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瑶也在不断地打工,但是她比我好,她自学了吉他,在吉他店里面当帮工,一个月一千多。
但这对她还是杯水车薪,她说她外婆老了,她想存一笔钱,越多越好。
所以她晚上回去酒吧卖酒,一个月她能挣三千多,但是人也喝得要死不活的。
她介绍我过去,那酒吧是很正经的酒吧,你要卖酒,可以,你和多少杯客人就要多少瓶。
我的酒量就是那时候攒起来的,从喝两三杯酒吐得死去活来到后来喝两三瓶都面不改色。
偶尔也有人占占我们的便宜,但是老板是女的,一般这些人都是直接让保安拉出去。
我就这样,白天去餐馆打工,晚上到酒吧打工,除开上课的时间,我的所有时间都是在打工。
就这样熬着熬着,一个月也有三千多四千的收入。
我觉得很满足了,我从来都没想过我一天能有这么多钱。
我妈现在是固定一个月问我拿一千块,但是大一下学期的时候,她突然说我爸摔倒了,在家里面干不了活,要求我每个月加多一千块。
她意思很明显,就是不给钱就卖妞妞,现在那猪肉佬把五千块提升到一万了。
我不是铁石心肠的人,尽管我对我爸妈没什么感情,但是我的弟弟妹妹,我始终做不到视若无睹。
事情发生改变的时候是有一天晚上我刚从酒吧出来,有个女的伸手拦下了我,问我有没有兴趣换个地方工作,每个月有固定的五千块拿,每个晚上只要上班两四个小时就好了,唯一一点不好就是可能偶尔会有客人动手动脚,当然,他们不会强迫我的。
那是我第一次听说红颜,a市里面众多销金库之一。
不得不说,我心动了。
因为那里面也是有提成的,固定薪资是五千,但是如果酒卖得多,或者客人打赏得多,一个月上万不是问题。
我需要钱,很多很多的钱,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需要钱。
于是我去了,第一天晚上的时候差点就闹事情了,但是最后还是过去了。
慢慢的我就发现了,这个世界上,最好挣的是钱,最难挣的也是钱。
刚开始的时候我是一点儿都不习惯,好几次想辞职,但是我呆了一个月之后,我发现,其实自己聪明一点儿,有些亏是不用吃的。
红颜里面的包厢是分等级的,ab,一般b都是普通人,一般都是大学生多,但是消费一晚上也不低了,比得上我一个月的工资了。
所以我一般都是只会去b等级的包厢,虽然他们消费的少,我提成拿的也不多,但是一个月六七千的,我也挺知足了。
我跟傅瑶都是经常很晚回去宿舍的,宿舍阿姨对我们都已经无语了。
后来有一天,宿舍里面终于开撕了。
我跟傅瑶一合计,两个人打算在外面租房子,但是我们每个人每个月就得多支付一千块。
但是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要是再这样长期下去,难保不会出事情,而且宿舍对我们夜不归宿的处分已经很严重了。
最后咬了咬牙,我们还是决定在外面租房子。
我总觉得那一千块不该就这样少了的,所以周末白天的时候我会出去接一些兼职。
我长得高,一米七二的身高,加上长得也不错,所以有时候有一些地方开业要迎宾小姐或者是模特都能够去。
一天两百块,但是不是每个星期都有这样的兼职,但一个月五六百也是钱,总比没有好。
那是我第一次遇到赵旭,在一个珠宝店开业,我刚好被请去当迎宾。
那时候是十二月份,我穿着开叉的旗袍跟十二厘米的细跟高跟鞋,站在那寒风中,心都是抖的,但是我却不能够发抖。
结束的时候我整个人都是僵硬的,刚想去换衣服,却被同行的一个女孩拉着,说主办方请吃饭,还有没人五百的红包拿。
我知道这请吃饭是什么意思,无非就是要我们作陪。
那一天一共有五个迎宾小姐,三个跟我是同校的,还有两个我不认识的。
我其实不想去,这样的饭局,谁知道进去了能不能出来。
但是五百块,我站了一整天也就是两百。
而且今天媒体,我觉得他们不会强迫我的,当然,自愿的就无话可说了。
但是有时候,人真的不能太贪小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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