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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家族逸事(2 / 2)

过了一段时间后,一个聪明的书商马修·亚当斯先生因为经常来印刷店,便注意到了我,于是邀请我去他的藏书室,并十分乐意把我喜欢的书借给我读。他的藏书可真不少,很快我便爱上了诗歌,写了几首小诗。我哥哥认为这或许有利可图,便鼓励我写下去,还让我写了两首应时的故事诗:一首叫作《灯塔的悲剧》,讲的是沃斯莱克船长和他两个女儿溺毙的故事;另一首是《水手之歌》,讲的是捉拿海盗铁契(黑胡子)的故事。这两首诗的格调低级粗俗,毫无价值,印好之后,哥哥叫我到镇上沿街叫卖。第一首卖得还不错,因为它所叙述的是新近发生的事,正是人们茶余饭后的“甜点”。这一度使我沾沾自喜,不过却遭到了父亲的奚落,说诗人大多穷困潦倒。这让我幸免成为一个诗人——低劣蹩脚的诗人。不过,散文写作在我一生中是十分有用的,可以说是我取得成就的主要方法,所以,我将告诉你,我是如何在那种情况下写好散文的。

镇上还有一个爱读书的孩子,叫约翰·柯林斯,我跟他来往甚密,我们时常争论,也乐于争论,都想驳倒对方。值得一提的是,这种爱争辩的癖好,很容易发展成为一种令人反感的坏习惯。为了争辩,你必须提出相反的论点,而这往往令人生厌,甚至产生敌意,因此它不但妨碍谈话,更会破坏本来很有可能发展融洽的友情。我好争辩的毛病是在我父亲的那些有关宗教论辩的书籍时形成的。从那时起我才发现,除了律师、大学生以及在爱丁堡受过训练的各种各样的人以外,具有良好兴致的人是很少染上这种习气的。

有一次,不知怎的,我跟柯林斯就妇女是否应该接受教育,以及她们的学习能力问题展开了争论。他认为妇女不应该接受高等教育,因为女人不具备学习的天性;也许是出于一点儿争辩之心,我则持相反意见。柯斯林天生雄辩,言辞丰富。有时我会想,他之所以能够压倒我,不是因为他有理,而是他口若悬河的辩辞起了作用。有段时间我们分隔两地,不能相见,于是我便坐下来将自己的观点付诸文字,然后寄给他,他也总是认真地回信辩驳。这样,双方交换了三四次信件,而后碰巧被我父亲发现,他读了一遍之后,虽没有参加我们的论战,但趁机讨论了一下我的文章体裁问题。他这样分析,说我在拼写和标点方面胜过对手,但在措辞、叙述方法以及主题的清晰等方面要远远逊于对手。他还举例说明使我信服,由此,我开始关注文章体裁风格方面的问题,并下决心要努力改进。

这时,我偶然发现一本单卷本的《旁观者》,是其中的第三卷,在此之前,我还没见过这样的刊物。于是我把它买下来,反复读了几遍,觉得趣味无穷。文章写得好极了,这让我萌生了模仿它的风格的想法。因此,我拿了几篇论文,将其中的概要简单抽出来,然后搁置几天后,在不看原书的情况下,用我自己的词句,将每一点概要完整地表达出来,重新凑成整篇论文,尽量使它像之前一样完整。然后,我把我的《旁观者》与原文作比较,从中发现自己的缺点,并予以修正。

我发现我最大的问题是词汇贫乏,或是不能很快地想起更为适当的词语来,我想假如之前我没有放弃写诗的话,坚持到现在,词汇量一定会丰富得多。因为在写诗的过程中,你会不断地寻找具有同样意义而长度不同的词去适合韵律,或用不同音素的词去凑节奏,这有助于掌握大量的同义词。基于这个原因,我又将《旁观者》中的一些散文改写成诗,等过一段时间,我几乎遗忘了原来的散文时,又把它们复原成散文。有时候,我还会把我摘录的东西故意打乱,几个星期后,再设法将它们重新排序还原,然后再组成完整的句子,拼成论文。这样做让我学会了如何整理思路,每当我把复原的文章同原文比较时,都会发现许多错误,从而加以改正。

