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种别走!你这个骚货!妖精!”门关上的一刹那,我还听到她的声音,像一个输掉一切家当的赌徒一样无辜而愚蠢。
原来这个世界上,傻大个也是有人真正爱,并且愿意为她拼命的。
不用说,刚才那个女人肯定是黑人的也许情人也许追求者也许前女友,或者只是他的妹妹。我不清楚。也不想清楚。
在我心里,男人只是车票,不停走路就需要不停换车票,这样才能看到远方的风景。我的内心是自由流淌的溪水,汩汩向前永远不停。
永远不停。
我低下头给自己点一根555。然后瑟缩着在灯火辉煌的大街上大步走过。
夜风清凉,我的长头发在风里飘荡。我的孤单,没有人知道。
我去了天中外面那家拉面馆,那是我喜欢的一家拉面馆,不大,但是破天荒地干净。我在里面呼啦啦地吃完了一碗面条,让老板娘给我放了许多的香菜和许多的辣椒,然后,我打着饱隔回到家里,倒床就睡。
这一睡,我就睡到了第二天天亮。
周末的晚上黑人要挑天中的篮球队队长,这事他们闹腾了好多天了,他们嫉妒天中那些天之骄子们,不干赢人家绝不罢休的样子。才早晨10点,我还睡着黑人就打我的手机,整个枕头震动个不停,我按了扬声器,象举着只喇叭,听他在电话那头很兴奋地叫:“老婆你来看吧,看我怎么把他们扳倒。”
我毫无兴趣。
我问:“你姨父没宰了你?”
“哪能?”他说,“你是不是为我担心了?”
“哈哈。”我笑。
“来吧,老婆。”他的臆想症又犯了,说,“你来看看天中那些小子怎么跪在我面前求饶的。”
我对他说:“亲爱的我来大姨妈来了,让我睡觉。”
然后我按了关机。
可是到了晚上我突然想去看看。我对着镜子开始化妆,还是用了我喜欢的这种绿色眼影——LANCOMECOLORFOCUS,DEEPFOREST。深深的丛林。
我穿了印着紫色鸢尾的大花裙子,绾着髻,用一串红色珠子盘在脑后。今天是柬埔寨少女风格。我很满意地走出房门。
老太婆在看电视,她转过头来看了我一眼。什么也没问。
可是在我换鞋的时候,我却清楚地听到她在骂我:“妖精样,一代比一代妖。”她也许在骂我妈妈。可是我已经懒得计较。我微笑了一下,大声说:“老太婆,我不陪你吃晚饭了。”说完我就拉开门走。
技校的篮球场地破旧不堪,但是那有一盏白炽灯,有点类似那种手提的马灯,吊在篮框的顶端,风吹过来灯光就一摇一晃,显得很有感觉。但是这里没有人会管你,所以每个假期里,都有好多的孩子来这里打夜球。
我走到篮球场边缘的地方停住。他们没人注意我。黑人是个光脑袋,他喜欢穿黑颜色的无袖T恤戴洁白的象牙耳圈,肌肉发达,我进校后不久就听说过我校有两个怀孕的女生为了要嫁他而在学校动手的传闻。不过我不介意,因为我绝对不会为他怀上一个孩子,我想想黑人的姨父那天那背时的样子就想笑,上天都帮我,不是吗?
