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死了。
这件事我记得很清楚。
不是什么轰轰烈烈的死法。
就是一栋烂尾楼,一场精心布置了叁年的骗局,在最关键的时候翻了车。
不是因为我的骗术不行。是我动了不该动的念头。
目标是个做假药起家的暴发户,身家过亿,手上沾着人命。
我的任务是把他的钱骗光,让他身败名裂。
为了这单活,我花了一年时间接近他,又花了一年让他爱上我。
然后我再花了一年让他把所有的秘密都倒给我。
他以为我是他这辈子遇到的最好的女人。
温柔、体贴、懂事,从不要他的钱,甚至还帮他挡过一次“意外”。
那场意外当然也是我安排的。
叁年。一千多个日夜。
我看着他从一个满身铜臭的暴发户,变成一个会在我生病时守一整夜的普通男人。
前面九十九步都走对了。
最后一步,他跪在我面前,把所有家产都转到了我指定的账户上。
然后他抬起头看着我,眼眶红红的,说:“我知道你可能不是真的爱我。但我认了。”
就是那句话。
就是那句话让我心软了。
我只说了一句:“你走吧。”
我不该说的。
我的同伙在隔壁听着。他们等这一刻等了叁年,不可能因为我的“心软”就放弃。
我被自己的同伙从背后推下了楼。
二十叁楼。落地之前我还有时间想:
果然,干我们这行的,心软就是死路一条。
还有,二十叁楼的风,真他妈冷。
然后我就醒了。
他的大腿卡在我两腿之间,隔着薄薄的布料,那热度渗进来,烫得那一小块皮肤都在发麻。
这具身体太软了。软得不像话。
他整个人压上来的时候,我像被按进了一团棉花里,浑身上下没有一块骨头能撑得住。
他的手正在解我的衣服。不对,是这具身体的衣服。
那是一件薄薄的纱衣,料子滑不留手,已经被褪到肩膀了。
大片皮肤露在外面,凉飕飕的。
那只手粗糙得很,指腹上带着练剑磨出来的茧子,正在往我衣襟里面探。
他的手指擦过我的腰侧——
一股酥麻从腰上窜上来,顺着脊背爬到后脑勺。
这具身体猛地颤了一下。不是我在抖,是这具身体自己在抖。
合欢宗的体质对触碰太敏感了。
每一寸皮肤都像是被剥了壳的果子,碰一下就红,揉一下就软。
他的手指每动一下,都有一股酥麻从触点炸开,麻得人后腰发软。
我能感觉到自己的身体在起反应。
脸颊烧起来了,耳根也烧起来了,一股热气从小腹往上涌。
那里开始发潮了,暖洋洋的,有什么东西正在从身体最深处渗出来,湿漉漉的,黏糊糊的。
呼吸不受控制地变重了。
胸口起伏的幅度越来越大,每一次起伏都蹭着他压上来的胸膛。
我咬紧了牙关,把那声差点漏出来的喘气压回去。
但鼻腔里还是漏出了一丝声音,很轻,很短,像是被掐断的呻吟。
那声音从嗓子眼里飘出来,软得能滴出水。
这具身体的嗓子简直是老天爷赏的催命符。
明明什么都没做,说话都自带叁分钩子,更别说出这种声音了。
我想动,但我动不了。
这具身体太弱了。原主本来就受了重伤,经脉全断,又被喂了软筋散一类的东西。
我现在手脚软得跟面条似的,连攥个拳头都费劲。
柳长青感觉到我醒了。
他的手停了下来,低下头看我。
四十来岁的年纪,白白净净的一张脸,下巴上留着一小撮胡须,收拾得挺齐整。
光看长相倒也算得上人模狗样,但那双眼睛不行。
那双眼睛里的神色不像是在看人,倒像在看一块摆在案板上的肉。
目光从我的脸上慢慢滑下去,滑过脖子,滑过锁骨,滑过被褪到肩膀的衣襟。
“醒了?”他挑了挑眉毛,嘴角扯出一个笑来,“醒了正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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