有时候,我会幻想在某些无关紧要的细节如句法和词法上,我的改编是超出原文的。这种想法鼓舞了我,使我有信心成为一个很好的英语作家,这唤起了我的雄心壮志。于是,我坚持在晚间工作完成以后,或早晨工作开始之前,或在星期日,书籍和做这类练习。在星期日,尽管我父亲常常逼我去做礼拜,而做礼拜也确实是我应尽的义务,但我还是尽可能避免参加这种仪式,独自留在印刷店里玩遣词造句的游戏。

那年我大概十六岁,偶然间找到了一本特恩写的关于素食的书。当时,哥哥尚未成家,我们都在别人家搭伙吃饭,我突然拒绝食肉引起了大家的不便,大家对我这种怪癖纷纷抱怨。按照书上教的方法,我学会了自己做菜,如煮土豆、米饭、速食布丁等,这样算下来的话,还能节约不少搭伙费。于是,我向哥哥提出了自己开伙的要求,而他只需要每周支付给我一半的搭伙费即可。哥哥欣然同意。很快,我发现自己还能从伙食费中节省一半下来,于是用这笔钱买了书。当哥哥和其余的学徒们离开印刷店吃饭时,我便迅速地吃一些点心,比如两块饼干或一片面包,一把葡萄干或一块馅饼,再加上一杯水。这样,到他们吃晚饭回来之前,我又节省下一点儿时间用来读书。节制饮食让我觉得头脑清醒,增强了理解力,在学习上也进步不少。

以前上学时,我曾两度失去学习算术的机会,现在终于感到因对数字无知而带来的窘境,于是我找到了考克的算术书,从头到尾自学了一遍。我还了塞勒和谢尔米的航海著作,并从中学到一些几何知识,不过除此之外,我并没有再深入研究过几何问题。这段时间,我还了洛克所著的《人类悟性论》和波尔罗亚尔派的《思维艺术》。

正当我致力于提高语言水平时,偶然间发现一本英语语法书(我想是格林伍德所著),书的末尾处有两篇是介绍修辞和逻辑的运用方法的。逻辑这一篇在结束时举了一个苏格拉底论辩法的实例,不久我便买到一本色诺芬的《回忆苏格拉底》,里面有许多苏格拉底式的辩论实例。我为之着迷,于是放弃以前那种生硬莽撞的反驳和独断式的立论,通盘接受这种辩论方法,把自己伪装成一个谦逊的提问者和怀疑论者。再加上我了沙夫斯布里和柯林斯的著作,对教义上的许多论点就更加怀疑了。

总之,这种辩论方法十分稳妥有利,它让对手陷入了绝境。当我使用这种方法,十分巧妙而娴熟地迫使对手让步时,从中得到了快乐,即使那些极具学问和修养的人,也不得不对我让步。而这种让步往往是无法预知后果的,这便引诱他们进入更深层的问题,被纠缠而无法自拔,最后我和我的论题侥幸获胜。

后来几年时间,我一直使用这种方法,但最终还是放弃了,唯独保留下来的是在表达个人意见时谦虚而稳重的习惯。遇到有争论的情况时,我从不使用“一定”“绝对”这种表示十分肯定的字眼,而是说“我猜想”或“我理解”如此如此,或说“在我看来”“我猜可能这样”“基于这些因素”“假如我没弄错的话”。

每当我表达个人观点或劝说别人接纳我的提案时,我相信这种表达方法对我十分有利。因为谈话的目的是“告知”或“被告知”,让人高兴或说服人。因此我奉劝那些明智之士,切勿采取这种独断自负的态度,它往往使人反感,引起人的反对,结果破坏了语言交流思想、增进感情的目的,使你好意的劝说变成了恶意的诋毁和中伤。

