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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林家的家产(1 / 1)

() 林黛玉的家境应该是不错的,林家是四代世袭侯爵的显赫世家,到了林如海这一代才改

为科举入仕,在里出场时担任的是以肥缺出名的扬州巡盐御史。而《红楼梦》的作并无意将林如海描绘为一个出污泥而不染的清官,相反,在几个重要的环节里,侧面描写了林如海深谙官场潜规则、出资帮助贾雨村恢复官职。因此,林如海依靠继承的祖业以及在扬州任官的收入,应该积累起巨额的家资。《红楼梦》第二十五回,王熙凤开玩笑,要给黛玉和宝玉说亲,说:“人物儿、门第配不上?根基配不上?家私配不上?那一点还玷辱了谁呢?”显然,林家应该是和贾家一样具有万贯家财的豪富之家。

《红楼梦》作交代了林如海是林家的嫡传,可是在他这一代,人丁不盛,与林如海同辈的只有几个堂族兄弟,林如海自己有过一个儿子,不幸到了3岁时夭折,只有黛玉这一个女儿。 书作安排林如海的正妻贾敏先去世,到了第十二回作又安排林如海病重,10岁的黛玉由贾琏陪同赶回扬州。第十四回再出现林黛玉消息,则林如海已经去世。从的描写中可以推算出贾琏花了3个月的时间来处理林家的后事。后面几回就大写贾元chūn被册封为贵妃娘娘,贾府为其省亲,修建起大观园,银子使得如水淌一般。第七十二回,贾府的夫妇大管家贾琏和王熙凤着急找钱,贾琏急地说:“这会子再个三二百万的财就好了。”很多研究都认为,当年修大观园花的银子,就是这“三二百万”的横财,应该是林家的财产,合法的主人应该是林黛玉。

明朝,朝廷法律有关财产继承的内容,如《大明令》的《户令》,将继承法规大加简化,规定死如果没有儿子的,可以由他的未亡人(寡妇)以及宗族来为他设定一个嗣子。嗣子应该从死的侄子中推选,如果没有侄子的,再依次推到堂侄、远房堂侄。如果没有为死立嗣的,全部遗产都由女儿均分,无论是在室未嫁、或是归宗、或是已经出嫁。如果没有女儿的,那么全部遗产就归zhèng fǔ。

在《红楼梦》成的清代,有关财产继承的法律完全沿袭了明代制度。

贾家在得知林如海病重时,已经计划好要准备排除林氏宗族的参与。贾母指定荣国府财产管理人贾琏陪同林黛玉前往扬州,就是要贾琏来施展处置财产的能力。贾琏不辱使命,将扬州的林家财产处置干净,全部转换成了现银,转移到贾府。

从贾母原著中,也描写到贾母对黛玉的rì常用度,显然是另有一番补贴,从怡红院小丫头佳慧去潇湘馆,送东西正碰上黛玉给丫头们分钱,一出手就是给她抓了两把,再看到宝钗让自家的婆子去给黛玉送燕窝,黛玉也是一出手就是五百钱。而王夫人、凤姐她们并没有对此事有什么不满之处。

相对比较,探chūn攒了几个月才攒了几吊钱,托宝玉在外面给她买一些玩意回来。

实在是,黛玉在贾府用的是自己林家的银两,贾家上层是知道的。黛玉也没有四下里张扬,贾家也没有对外明说,一切都在不言中。

在本文中,也没有刻意的四下宣传贾家挥霍林家的财产,一切本着只要贾家不过分的欺负黛玉,她就不会绝情绝义。

既然是重回红楼梦,就要有不同原著的人物个xìng、故事演绎描绘。生长在清朝那个敏感时期,满汉之间的对立――融合,朝野上下,大家族中恨不得你吃了我,我吃了你的复杂环境中,黛玉如何游刃在其间,有失落,有得意。必将给大家一个靓丽不凡的回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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