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逐日刀法演练一遍之后,墨仲将唐刀收回储物袋,道:“想不到在我昏迷的这段时间,你的修为都已经达到了十阶武宗,距离突破先天已经不远了吧?”
耶摩苏浑不在意地道:“是呀,我早就达到十阶武宗的境界,过不了多久就是先天武者了。”
“我的大帝王诀也马马虎虎,可以将力道提升五十倍,而且我的蛮荒之血也达到了四枚神环的境界,现在的我,说不定可以打败当年的你呦?”耶摩苏坏笑道。
“你这是在挖苦我吗?要是让人知道,当年东州新生代第一人,鼎鼎大名的墨仲!如今落到这般田地,相比会有很多人来趁虚而入,取我的首级吧?”墨仲有些自嘲地道。
耶摩苏冷哼一声:“取你的首级?那先过了我这关再说!”
“你现在刚刚醒来,我本想过段时间再给你细说崇神族的事情,你如果想要修炼的话,我现在就开始着手帮你!你在武道上已经登峰造极,修炼起蛮荒之血来,也定然会有不俗的成就!在你的修为大成之前,谁敢来嘲笑你,我就让他知道什么叫做后悔莫及!”
说罢,她嘻嘻一笑对着墨仲道:“我是不是很威风?”
“傻丫头!”墨仲拍了拍她的头。
耶摩苏很享受地眯起双眼。
接下来,她便开始为墨仲讲解起了崇神族的事情。
崇神族中的女人,继承了荒神的身体,以及战斗本能,天生就是为了战斗而生的勇者。
然而根据体内蛮荒之血的浓厚程度,崇神族女人的战斗能力也是不同的。
蛮荒之血稀薄之人,只能让身体的一部分异化,这样的人被归为兵阶血统。
除去头部之外,可以全身异化的人,被称为将阶血统。
而像耶摩苏这样,可以使出荒神变的人,则被称为王阶血统。。
崇神族的男人,则是按照体内魔力的容量,来区分等阶的,同样是由兵到王。
不过男人的事情耶摩苏没有介绍太多,也没有必要。
“你应该知道了,我可以使出荒神变,体内蛮荒之血的纯度,乃是王阶!在崇神族当中,我也是相当有地位的!”耶摩苏双手叉腰,还得意地挺了挺傲人的双峰。
没错,她有骄傲的本钱。
“我和鬼龙一战时,也曾使出了荒神变,这么说我也是王阶的血统了?”墨仲问道。
“没错,虽然之前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我的蛮荒之血,好像原封不动地出现在了你的身上!因为你拥有的血统和我相同,都是人形异化!”
“人形异化?这是什么意思?”墨仲不解。
“我们崇神族人异化之后的样子,是各不相同的!每个人的异化形态,都会形似某些荒兽,不同的家族,血统也会有差异,异化之后所得到的能力和样子也是不同的。”
“我的异化在族中也比较特殊,在异化之后,我并没有失去人类的轮廓,就算使出了荒神变也一样!在族中只有我的妹妹塞莲和我一样,就连我的母亲都和我们不同,你是我们族中拥有人形异化的第三人!”耶摩苏耐心地解释道。
“人形异化有什么特殊之处吗?”
“当然有!和其他人不同,我们可以人形异化的血统,在吸收蛮荒之血时,并不受到身体的制约!虽然不能一口吃成个胖子,但却比其他血统的人修炼起来快很多!”
“相信你也感觉到了,在吸收蛮荒之血时,蛮荒之血中的狂气会侵蚀我们的精神!按理来说,只要能够抵御住那些狂气,我们是可以无限制吸收蛮荒之血的!”
墨仲神色一动:“照你这么说,只要有足够的蛮荒之血,我就可以快速提升境界了?”
耶摩苏点头道:“就是这样!”
“但蛮荒之血那种东西也是得之不易吧?当初我已经吸收了不少的蛮荒之血,现在只有一个绿色神环而已。”墨仲皱眉。
耶摩苏摇了摇食指道:“那是当然的啦!我们自己动手吸收蛮荒之血,其中有很大一部分都被浪费掉了!我们崇神族有一种东西,叫做血晶!此物可以将荒兽尸体的蛮荒之血全部吸收,一点也不浪费掉。”
“那东西珍贵吗?”墨仲问道。
“当然不珍贵,如果血晶得之不易的话,我们崇神族还怎么修炼了?”说罢,她从怀中取出一块洁白如玉的石块,递到了墨仲的手中。
“这就是血晶,把它放在荒兽的尸体上,眨眼间就可以吸收掉所有的蛮荒之血!然后我们再吸收血晶就可以了。”耶摩苏解释道。
“哦?我去试试!”说罢,墨仲就想找一头荒兽试试这血晶。
耶摩苏笑道:“这附近哪来的荒兽?上次塞莲遇险之后,我们村中的人,已经把方圆百里内的荒兽全部清扫了,现在沙摩村附近根本就没有荒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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