如果你有事相告,武断教条的态度只会引起争议,使人无法公正地对待你的意见;假如你想从别人的知识中汲取营养、提高自己,而同时又不打算放弃自己原来的观点,那么你只会让那些明智之士对此感到不屑,从而远离你,任由你坚持错误。因此,这种方法无论如何都不会令听众愉快,也无法劝说别人赞同你的观点。对此波普说得很好:

教导别人不能用教训的口气;别人不懂或不理解时,就像提醒遗忘者一样即可。

他又进一步指出:

谈话时,即使你内心对此深信不疑,也当谦逊地表达。

在这里,波普本来可以用更好的一句与上面相搭配,可他却用了这样的对句,我觉得不够妥帖:

因为缺乏谦虚就是缺乏明智。

假如你非要问为什么不太妥帖?我只好引用原诗了:

大言不惭毫无辩解的余地,因为缺乏谦虚就是缺乏明智。

那么,缺乏明智(这样的人实在不幸)不就成了缺乏谦虚的托词了吗?所以,这两行诗这样写不是更合理么?

大言不惭的话只能这样辩解,即缺乏谦虚就是缺乏明智。

但究竟是否妥帖,愿高明之士不吝赐教。

大约在一七二〇年或一七二一年,我哥哥开始出版报纸了,这应该是全美洲第二份报纸,名叫《新英格兰报》,第一份报纸叫《波士顿新闻通讯》。当时,记得哥哥的朋友都劝他不要从事这个行业,因为他们以为美洲有一份报纸就足够了,办新报可不简单。可是到了现在(一七七一年),美洲已经有了不下二十五种报纸了。哥哥没有听从朋友的劝告,依旧按照原计划进行,当报纸排好版、印出之后,我就成了挨家挨户送报纸的人。

哥哥认识一些颇有才气的朋友,他们会替报纸写一些小短文,自娱自乐的同时也提高了报纸的声誉,报纸的需求量逐渐增大了。这些绅士们常来印刷店,当我听到他们高谈阔论,说报纸是如何受人欢迎时,我便有了跃跃欲试的渴望。但我还只是个小孩子,况且如果让哥哥知道是我写的文章,那他一定会反对在他的报上发表的。于是,我设法伪装笔迹,匿名写了一篇文章,到了晚上,我便偷偷将它放到印刷店的大门底下。第二天,果然被哥哥发现了,他便将文章给朋友们传阅。当我在一旁听到他们朗诵、评论,并对它赞不绝口,还揣测文章出自那些饱学多才的知名人士之手时,我简直高兴极了。不过,现在想起来,我很侥幸得到他们的鉴赏,因为他们并不如我想象的那么高明。

不管怎样,这次得到认可使我又接连写了几篇稿子,并按照老方法投到印刷店,虽然同样受到了称赞,但我并不打算将这个秘密公之于众,直到我所积累的知识已经用尽之时,秘密才得以拆穿。这时,哥哥的朋友们才对我稍加重视,但哥哥并不喜欢我这么做,他或许有他的理由,说这样做会让我变得自负。后来,这件事可能正是导致我跟他产生分歧的原因之一。尽管他是我的哥哥,可总以师父自居,把我当成他的学徒,认为我应该像其他学徒一样为他卖命。可我是他的弟弟,我认为他应该多关照我,但他却对我过分要求,让我觉得降低了身份。我们的争议常常搅得父亲也不得安宁,不知是否因为我正确的时候比较多,还是我比较能言善辩,总之父亲是偏向我的。不过,哥哥生性粗暴,经常揍我,这让我十分不满,觉得学徒生涯漫漫无期,永无出头之日,于是我总是想缩短学徒时间。不久之后,这个机会终于来了。

哥哥的报纸上刊登了一篇政论性文章,触怒了议会,题目我已经想不起来了。他们出示了一张议长的拘捕票就带走了哥哥,他们控告了他,将他关了一个月。我想,这大概是因为哥哥不肯将作者供出而导致被关押。我也被带到议会接受审讯,不过他们并没有从我这里得到满意的答复,只是对我训斥了一番,就放我离开了。他们大概觉得作为一个学徒,我一定会保守师父的秘密的。

