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千多里的路,对于我胯下的白马驹来说是易如反掌,我从莫少然那里出来后,就开始不停地向前赶路,希望能够早日回来接走素池,虽然我嘴上不愿意承认,但从内心来讲,我已然把她当成了自己的人。所以,我第一次打破了非夜路不走的规矩。
可一到达一座小镇,麻烦自己就寻到身上来了。
先是我计划在一处路边小店里打尖,可一下马便被一名乞丐惦记,该乞丐二话不说扑倒在地抱住我的大腿不放,接着就拿出看家本领,哭爹喊娘的,看上去伤心极了。
我害怕他耽误我的时间,从怀里掏出一两银子丢到他的身上,希望他能赶紧闪开。
他却只用一只手拾起银子,另一只手依旧抱着我的腿不放,将银子放在嘴边狠狠咬了一口,揣到怀里,又开始嚎啕大哭,眼看着一群群的小市民们扶老携幼将我们俩围个水泄不通。
我无耐,将整个钱袋里的所有碎银全都丢给他,大概也有五六两之多。
他将刚才的动作重复了一遍。
“怎么才这么点,现在物价飞涨,买个黄花大闺女,光聘礼就需要二十两银子,你当我是白痴啊。”他擦干眼泪看着我说。
“是啊!怎么才这么点。”人群开始起哄。
“可是他只是在乞讨……。”我急忙辩解。
“怎么?你看不起我们乞丐?”他站起身子,撕住我的衣领,口水差不多打湿了我的衣襟。
“我没有看不起乞丐,我只是从没有看见过有这样乞讨的。”我忍着性子,一直以来我有我的底线,就是从不会为自己的事情是杀害任何一个人。
“这样乞讨怎么啦,这样乞讨怎么啦,乞讨拿钱,天经地义。”
“是啊!是啊!”人群又开始起哄。
一位扶着拐杖的老头,挤到我面前问:“公子是外地来的吧!”
“是啊,怎么了?”
“既然是外地来的,那你只能认栽,这里的人,就喜欢对外地人狠宰一刀。”
我听明白了他的忠告。
“不好意思,麻烦挪开你的爪子,你想要多少?”我一把拉开他的手。
“至少二十两。”他语气坚定。
我从怀里掏出一张一百两的银票,丢到地上,他向恶狗一样慌忙扑上前去,眼睛里出明亮的光芒来,这才放了我一马。
“现在的社会怎么变成了这样。”我无耐地摇了摇头,走进小店,喝了一角酒,吃了二斤牛肉,在桌上留下二两银子,这才出了店门。
我一只手搭在马鞍上,另一只手握住披风的尾部,甩了甩前额的留海,用一个非常潇洒的动作翻身上马,不论是在任何情况下,我都不会让自己丢了风度,这也是作为一名职业刺客所需具备的基本要求。
白马驹抬起双腿,朝天嘶鸣了一声,却停在地上不愿意往前走,我这才现,那柄专门用来驯服它的马鞭早已不翼而飞,这让我坐在马上很是苦恼,这马若是没有那柄专用马鞭,无论如何都不会驮着人向前迈一步,它的眼里只有它,这也是被我惯出来的毛病,至于马鞭上镶有的宝石,我却一点儿也不在乎。
可是时间不等人,眼看着时间一分一秒地从我眼前流逝,我却毫无办法,就一直这样在马上坐着,直到天完全黑透。
店小二提着盏灯笼,走出小店,看见一人一马呆呆地像一截木桩立在店门口,先是吃了一惊,接着认为这样会影响生意,便装着胆子,走到我面前,用灯笼通身上下照了个遍。而此时,我目光坚定,正在思考下一步的计划。
“喂!客官是死是活啊。”店小二使劲摇了摇我的身体。
“请不要打扰我思考。”我淡淡地回答。
“我无意打扰你思考,我只是觉得你这样下去,会影响我们店里的生意,老板怪罪下来倒也无碍,只是这老板娘就不好说了。”
话音一落,只听见店里传来一声吼叫,刹那间,整个大地开始摇晃起来,街上原本亮着灯的几户人家,瞬间灭了灯,关了窗。
店小二大喊一声:“老板娘来了。”一溜烟跑向街尾,很快就无影无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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