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倒不是人族私心所致,而是阴错阳差。
周天之上,有大道法则三千。人族经过反复不停的认证之后,发现只有三百六十五条法则大道在天地宇宙之间游离。
而人族的香火愿力,看上去有些摸不着头脑的操作手法。其实是在通过天人感应,让游离在天地间的法则之力引导至供奉的身后灵或者先天神灵体内。
此三百六十五条法则之力,被人族定为三百六十五尊正神之位。
人族把三百六十五正神之位,各自命名,代表三百六十五个愿力属性。这样的话即有利于,人族通过特定的念头来收集天地宇宙之间游离法则,又享有命名权。
天地宇宙是认可这种首次命名权的,一旦命名被承认。则被命名的事物则和命名者有千丝万缕的因果。
这些因果约束力并不强,但是很讨厌,时不时会在你最关键的时候来那么一下。
人族没想过命名权这种小因果能在先天神灵身上起什么大的作用,但是秉持着有便宜不占王八蛋的原则。
人族还是把命名权和人族联系起来。
像这种小把戏,人族不止一处,就不一一说明了。
人族在这个被他们自己称为封神的大局中,最重要的后手或者说倚仗。
是人族给三百六十五尊先天神灵之位,设计了一套复杂无比却精妙绝伦的供奉仪式。
这一套供奉仪式,理所当然人族也有命名,他们称之为祭祀。
人族把日月星辰,万物四时变化,法则之力在空中出现的强弱程度时间节点等等,只要是人族发现能影响到香火愿力的东西,全部做了一个总结。然后最重要的一步,是人族把这些
东西和人族自身联系到一起。
在这种联系的时候,人族使用了全族表决的形式,通过了一个后世看来很残忍的决议。
人族为了让先天神灵和人族利益完全勾连在一起。决定在祭祀中加入生祭作为祭祀中最重要的环节,也就是引子。
这里说的生祭可不是后世所言牲祭的同义词。
而是真正的把人族族人活活当为祭祀物品,以血肉之躯,身后之灵引天地宇宙游离法则入被祭祀之体内。
这种方法,人族实验过,很有效果。人族以血肉之躯和身后灵祭祀的香火愿力,比一般的祭祀要强一百倍。并且每一次生祭之后,香火愿力吸引天地宇宙游离法则也会加快。这种这种生祭不需要每时每刻进行,人族发现大约百年时间只需要生祭一次。重复生祭并不能增加太明显的效果。
但是被祭祀之人却人灵皆灭,不得好死。
这一被后世人族一直垢弊的决议,在当时却以全体一千万人族同意的情况下通过了决议。
人族为了这条崛起之路,必须先要对自己痛下狠手。
这项决议中提到,除觉醒之人外。人族按顺序生祭,被生祭之人从上到下。也就是说,一旦生祭第一个被祭祀之人必然是各个人族分支的首领甚至是大祭祀。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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