尽管我跟哥哥意见不合,但我还是对当局表示愤慨。在他被拘捕期间,我主持报务工作,并在报上大胆地抨击统治者的行为。哥哥对这些文章很是欣赏,但另外一些人却对我产生了恶劣的印象,认为我是一个癖好讽刺中伤的青年。当哥哥被当局释放出来时,州议会下达了一道命令,“禁止詹姆士·富兰克林继续出版《新英格兰报》”。

于是,哥哥和他的朋友们在印刷店中开会商议对策,在这种形势下究竟该怎么办。有的人建议为了规避法令,还是将报纸改头换面比较好,但哥哥认为这样做太麻烦,最后他们决定,今后采用本杰明·富兰克林的名义出版。他们考虑到了州议会可能会进行非难,说他通过自己的学徒出版报纸,于是便把我原先的师徒合同归还给我,并在背面写明一切义务完全解除,当有人要来看时就给他们出示这张合同。同时,为了能让我在剩下的学徒时间里继续为他效劳,我必须另外签一份新的师徒合约,当然,这个合约是不对外公开的。虽然这个计划并不高明,但还是马上实施了。就这样,报纸以我的名义出版了好几个月。

终于,我和哥哥之间的矛盾再次激化。我料想他不敢将新的合约拿出来示人,便以此为契机充分地维护我的自由,这种趁火打劫的做法的确不够光明磊落,因此我把它当作我人生中的第一个大错误。当他对我大发雷霆和大打出手时,我的愤恨之情淹没了对错误的认知能力。要知道,他平时不是个暴躁的人,也许的确是我过于无礼,逼人太甚了。

离家出走闯天下

为了限制我的离开,哥哥走遍镇上每一家印刷店,嘱咐每一个老板,让他们拒绝提供给我工作。他成功了,我无法在镇上任何一家印刷店找到工作。于是我想到纽约去,我知道那里有一家印刷店,并且距离波士顿最近。在对待哥哥的案件时,我所表现出来的专横与愤怒,估计早已经让我成了当地统治集团的眼中钉。假如我再待下去,处境只会更加窘迫,再加上当时我对宗教问题的妄加评论,已经让虔诚的信徒把我当成了可怕的异教徒和无神论者。想到这一切,我就更加坚定了离开波士顿的决心。

不过,那时父亲已经站在了哥哥这边,如果我明目张胆地离开,他们肯定会设法阻拦。因此,我的朋友柯林斯就替我想了一招妙计。他跟一位纽约的帆船船长讲好了搭船的条件,说我是他的一个朋友,由于跟一个不正经的女孩私通有了孩子,女孩的朋友逼着我成婚,因此不能公开出现在船上。就这样,我卖掉了一部分书凑了一些钱,偷偷上了船,借着顺风三天便到了纽约——一个离家三百英里的地方。一个十七岁的孩子,无人推荐、无人相识,怀里揣着那一点点的钱,独自来到了这个陌生的地方。

我对航海的渴望早已经消失,否则现在倒是很容易实现这个愿望。不过,我有了手艺,而且是个不错的技工,于是我找到老威廉·布拉福德先生,去他的印刷店找工作。他是宾夕法尼亚最早的印刷匠,跟乔治·凯恩争吵决裂后,他就搬到了这里。不过,因为生意冷淡,他无法给我提供工作,但他对我说:“我在费城的儿子的帮手阿奎拉·罗斯最近死了,你去费城的话,我的儿子一定会雇用你的。”费城距离纽约一百多英里,于是我将箱子杂物从海路托运,自己则乘坐小船前往安博依。

在横渡海湾时,突然狂风大作,我们又破又小的帆船瞬间被乔治·凯恩(GeorgeKeith,一六三九~一七一六)是英国“教友会”的一个牧师。一六八四年他从英国移居美洲,曾在费城当教师,后来在教义上他与教友会的其他教友发生争执,自己创立了一个教派,叫作“基督教友会”(ChristianQuakers),又叫作“凯恩派”(Keithians)。此处所提到的争执,不知是否指此。

