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啊!”莫南拍着弟弟的肩膀,给予鼓励。
水鹿是一种食草性动物,拥有极其灵敏的听觉,一有异动,就会逃窜,很难抓捕。
回到家中,发现青伯二人早已将饭菜备好。
一进屋,便听乔大虎酸溜溜道:“我说你小子最近过的挺舒坦嘛,没事下下地,种种田。小生活别提多滋润了”
莫南嘿嘿一笑,坐了下来。随手夹起一块瘦肉,塞入嘴里。口中含糊不清:“大叔要是羡慕的话,就跟我一起务农吧。”
青伯从厨房里走出,恰巧听见莫南所言。接道:“让他去干女人的活,还不如直接杀死他算了。”
几个人大眼瞪小眼,忽然同时爆发出笑声。
乔大虎怒道:“青老头,我跟你没完!”
青伯又道:“对了,说个正经事。明天镇里的小梅和外村的汉子结婚。吃完后,都早点入睡,明早好起来帮忙张罗。”
小北一怔,放下筷子,道:“那个寡妇张?”言罢,知道自己说错话,吐下舌头。
莫南白了他一眼,淡淡道:“恩。”
张二梅是镇上唯一的寡妇,早年曾下嫁过一户人家。但丈夫没过多久便因病去世,因此一直单身。一个女人家带着一个孩子,默默的撑起一个家,谈何容易。镇里的人也经常帮助她共渡难关,可以说都不是外人。
她为人和煦,在镇上的人缘有目共睹。如今终于敖出苦日子,许配他人,算是全镇的大喜事。
是夜,莫南独自坐在院中,煽着羽扇。瞅着食指上的金戒,说也奇怪,这金色蜈蚣犹如死去一般,自盘绕在指根后,就再也没醒来过。五年了,分毫没有动静
真正变化的,是蛇血敷衍而出的热流。经过千百个日日夜夜,热流逐渐壮大,已经将丹田充满。不如往常一样规律的游走在全身的经脉中,而是龟缩在丹田里。好象一个饭后的婴儿,吃饱了就睡
不过,经过他不懈努力。竟然可以控制一缕细细的热流,从腹中分离出来,完成一个大周天。虽然效果甚微,但有总比没有强吧
至于这柄扇子,莫南给它起名叫火云扇,现今已成了他爱不释手的宝物。
事情发生在半年前的一天,当时莫南没日没夜的研究那三支火毛。最后得出结论,除了样子好看,会发光外,别无用处。因此一怒之下,将扇子扔在地上,用脚狠狠践踏。之后,还觉的不解恨,就抽疯般抓在手里,一顿乱扇。等他停下,才愕然发现眼前,漫天的火光直逼凌霄。
现在黄牛镇东边的山窝上,已成了一片焦土,就是他造成的结果。
最另他气愤的是。之后无论他怎么扇,把吃奶的劲都使上,也没出现发过相同的景象。
不知是不是心存怨恨。虽说是宝物,但也没见他爱惜。整日拿着它招摇逛市,被糟蹋的不成样子,早已没了当初绚丽。
不仔细看,还以为一鸡毛掸子呢
五年的生活里,无论是感官,还是身心。他都以一个外来者的身份,融入了这个世界,不再心存隔阂。
想着那滴眼泪,就恰似作日发生的事情一样,以及被和尚带走的牛娃。莫南仰天看着星空。
“素心,牛娃,你们还好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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