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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部 襄州刺史 第七十八章 斩尾巴(6)(2 / 2)

说穿了也很简单。铁良臣想要调查礼泉县田产的行为,无意中触犯了一个禁忌—礼泉县所谓的百万亩民田,实际早已被朝中权贵兼并,他们绝对不会允许有人想要查清楚里面的猫腻。而钱伯芳供述的那处“田产”,却正好是开府仪同三司、崇玄馆大学士、太清太微宫使、文正侯、中书令、宰相窦刚的“私产”。

铁良臣听完后,苦笑着摇摇头,心中的疑虑解开,现在总算没什么遗憾的了。

可是,他真的毫无遗憾了吗?

也许,铁良臣最大的遗憾是没有亲自为钱伯芳案结案。

话说钱伯芳供出礼泉县田产的有关线索后,也即将自己彻底放入了死地,某些人不打算让他开口再说出一些敏感的话题。而同时,钱伯芳指控李景俭的情况,也并没有实质的进展,因此,新上任的两名主审官员—殿中监宋均子、大理丞管同和原办案负责人京兆尹狄希源商议后,决定将案件审理进入收尾阶段。

到了这个时候,案件已基本定型,该收押的人犯也全部到案,收尾无非就是将各犯罪名认定和梳理,分清各犯在案中的罪责、主从顺序,以及最后的案宗整理。

天复二年春,正月,庚午初十,慧帝举行祀圆丘大典礼,宣告大赦天下。

这一日上午因为耽于祭祀,因此朝会改在了下午。下午的朝会上,殿中监宋均子便呈报了案件的结论。

根据审案人员的核实,钱伯芳除了贪赃枉法、徇私舞弊、贿买下属官吏等五项职官罪外,还负有监临自盗、侵吞库粮、私卖批文等十一项大罪,但是据查证,钱伯芳并没有暗行巫霍逆乱之事。

宋均子的呈文中并指出,钱伯芳所犯之罪中,每一项都极为严重恶劣,为朝廷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及恶劣影响,因此,三名主审官一致建议。钱犯应受严惩。

钱伯芳所贪赃款之多,所行不法之事之严重,确实够得上严惩,每一项大罪都足够他砍上一次脑袋,可是钱伯芳有一个好老婆。

华玉公主确实对他用情至深,在得知丈夫的罪行已被坐实,事情无法挽回时,依然没有放弃努力。她将自己的所有余财全部散尽,一方面用来收买朝臣,让他们必要时为钱伯芳说好话,或者,必要时,不要落井下石说坏话;另一方面,她用重金收买了慧帝最宠信的两名宦官—内飞龙使武静忠和内常侍牛宝珍,共同在皇帝面前求情,以求保得钱伯芳一条性命。

老奸巨猾的牛宝珍对她说:如果公主能拖半月结案,老奴必会为钱驸马邀得一命。

华玉公主也是舍得之人,听了牛太监的主意后,二话不说,立马将自己仅剩的玉器首饰变卖,让牛宝珍打点上下。

同时,华玉公主让人打探到宋均子事母至孝,而宋母是信佛之人,唯一的心愿是想要一顶金芙蓉冠,于是费尽心机,甚至付出了一些惨重的代价,从宰相高爽那里,要来了一顶芙蓉冠。

之后的事情,一切都在牛宝珍掌握中。果然,他说服慧帝在选定的时间内,举行了祭祀大典,而钱伯芳案也左拖右拖,总算耽搁到了大赦之期。

朝堂之上,虽然有很多官员主张钱犯罪行深重,不应在特赦之内,但最后,钱伯芳还是侥幸被赦,不过死罪得免,活罪难逃,慧帝对他失望加憎恨下,一道诏旨,将他全族贬谪岭南瘴厉之地,永世不得内迁。

不管是碍于情面,还是不忍华玉公主伤心,天子总算饶了钱伯芳一条小命。

可是,要置钱伯芳死地的,恐怕不止天子一个人,这一点,公主和钱伯芳都明白。所以他们并没有因为暂时的得赦而心中欢喜,从长安到韶州的路,还长得很。

华玉公主决定和丈夫一同前往韶州,一路上她时刻警惕有人加害于丈夫,在赶路时钱伯芳的轿子和华玉公主的轿子一前一后,一个正着抬,一个倒着抬,这种抬法的效果是两顶轿子轿门相对,有什么事情可以一目了然。如果有时候需要乘坐马车,华玉便要求钱伯芳必须和自己同乘一辆,而且将赶车的车夫换上自己的老仆人。

在驿馆停留时两个人坐在一起,公主始终用手抓住钱伯芳的腰带,以防出现什么不测。尽管华玉公主是当朝皇帝的亲姑姑,但沿途各州的官员却慑于朝中某些权贵的势力而不敢迎拜公主,华玉公主忍受着这种冷落。在途中,曾经有从京师来的宦官使者追赶上来宣布说皇上赐给钱伯芳一壶酒,这个时候赐酒当然不会是好酒,喝下去的后果显而易见,华玉公主怒骂中使,夺过酒壶扔到地上。

就这样,华玉公主和失势的丈夫,在历经一个多月的提心吊胆后,来到了岭南道韶州,也即今天的广东韶关。(!)尽在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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