撕成碎片,无法再驶入小河,而漂流到了长岛。途中,一个喝得烂醉的荷兰乘客失足坠入海中,当他快要被水淹没时,我伸手抓住了他乱蓬蓬的头发,把他拉了上来。经过这一惊险的场面,他倒是清醒了不少,只见他从口袋中拿出一本书来让我把它烘干,然后就去睡觉了。没想到,这正是我多年来最喜爱的作家班扬的《天路历程》,这是荷兰文版,用上等纸张精印而成,里面还附有铜版插图,它的装帧之精美超过我曾见过的任何一本原文版。后来,我才得知《天路历程》已经译成了欧洲大多数的语言,大概除了《圣经》外,没有比它更畅销的书了。据我所知,“诚实的约翰”是把对话混进叙述中的第一个人。这种写法很能打动读者,让人身临其境,恨不得亲自参与其中。笛福的《鲁滨孙漂流记》《摩尔·弗兰德尔》《宗教求爱》《家庭教师》等都成功地模仿了这种写法。

理查森在他的《潘米拉》等著作中也采用了这种写法。当天晚上,我发起了高烧,只能上床睡觉,还好我曾记得什么书上说多喝凉水能退烧,于是一直不停地灌水,整晚都汗如雨下,果然退了烧。

指约翰·班扬(JohnBunyan)。

第二天上午,过了渡口,我就向着五十英里外的柏林顿徒步前行,听说在那里可以找到船直达费城。

这一整天都在下大雨,我浑身湿透,到了中午感觉异常疲劳,实在无法继续前行了,便在一家小旅馆歇了脚,住了一晚,这时才后悔自己不该离家出走。我狼狈不堪的外表,让人们怀疑我是一个私自出逃的仆役,很可能就这么被人抓起来。尽管如此,第二天我还是上路了,到了晚上住在一个叫布朗的人开的小旅店,距离柏林顿有八至十英里。在我进餐时,布朗和我闲聊起来,他很快发现我读过书,便对我客气友好起来。后来我们一直保持着很好的友谊,直到他去世。我猜想他曾是个走乡串户的郎中,因为无论英国还是欧洲大陆任何国家的村镇,他都熟知。他有学问,人聪明,只是不太信教。几年后,他出于恶作剧心理竟将《圣经》改写成蹩脚的诗句形式,就像科顿改写维吉尔的作品一样。这样一来,反倒使《圣经》中的许多故事显得滑稽可笑,假如能出版的话,一定会让那些心灵脆弱的教徒大受打击。所幸他没出版。

那天晚上,我在他的小旅馆里住了一夜,第二天就抵达了柏林顿,可惜的是定期航船在我抵达前就已经开走了。这天是星期六,到下个星期二之前是不会再有船了。于是,我回到镇上一个老妇那里,我曾向她购买了一些准备路上吃的姜饼,她听说我的遭遇后,好心邀请我在她家里等船。多日来的徒步旅行实在太累了,我便接受了她的邀请。当她知道我是印刷匠后,劝我留在这里开业,可她不知道开业是需要资本的。她热情好客,为我准备了一顿牛头肉饭,而只接受了我的一壶啤酒作为报酬。我想只能硬着头皮在这儿等到星期二了。然而,晚上河边散步的时候,我竟然发现一条船正从这里经过,里面有不少前往费城的旅客。

就这样,他们让我上了船,因为一路没有风,我们便沿途划桨,直到午夜,仍没有到费城。一些旅客误以为我们走过了费城,不愿再向前滑行,而另外一些人则根本不知道现在到了哪里。最后,我们决定向岸边划去,进入了一条溪流,在一道旧栅栏边上了岸。正值十月,夜间非常寒冷,我们便拆下栅栏木条生火取暖,一直等到天亮。这时,有一位旅伴认出这是库柏溪流,离费城北部不远。果然,我们一划出溪流,便见到了费城。大概在星期天的早晨八九点钟,我们在市场街码头上了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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