见我到场,黑人显得有些莫名的兴奋,他很绅士地吻了我的手背,抽风般地说:“谢谢夫人的光临。”
我真想在他的肚子上狠狠地踹上一脚。他继续抽风般地对他身后的人说:“照顾好嫂子,去端个凳子来!”我这才看清他的身后站着两个黄头发的小孩子,单眼皮,嘴巴耷拉着,稚气未脱的傻样。领命而去,跑的速度之快,仿佛被人追杀。
我觉得又好气又好笑,于是转开了我的脸,就这样,我看到对面有个男生靠着篮球架站着。他戴着一顶帽子,帽檐压的很低,我因此看不清楚他的脸。可是知道他在嚼着口香糖,腮部一动一动的。
我站的地方其实离他们并不远。黑人把手上的篮球利落地抛给他,然后他说开始吧。
他接住,开始运球。左手腾出来把帽子摘掉,帽子飞出,落在我的脚下。
就在他抬头的一刹那,我看到微弱的白炽灯光下,那张轮廓分明的脸。很久以后,我不断回忆起那一个瞬间,回忆起那一刻我的心里,是怎样忽而像盛满了水的容器,又忽而将它们全部倾倒出来,所谓的天翻地覆,大抵如此吧。
我平时对这种体育比赛最没有兴趣,但是那一天,我老老实实地坐在一把硬凳子上看完了整场比赛。
这场比赛的结果是1对3的对决,黑人他们居然输了。最后黑人抹了一把汗,高声说:“TMD老子服了,张漾你有种,天中就数你是个男人。”
我看到那个被唤作张漾的男生开始慢吞吞地收拾自己的包,背上之后他绕到我的面前。他没有打量我的花裙子和绿眼影——他好象一眼都没有看我,只是弯下腰,把他的帽子捡起来重新反戴在头上,就这么一言不发地走了。
见识过各种所谓厉害的男生。可是没有见过这样的一个男生,沉默,干净,骨子里却透着不易觉察的桀骜,就像什么呢……就像棵小小的白杨。小白杨小白杨,我在心里试着喊了一下,对这个名字甚而有些满心欢喜了。黑人就在这时候走过来,粗暴地把我一搂说道:“老婆,我们今晚去哪HAPPY?”
我挣脱了黑人的怀抱,走开一点说:“不是告诉你我大姨妈来了了吗,别往我身上腻。还有,我昨天差点被你的女人谋杀,这种事情我可不希望再发生。”
“是吗?谁?”黑人瞪着眼睛看着我,“谁这么不要命?”
“你那么多女人,我哪里认得。”说完,我甩着咯蹦作响的尖头皮鞋大步离开了那里。他还在我身后大声说:“我送你回家吧。”
我没有给任何回应。
如你所料,我跟着张漾走了。出了学校的门,我就索性脱了鞋子。这样他就不会听到我的脚步声了。他在离我150米左右的前方,有点远,不过我还是可以跟的上。我也不知道我的动机,只是特别想知道他去哪,小白杨,多可爱的男孩子。我的心里滋生着一股奇怪的柔软,和着脚底的疼痛,让我精神。
我左手提着鞋,右手提着宽阔的裙摆,在静谧的夜色里踮着脚尖跟踪着一个从没见过的男生。幸亏他走的路线一直人烟稀少,否则会有多少人盯着我好奇地看呢?我不知道,事实上那一刻,我的脑袋里一片空白,只是觉得我就愿意这样追着方向走去。
再事实上,那一天我的跟踪行动并没有取得成功。不过才转绕了几个弯子,我就再也找不到张漾的影子了。我有些泄气地在路边蹲下,穿上鞋子,揉揉我发痛的双足。正思考着接下来该干点什么的时候,有人在我的肩膀上轻轻拍了一下。
我听到一个非常好听的男声在问我:“你跟着我干什么?”
我转头,看到张漾。
“嘿!”我跳起来,“原来你在这里!”
“你是黎吧啦。”他说,“我认得你。”
“呼!”我得意地抓抓我的卷发说,“是不是因为我很漂亮,所以你记忆深刻?”
他看了我一眼,也许是在考查我是不是真的漂亮,不过他并没有因此而表态,而是说,“这条路上有很多碎玻璃,你把鞋子脱了走路会很危险!”
我真怀疑他脑袋后面是不是长了眼睛。他真的,真的是太帅了,太不一般了,这简直让我身不由已。
我把一根食指含到嘴里,轻轻地咬了一下,以确定这不是梦境。
“回家吧,不早了。”他说完,笑了一下,转身大步地走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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