当经历沙漠阳光毒辣的炙烤,水洼干涸,新生的复活草也被迅速重新炙烤成枯枝,抱作一团,或许,又要等待几十年甚至上百年,没有人知道它又会被沙漠之风带去什么地方,但是有什么关系呢,重要的是它的生命永不停息,无论等待多久,都一样会复活绽放。你说,这不值得敬拜吗?纵便它只是一株仿佛没有任何威力的沙漠植株,但是在它强悍的生命和寿数面前,世间凡人都变得何其渺小。如果站在复活草的世界里去观望人生,那么一个人的生命都真是太短暂太脆弱,或者……就像蝼蚁。”
美少女完全被这样不可思议的生命力震撼了,张大了嘴巴好半天合不上:“真的?还有这样神奇的植物?复活草……好想亲眼看一看。”
只不过,对于塞提的言辞她也并非完全认同,在震撼惊讶的同时悠然更正:“知道吗,你这样说也不全对。”
“哦?哪里不对?”
“你不该小看蝼蚁。”
美少女眨着一双灵动大眼,咧嘴笑问:“如果真能和蝼蚁相提并论,那或者都要算一种荣幸,对了,你指挥过蚂蚁吗?”
塞提一愣,一时只怀疑是不是听错了:“指挥……蚂蚁?”
美莎痛快点头:“对呀,小时候我最喜欢玩的就是这个了。你见过那种小蚂蚁成群结队出来觅食的景象吧。依我看,这些小东西的不可思议,绝对不亚于复活草,它们可以搬动远比自己的身体还要大得多的树叶或者猎物,如果一只蚂蚁也可以长成像人这么大,那岂非就是任何人都无法比拟的大力神?还有啊,就像现在你看到的……”
她指一指眼前道路和远方的风景,笑说:“现在我们是要回归哈图萨斯,眼前道路明确,你很清楚的知道自己不会迷路,但是如果突然横来一道高山,或者突然多了一条大河,你眼前熟悉的风景都在不停变换着模样,那么,你还敢确定自己一定能走到吗?但是,小蚂蚁就能。指挥蚂蚁玩的就是这个呀,在蚂蚁的世界里,我们不就是成了巨人天神,可以随意改变他们熟悉的世界,在地上划一道沟,就从此多了一道天堑,堆一个土包,就骤然出现一座高山,这样去肆意搅乱,可是,远出觅食的小蚂蚁,却任凭你怎样设立障碍,都永远不会迷路,即便多绕些弯子,也终究可以找到正确的方向,顺利回家。如果代换到人的身上就不难想象了吧,这是多么不可思议的本事,就凭这个,你还敢小看蚂蚁么?”
塞提听得有趣,是么?指挥蚂蚁……似乎还真是个很有意思的游戏。想着想着他便悠然接口:“嗯,就好像在沙漠里常常会遇到的:肆虐风暴能随意搬动沙丘,改写地貌,所以在其中有过迷路经历的人,才会出现一种最特有的地方病:发疯。”
美莎瞪大眼睛:“真的?代换到人的身上,真的会让人发疯。”
塞提格外肯定的点头:“当然是真的。虽然我没有在沙漠里迷过路的经历吧,但是亲耳听到过,沙漠风物的变幻莫测是有多么摧残人的意志。当你以为找到水时,却发现不过是海市蜃楼,是毒辣阳光和人的眼睛开的一个恶毒的玩笑;当你以为找到路时,看着仿佛不远处的一个参照物,却发现耗尽体力走了一天还是离得那么远,仿佛其间的距离根本没有缩短过,想一想,本就已经是干渴虚弱,已近生死临界的状态,在天地之威那么无情的戏弄中,换了谁还能不发疯。”
美莎乍然感叹:“真可怕,难怪沙漠总被称作死亡之海……”
……
一朝打开话匣,美少女就是再也停不住,原本不情愿的归程都因此走得有趣起来,可是另一边,从王后卫队到多少引路使的官兵,却都只剩大眼瞪小眼的错愕了。这是怎么了?好像只是一夜功夫,和埃及王子之间那种针锋相对的敌意就迅速烟消云散,眼看着公主美莎与塞提竟是越聊越热络、越聊越投机,大姐纳岚倍感头疼。一再提醒劝诫,要分清敌我,这样不合适!偏偏美莎拒不接受:“阿爸的敌人又不是我的敌人,我有必要和任何人为敌吗?怎么就不能和埃及王子说话聊天了?”
大姐只差磨破嘴皮:“美莎,陛下不会乐见你和埃及人走近的,更何况是拉美西斯的儿子,传进陛下耳朵里,你是存心想气死阿爸?”
美莎更不接受:“阿爸不喜欢的事我就不能做?凭什么呀?难不成我竟是为阿爸活着的。愿意和谁说话还要经过允许?那我是什么?是奴隶还是宠物?竟都不可以有自己的好恶选择?大姑姑不觉得这种要求才真的很过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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