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宝石小说>历史军事>梦错> 第三章 规律学浅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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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规律学浅思(1 / 1)

() 一本书引发了我对规律的思考、然后又从规律回归到了书中所阐释的因果关系的分析、但是规律规则、也不仅仅是这些而已,是一般法律分析还是还是规则学的一个统括。虽然现行的法律是以规律学为基础,但真正的规律却也还是超脱于这种以政治sè彩为为主导的现行法律规则体系,那么所以说真正的规律是不应被人的意识所改变的,是dú lì于所有意识形态外的一种超然的束缚力。人可以去制定法律,制定规则,但却制定不了规律。所谓物竞天择,其实便是生物顺应规律的一种表现,人类能够存在至今也是因为不同程度的遵从了不同的规律。而在我看来所谓规律只能是去客观的评价,说到底还是一种没有正确定义的存在。

规律区别于规则,所谓规则,大至国家宪法小到校规、公司规定、个人约束等等都属于规则的范畴,规则是由规律演化而来,是遵循一定的规律制定的,但两者之间最大的区别在于规则掺杂了个人或组织的意志,有外在思想控制,是为了制定规则的人所服务的,而规律则不包含任何的意志xìng的东西存在,它只是为了宇宙的万事万物能够和谐的存在而存在着,也可以认为它是整个宇宙的一部宪法,只不过没有任何的意志能够去主导它。规律是没有缺陷的,因为它是自然而然就存在的,而规则由于是由人的意志主导,所以总会有其所不能够达到的地方,甚至于国家宪法在某些刑事纠纷中也不能明确的做出判决,人所制定的规则终究是不能与大自然所存在的规律相比较,老子在几千年前所提出的无为而制应该就是看到这方面的原因,就像他说的那样,规律是本就是大而无为的,正因为它的无为所以才能无所不为。

我所发现的,在不同的地域、不同的场合、不同的组织、在人自主的思考下形成了不同类型的规则体,这个规则体是由人的思想去组建,用以创造一种更加适合己方存在的环境。我们生在这样的环境当中早已经适应了习惯各种各样的规则,所谓遵纪守法,所谓入乡随俗等等等等一类都是适应不同的规则的表现,于是也在社会的变迁中产生了另一类被称作墨守成规的人,因为只守旧于成为了过去式的规则而被淘汰,人的思想在世界的进步当中不断的开放,不断的挣脱原有的束缚,也不断的完善着各种各样的更加适合人类自身的规则,只是我们却始终看不到这所有的规则只是为了能够更加的契合自然,只有愈加与自然相和谐的规则才是一种正确的规则,也才越接近规律。而现在对于我来说,在我眼中由人类自身创建的规则无论大或是小,无论是法律还是家规,如此一来的话就都是那么的渺小了,它们的存在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还是必要的,只是我得眼中现在已经没有了规则,我的眼中只剩了那四时交替时所飘零的枯叶,也许对这个世界来说我依然还是这样的渺小,伸出的手掌也只能遮住自己眼眸的雨幕。规则的不完整是不可否定的,那么这样的话,我踏步处只遵循这自然的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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