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规律的日子总是过的特别快,一转眼两年时间过去,布鲁斯已经十二岁了。
两年的时间内,布鲁斯长高了十五公分,现在他的身高达到了一米六五,已经超过成年人的平均身高,在本地区的一群骑士们的孩子中更是显得鹤立鸡群,高人一等。
力量上的差距更是明显。虽然因为担心影响生长发育的缘故,布鲁斯没有进行太过深入的力量锻炼,可是每天的开弓训练效果也十分显著。布鲁斯现在已经能开拉重三十五公斤的长弓,并且能射中三十米外静止不动的南瓜大小的物体。
拉重三十五公斤的长弓,已经属于战弓的范畴之内了。威力足够杀伤一百米开外不穿甲的人,而布鲁斯的准头经过两年的训练,也早已远超及格线。可以说如果布鲁斯现在就加入军队,至少也能成为一名及格的步弓手。
为了充分锻炼自己的双臂,布鲁斯的左右手开弓是一起练习的,所以他左手的力量并不逊色于右手。而且,布鲁斯不但地中海式的步弓开弓法和蒙古式的骑弓开弓法都有练习,也别出心裁的练习用中指、无名指和小指拉弦。这样的训练使得他每只手指的骨节都十分强壮和牢固,并且握力大的惊人,如果他愿意的话,可以轻易在握手时捏碎同龄人手上的每个骨节。
器械的练习也早已取代了几年前的广播体操和瑜伽。现在布鲁斯每天都会在父亲的指导下学习怎样熟练运用骑士长剑和短柄斧。骑士长剑重三点七公斤,短柄斧的重量则达到了夸张的八点六公斤。两者都有各自的用途,长剑用来杀伤轻步兵,如果运用得当的话也能对穿鳞甲或者锁子甲的重步兵造成伤害,并且,是否能娴熟的使用长剑也是对合格骑士的一种认定标准。而短柄斧则是专门用来攻破全身板甲这类重甲的,在重装骑士之间的对决中,是非常有效的武器。
每天花费两小时挥舞这种沉重的武器,很好的锻炼了布鲁斯腰腹和背部的力量。虽然他现在即使用尽全力也无法对只用单手的约翰骑士造成什么威胁,不过父亲告诉他,如果手中有根木棍的话,打赢三五个农夫是没有什么问题的。
不过就在今天,布鲁斯的训练内容中多了新的一项,也是最重要的一项。
一大清早,约翰骑士就在仆从们的帮助下全身披挂了起来:祖传的那套全身骑士甲被他穿上了身。由于骑士甲复杂的结构,一个人靠自己的能力穿好这套盔甲的要花上至少半个小时的时间。并且,马棚里那匹最好的公马被牵了出来,约翰骑士轻巧的翻身上马,盔甲那四十多公斤的重量似乎对他没造成什么影响。从仆人手里接过自己的长矛和盾牌后,骑士命令自己的两个儿子骑上马,跟他去骑士领外的跑马场一趟。
跑马场在骑士领外草原的深处,离村子大概有接近两公里的距离。这是一块人工平整出来的草地,长一百五十米,宽六十米,周围有木制的围栏,场内还有一间马舍和几间茅草屋。据说一百多年前的某位祖先花了近一年的时间,动用了领内的所有劳力,才建成了这里。
由于距离村子有点远的缘故,韦恩家的成员和扈从们很少来这里练习马术,大部分的设施都带着一股破败的味道。布鲁斯一直很奇怪先人们花费了大力气修建的跑马场为什么会选在这个偏僻的位置,不过现在他隐隐约约的感觉到了那位祖先的理由。
“今天我要教你们的,是一个真正的骑士最重要本领。没有掌握这种本领的骑士,没有存在的必要。现在,首先告诉我,骑士是为了什么而存在的?玛库,你先说。”
弟弟玛库今年刚满十岁,才到可以骑马的年龄。和布鲁斯的成熟稳重相比,玛库的表现要正常的多,也就是说,和大多数的孩子一样天真、幼稚。
“我不知道,爸爸。我猜应该是为了消灭敌人吧?”玛库费力的思索了半天,迟疑的说出了自己的答案。
“我们王国的常备军有八万人,其中骑兵不到十分之一,而在骑兵中,真正的重装骑士才两千人。敌人都给我们消灭了,其它人做什么,在旁边摇旗呐喊么?”
约翰骑士不满意小儿子的回答,又把问题丢给了他的哥哥:“布鲁斯,你说说,骑士的任务是什么?”
