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亲哥,我请你吃饭,花都的饭店你随便点。”
文志很上道,知道肯定是要付出点代价的。
“那行啊,我能带个朋友不?男的。”
安南突然想起蓝宁,笑得很奸诈。
文志心想,无非就是付出一次免费的服务,为了了解自己以后的衣食父母,这点付出值得,于是就咬牙答应了。
蓝宁下班回家,安南跟他说了这个消息,差点没惊掉了下巴。
蓝宁是不懂这些人的脑回路,他是个小受,喜欢有危险气息的同性,多看两眼,也是人之常情吧?也不一定非要发生什么关系,只是对美好事物本能的喜爱而已。
怎么到了安南嘴里,好像是成了自己要潜规则人家?“我不是那个意思啊,我就是想见见,你知道我不是那种人。”
蓝宁连连摆手,幸福降临的有点突然,他感觉很不真切。
他也不是买不起安南的一夜,五万他还是有的。
他只是不愿意这么做而已,买卖肉体,和喜欢安南,是两回事。
至于那个文志,他甚至没有那方面的幻想。
“我当然知道你不是啦,不过是那小子有事求我,我也不能白便宜了他吗?我又不需要男人,就想到你了。
再说我妹妹的事儿不是你还需要你多帮忙。”
安南一副快夸我的表情,他从来不会让蓝宁为他白白付出。
肉体也是交易品的一种。
蓝宁抓了抓头发,感觉自己面临人生中重要的选择。
“算了,我就跟着你们吃顿饭吧。
吃完就让他回去。”
蓝宁想起文静那个小姑奶奶,觉得自己真是亏大了。
安南有心不让自己吃亏,他觉得高兴,反正自己不会糟蹋别人就行了。
蓝宁想见文志,就有点粉丝见偶像的那种意思,吃个饭合个影,也就到头了,甚至连牵手什么的都没想过。
文志来了,本人比**的角度更好看,属于那种就算丢在几十号人里面,也能一眼被注意到的类型,眼神透漏出一种叛逆和放荡,能演那种刑侦剧里高智商的反派。
这种气质,难得一见,所以注定不会平凡。
李平为首的一伙人,处处针对他,不让他上钟接客,也就安南念着都是在丽水出来的,对他照顾几分。
“王老板是个好人,真的。
我以前在山羊手下的时候,半年也存不下来两万块,到了他这里,就一个晚上。”
安南念叨着王路,尽管被踢了一脚,可是他也想明白了。
人都要走了,王路不这么做,新老板又怎么会放心使用自己呢?所以,别看王路踢了他,那是当着沈怜的面,做戏看的。
其实安南真想多了,王路当时就是吃醋了而已。
文志是新来的,他想听听两位老板的情况,以决定以后是回丽水,还是想办法留在金角。
“主要还是看你了。
金角这边,真正的大客户,都是那种有特殊癖好的男客人。
丽水都市那边就主打贵妇和一般男人。
就看你能不能过这一关了。”
安南说话模棱两可,也没给他什么实质性的建议,只是简单介绍了背景。
最好的例子,就是沈怜背后那位神秘的“大老板”,一夜之间,身价百万,红极一时。
再者,就是高忠斌,做风投,沈怜跟进了两手,瞬间吸金无数。
只要被那些人看中了,等于就翻身了。
不过那些客人也很挑剔,过来基本上只点沈怜一个人的台;如果沈怜实在接待不过来,他们也只会认沈怜推荐的人,说是什么相信沈怜的眼光。
想要被看上,难度很高,除了自身有条件,还得有足够的资历。
他们不喜欢新人,说是太嫩的反而没有滋味,就喜欢沈怜这样的风月老手,什么都敢玩,愿意玩。
言下之意,文志就算是愿意,也不能入那些人的眼。
可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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