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糜竺・子仲
一路上,诌啸二人看到了越来越多的圆形焦黑草地。.短短的10分钟路程,诌啸简单地数了数便看到了20来处的焦黑草地,也是不得不暗暗地赞叹这个叫子仲的“炸弹人”的耐心。诌啸怎么说也是个男孩子,从小也喜欢玩玩鞭炮火药什么的,像埋炸弹这种事情可是精细活,要是一个搞不好把自己炸得个手脚残废的也是不可能的。像这一路上这么多数量的炸弹,埋起来一定是花费了不少时间,如此说来的话,这个叫子仲的人着实是一个极有耐心的人啊。
“小妤啊,你觉得这个叫子仲的家伙会是个怎么样的人呢?”一路上,这个叫子仲的炸弹人成为了诌啸与妤艾的一个谈资。
“怪吓人的呢,你看看这满地都是炸弹的痕迹,我们也得小心点不要踩到了呢。”妤艾看着这满地的坑洞,也是提高了不少警惕。
“是么,我觉得他一定是个很有趣的人呢。真想见见他啊,嘿嘿。”此时诌啸的心中,对这个叫子仲的男人满是期待。
“诌啸哥哥真是个疯子。”妤艾笑着应道。
“或许吧,嘿嘿。”想想自己曾经也是对鞭炮火药什么的爱不释手,每次过年的时候都是他最开心的时候。这时候他就可以整天整天地放鞭炮,也没有人会去怪他。要不然平日里谁要是点个鞭炮什么的,还不被四邻八居的人给劈死了。曾经因为调皮,一心想要弄个谁都没有见过的巨大鞭炮出来,还差点把家里的祖宗祠堂给炸了,可没少挨家里人的骂。如今碰到这么个嗜炸弹如命的“疯子”,自然是让诌啸激动不已。
“诌啸哥哥,你看那是什么?”妤艾忽然发现了前面林子里有一个微微蠕动的灰色身影。
“那块头……野猪?嘿嘿,今天晚饭有着落了!你等着,看哥给你露一手‘空手套野猪’!”说着,诌啸就操起了妤艾的那杆尖枪,偷偷摸摸地朝着那灰色的影子走去。
“诌啸哥哥等等!”就在诌啸准备一手扎上那只野猪的时候,妤艾突然叫了起来,“那好象是个人!”
“啊?”诌啸听得妤艾这么一喊也是楞了一下,而就在此刻。那袭灰色身影也是猛地转过了身子,面对着自己。
果然是一个人啊……只不过眼前的这个人,实在是有点怪怪的。眼前的这个男人一副没什么特点的容貌,但是眼睛中似乎随时能透露出一抹淡淡的蓝光,感觉就像是林中野外夜间的饿狼一般,盯得人不禁打了一个冷颤。不只如此,这个男人有着一副宽阔的肩膀,在这个身板的映衬下,这头似乎就有点过于的小了。再配上一件灰色的皮毛袍子,远远地看着这么一个背对着自己伏在地上的人,把他当成是一只野猪也不再显得这么奇怪了。
此时那男人的幽蓝眼珠正死死地盯着诌啸,惹得诌啸一阵毛骨悚然。“呃……那个,你别这么盯着我好么?”看着眼前的男人没有丝毫动作,诌啸开始不知所然起来。
“那个……诌啸哥哥,你手里的东西……”就在诌啸和那男人尴尬地对视的时候,在身后的妤艾也是弱弱地发言了。
被妤艾这么一说,诌啸忽然想到了自己手中还捏着一杆尖枪,并且正停留在一个做势欲刺的姿势上。马上收起了手中的尖枪:“误会误会!纯属误会,你别慌!”诌啸边说边满脸羞愧地摆出了他那副标准的诌氏赖皮笑脸。
看到诌啸放下了手中的尖枪,眼前那男人连忙转身逃到了身后的密密树林中。
“哎!你的东西!”看着地上的一个小木盒子,诌啸连忙对着那灰色的背影叫喊了起来,但是那身影似乎什么也没听到似的,头也不回地跑了。
“真是的,这人怎么这么马虎呢。”诌啸拾起了地上的盒子,一股火药的味道扑面而来,“诶?这是……满满一盒火药!”打小变喜欢玩鞭炮的诌啸自然是不用打开盒子便能知道这里面装的是什么。
“火药?!”妤艾听着诌啸这么一说也是惊叹地附和了一句。
“是啊,这可是个危险品啊,这男人没事带这么多火药做什么呢?”看着那灰袍男子原来蹲着的地方有一个小小的挖掘过的坑洞的痕迹,诌啸似乎是猛得想起了什么。
“是那炸弹人!”