这个问题不好回答,布鲁斯在前世对中世纪的骑士并没有什么研究,而以他目前的生活阅历,和战争这么夸张的事情更不会有交集。布鲁斯思考了一下,然后给出了自己认为最有可能的答案:“突破防线?控制战场局势?总之就是主导战斗的走向一类的吧?”这是他根据现代战争中的装甲部队的作用得出的结论,中世纪的骑士在战斗中起到的作用应该和现代的坦克差不多吧?这个世界战争的规模和现代不能比,两方直接参与战斗的兵力的总和如果加起来超过三万人,就可以称的上是帝国级别的会战了。因此现代装甲部队打击战略纵深,撕裂敌方战略部署之类更宏观的作用他没敢说。
“算是比较接近的答案了。”约翰骑士对他的回答还算满意,布鲁斯毕竟只是个十二岁的孩子,能想到这个份上已经不容易了。
“重装骑士在战场上唯一的作用,就是破阵。”约翰骑士面容无比庄重的沉声说出了正确的答案。
“无论是多么强大的军队,训练多么精良的士兵,没有严密的阵型的话,都只会是一盘散沙而已。想要取得战斗的胜利,需要做到的只有两点:保持住自己的阵型,打乱敌方的阵型。将他们分割,包围,变成互相不能支援的小块,这是取得胜利最有效也是最省力的途径。”
“我们神圣联合王国的重装骑士是大陆上最强的。为什么?因为我们的训练最精良,战斗最勇敢,冲击最坚决,也因为战场上没有我们撕不开的阵线。成为一把锐利的尖刀,像切黄油一样切开敌人的阵型,胜利就到手了一大半。这就是我们最应该也唯一需要做的。剩下的事情,交给其它人就行了。”
约翰骑士结束了自己的长篇大论,这番话是他绞尽脑汁想了一晚上才想出来的。对于一向更愿意用肌肉来思考的他来说很费劲。不过从布鲁斯的眼神中,他很欣慰的发现自己所说的话起到了效果。
“那么,如果敌人也派出重骑兵来阻止我们怎么办?”布鲁斯问道。
“哈哈哈哈……”约翰骑士大笑了起来。这让布鲁斯觉得很丢脸,难道自己问的问题很好笑么?
“我的儿子,你以为这个世界上拥有成建制的重骑兵的国家很多么?”约翰骑士反问道。“拿你自己来比方吧,从六岁开始训练,到你成年为止,成为一个合格的骑士,需要十年的时间。我们公国三百多万人口,世袭骑士也就五百多人。整个神圣联合王国也才一千多人,再加上一些大贵族家中的附庸骑士才能凑足两千人的数量。海峡对面的大陆上,面积和人口能跟我们相比的国家就那么几个,而他们中拥有像样骑士部队的国家不超过三个,我国和他们发生战争的机会是很少的。”
“不过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骑士的培养是需要传承的,需要领地、供养和长时间的训练,任何国家都无法承受大量骑士的损失。两只重装骑士部队对冲的话,双方都会损失惨重。这在小规模的战斗中可能会发生,在大规模的会战中,如果不是被逼到绝路了,没有哪个统帅会做出这种选择。”
“当然,遇到这种情况了,你也绝对不能退缩。我的孩子,你要记住,勇气永远是骑士的护身符。不过,在战场上你绝大多数时候的对手都是步兵。”
“那么,如果步兵也装备了重甲和长矛,并保持严密的阵型呢?我们应该不好冲吧?”布鲁斯是根据上辈子的记忆提出这个问题的,前世的马其顿方阵、西班牙空心方阵和瑞士长戟兵似乎都能对抗重骑兵。(这里布鲁斯的记忆并不那么准确,马其顿时代还没有真正意义上的重骑兵,马其顿方阵不穿重甲,主要也是用来步战的,原谅陈伟这个历史小白吧)
“那会让他们的国王破产的。”约翰骑士看了布鲁斯一眼,这小子怎么今天尽问些奇怪的问题。“训练步兵熟练地使用长矛,同时保持阵型的严整和有效运作,需要好几年的时间,再给他们配上重甲……对了,人数少了还不行,必须是敌骑的三倍以上,这个世界上没有哪个国王养的起这样一只军队。大多数的国家连给自己的军队配齐皮甲都做不到,骑兵穿身锁子甲就敢叫重骑了,我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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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有个饭局,更新迟了一点,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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