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温暖的阳光照射进来。
丁璇舒服的伸了个懒腰,看了一眼手机上的时间,刚好下午两点钟。
起床刷牙洗脸,丁璇突然想起冰箱里什么都没有,拿上手机出门,去超市采购生活物资。
他这个人很宅,只有冰箱没粮食的时候才会出去,一般情况下都待在家中。
但今天的运气不是一般的好,他竟然在超市里碰到了昨天的收银员小哥。
少年也在逛超市,丁璇看了一眼他的购物车,有牙膏牙刷洗脸的东西。
“…”丁璇激动的咽了咽唾沫,不敢上前去打招呼。
他故意拐了个弯,从少年的侧面走过来,这样的话自己就不用打招呼了,对方一定会看到自己,主动来打招呼。
“你好,真巧,又见面了。”
“啊哈哈…是啊…”丁璇不好意思的摸了摸后脑勺,“你也来买东西啊。”
“嗯,前几天刚搬过来。”
丁璇一喜:“这么一说,你和我住在同一小区?”
“是啊。”
“我叫丁璇。”
“陶阿郑。”
丁璇从来没感觉逛超市这么幸福,这个叫阿郑的少年,身上好像有一种特殊的魔力,无时无刻都在吸引他。
从这一天开始,丁璇有了朋友。
他不再每天把自己关在家中,偶尔也会出去喝喝茶,去阿郑工作的地方坐坐。
阿郑上晚班,他就晚上跑过去陪着阿郑,聊聊天打发时间,或者是在凌晨没有客人的时间段,坐在便利店里打游戏。
阿郑上白班时,丁璇就把时差调过来,下楼买个早餐的功夫,也要特意绕过半个小区,去朋友上班的便利店逛逛。
久而久之,丁璇和阿郑处成了无话不谈的朋友。
这天,丁璇终于鼓足了勇气,向阿郑提出邀请。
“阿郑,你几号放假?”
“一个星期休一天,哪一天都行。”
“那…这周末要不要来我家玩?”
“好啊。”
丁璇激动的说不出话来。
他本以为阿郑会拒绝,因为他们也不过才认识了三个月,这样贸然的邀请别人来家里做客,丁璇犹豫了好久。
周末这天,丁璇化身清洁小能手,把家里的卫生搞了一遍,还特意去买了一盆花放在客厅里,增添一下生活的氛围感。
直到铃声响起,丁璇蹭的一下从沙发上站起来,兴奋的打开房门,少年换了一身白色的衬衫,手上拎着问候品,笑着和他打招呼。
“早上好。”
“早上好!”
丁璇让好友进来,反应过来什么,赶紧去泡了一杯递给阿郑。
“我平时一个人在家,也不怎么收拾,家里有点乱,别见笑…”
“没有,你家里看起来挺温馨的。”
丁璇第一次感觉到,自己好像喜欢上了一个人。
原来一见钟情,是真的会降临在自己身上。
不过他现在还不敢说,怕说的太过于仓促,影响到他和阿郑的感情。
“阿郑,你会一直在便利店工作吗?”
“不确定。”
丁璇眼中闪过一丝遗憾,他们这里的经济不算好,阿郑总有一天会离开吧。
“你了,你平时都在做什么?”
“我就写写小说…”
少年好奇的眨眨眼,一下子来了兴趣。
“我可以看看吗?”
“这…其实我写的不好…”
丁璇蹭的一下站起来,从卧室里拿出手机,翻到自己的小说,害羞的递给阿郑看。
阿郑看小说的时候,丁璇又起身给他添了一杯茶。
十几分钟过后,丁璇如卸重负的松了口气,因为阿郑看起来并不讨厌,相反好像还挺喜欢。
过了一会儿,丁璇听到阿郑说:“为什么要把男主描写的这么惨?”
“啊…我…”丁璇突然想起来,几个月前自己想把男主写死。
阿郑却说:“反派也很惨,他和主角本来可以都过得很好,不是吗?”
丁璇想起自己设定的剧情,脑海中灵光一闪。
“对啊,确实是这样。”
丁璇激动的看着好友,“谢谢你阿郑,我已经有个不错的思路了,我会把这个剧情改好。”
丁璇笑了笑,心中已经有了另一条思路。
第14章 番外(丁璇)二
这个周末,是丁璇过得最充实的一个时光。
上午他和阿郑一起吃火锅,下午他们去了附近的古镇游玩。
丁璇一直知道小区附近有个古镇,可是他从来没去过,没想到晚上的古镇人那么多,还有那么多好玩的娱乐项目。
原来在不知不觉间,他所认为的落后小镇,早已经成为了当地最有名的旅游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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