树林中,一袭灰袍正迅速地奔跑着。此时的他,方才露出了自己的全部身型,这男子除了有着一副宽阔的肩膀外,似乎就没什么大支的部位了……细细的手臂,狭窄的下肢,真是让人汗颜的倒三角“魔鬼”身材啊。刚才由于半蹲在地上,诌啸也没有看清他的全貌,如果当事被他看到了这么一个容貌的话,恐怕即刻会认为自己是见了鬼了。
糜竺・子仲。原本是江陵的一处有钱人家的孩子,一家从事着军火买卖,是蜀**队的一大战略伙伴。但是这无双大陆之上,由于对战意的研究逐渐深入,对火炮炸药等古老军用物资的需求就大幅度缩减了。从此之后,一家的日子过得也是一年不如一年了。子仲是家中最小的儿子,天生便是有些畸形,一直被家中的其他人当作异类在看待。只有那年迈的老父亲把自己当作宝贝来看待,如果不是有这位一家之主的庇护,他恐怕早就已经被这个庞大的家族给遗忘了。子仲从小就生活不便,没办法像其他的孩子一样上学、吃饭、甚至出去玩,家中的老父亲有空便与子仲说些关于火药的事情。子仲似乎对火药这方面似乎也特别有天分,每次父亲说完,他都能倒背如流,各式各样的火药配方,没花多少时间,子仲便是全部熟记于心了。由于大陆英雄对战意的愈加重视,火药便犹如鸡肋一般逐渐退出了历史的舞台。这庞大的家族中,也渐渐地出现了分离意见。随着一个个儿子进职成为赵云离开了家乡,子仲也成了父亲最亲近的人。每日父子两人一起探讨关于火药配方的事情,经常一聊便是一整天。那段日子,两父子经常有空没空地制作一些烟花火药什么的,日子倒是过得逍遥自在。在三年前的进职大会时,子仲也是选择了一个被人们遗忘了多年的古老英雄职业――糜竺。这天,恐怕也是家中的老父亲最高兴的一天了,而就在此后不久,父亲身染重病,不治身亡。子仲永远都忘不了那一天,父亲满脸慈祥地看着自己,仿佛凝聚了自己一生的爱一般。那一天,父亲只说了一句话,便永远地去了。
“孩子,离开家,找几个真正值得去交的朋友,闯一翻自己的天地!”
空荡荡的房间,只有自己与父亲两人。而原本庞大的家族,此时却都不知都在何方。那天,子仲不知道自己哭了多久,只觉得天空都仿佛失去了颜色一般,如果没有父亲,身体残缺的自己根本不可能有今天,更不可能度过那自己认为最美好的童年。父亲一直就是自己的天,如今,父亲去了,自己,也迷失了方向。手中紧紧攥着父亲临死前交给自己的一个魔力口袋,子仲的心中已经乱得一塌糊涂。
送葬的那天,恐怕是子仲第一次见到家族中人聚集得这么整齐的一天,连那些已经出门离家十多年没有音信的哥哥姐姐们也回来了。平日里显得有些冷清的大院,今日突然面对着这么多的“来宾”,似乎也有点应接不暇了。门里门外的,一台台花篮,一架架花圈,一幅幅挽联,一个比一个气派,一个比一个悲戚得鬼哭神嚎。那十几房的姨太太,更是一个比一个哭得厉害,生怕自己落后了其他人似的,都卯足了劲地哭。家中的哥哥姐姐们,也都是哭倒了一片。整个大院里,一片悲感上天的场面。此时的院子里,恐怕唯一没有在哭的人,便是子仲了,此时的他,已经流干了眼泪,默默退出了房间,一个人来到了平日里经常与父亲一起研究火药的后院的一个小房间里。此时的他,怎么会看不出院子里那些人的丑恶嘴脸呢,虽然家族已经不再像过去那般风光,但那多年以来的家底,毕竟还是摆着的。此时若能多分得一些,多哭得个几天几夜又能何妨呢,要知道这可是够自己吃上几辈子的资产呢。
安葬完的那一天,还没等父亲的骨灰安置妥当。家中便已经为了分割遗产的事情闹翻了天,这个结果子仲早就已经意料到了。父亲是这个家的最后一棵大树,树倒猢狲散,这是千年不变的道理。在“遗产分割大会”上,子仲什么也没要,唯一的要求便是能够带着父亲的一部分骨灰一起游历大陆。会上的众人先是被子仲的这个不要一分钱的愚蠢行为惊得楞了楞,随后便一口答应了。要知道,少一个人分,自己便能多一分,如今真有这种傻瓜,他们又怎么可能拒绝呢。即刻就给子仲装了一小盒的骨灰,将子仲“请”出了会场。
从小到大一直住在家中的子仲,走到外面的世界就仿佛来到了外星球一般,处处不适应。他那吓人的外表又使得自己处处收挫,三年来都没有一个敢接近他的人。再加上他那热爱炸药的性子,连旅店也不敢做他的生意,生怕他哪天炸了自己的铺子。于是子仲便形单影只地一个人漂泊了三年,在这巴郡附近的新手训练营,他知道,每年的新进英雄都会来这里进行人生的最初历练,而这里,也成为自己最好的寻找伙伴的地方。“孩子,离开家,找几个真正值得去交的朋友,闯一翻自己的天地!”父亲的话自己每日都记在心中,但是,这么多年过去了,似乎除了这林子里的野兽之外,从来没有什么人敢和自己接近过。而自己的性格,也越来越孤僻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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