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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初涉政坛(2 / 2)

从这件事中我得到了启发,在消防队里,当我们担心购买修筑炮台的奖券的提议不能通过时,我就对队里的一位朋友辛格先生说:“假如我们的这项提议不能通过,那么就另外提一个新的,说用这笔钱来买灭火器,这样教友会的人肯定不会反对。”于是我们两个组成一个购买委员会来办理这件事,然后堂而皇之地买回一台大炮,因为大炮就是灭火器(灭火器和大炮在英文中为同此处原文是“fire-engine”,意思是“救火机”,即灭火器。但如果照字面解释,也可说是一架“火机”,即大炮。

一个词)。他说:“我明白了,你在议会这些年真是长进不小,这一语双关的提案跟‘小麦和其他粮食’如出一辙啊!”

教友会之所以总是处于这种尴尬的局面,是因为他们曾确定并公布了这样一条教规:凡战争即非法。教规一旦宣扬出去便很难再推翻,尽管他们很有可能已经改变了立场。这让我想起了另一个教派,它的做法就十分谨慎,这就是浸礼会。教派成立不久,我就认识了它的创始人之一迈克尔·韦费尔。他曾向我诉苦,说他们是如何受到其他教派的排斥和诽谤的,虽然很多人对浸礼会一无所知,却指责浸礼会有着令人憎恶的教义和行为。我安慰他说,任何新教派成立初期都会遇到这样的情况,并建议他最好能发表一篇文章,将他们的信仰和教规写出来,这样就能消除这些恶意中伤。他说他曾提出过这个建议,但没有得到大家的同意。至于理由,他这样说:“当初我们聚集起来成立这一教派,是上帝启迪了我们,点亮了我们心灵的智慧,让我们看清了原来信奉的真理事实上却是谬误的教条。上帝不时地给予我们教诲和指导,这使我们的教义得以不断改进,谬误不断减少。现在,我们不敢肯定已经达到了心灵之学或神学理论的顶峰,因此担心一旦将教条公布,就会受到它的限制和束缚,进而不会再有提高。而我们的后人更会如此,认为先人确立的教条神圣不可侵犯,因此更不敢越雷池半步。”

一个教派能做到如此谦逊,我想这在人类历史上恐怕都难以找到。其他教派总是认为自己已经掌握了全部真理,如果谁与他们的观点不同便是大谬和异端。这就像一个人行走在大雾中一样,走在他前面的人看上去被迷雾包围着,走在他后面和两边田野里的人也同样被迷雾包围着,只有那些靠近他的人才能被他看清,其实他不知道,自己在别人眼里一样被浓雾包围。教友会遇到的种种尴尬境地,让他们常年面临着两难的选择。最近几年,他们已经逐渐淡出议会和政府公职,因为他们宁可选择放弃权力,也决不放弃教义。

走近科学和教育

按照时间顺序,我早该讲一讲发生在一七四二年的一件事了。那一年,我发明了一种能使屋内变暖,又节省燃料的炉灶——开炉,之所以节省燃料,是因为当冷空气进入时就已经被加热了。我做了一个炉子模型,并把它当作礼物送给了老朋友罗伯特·格雷斯先生,他有一个制铁厂。随着炉子的需求量不断增加,他发现为这种炉子生产铁板是十分赚钱的买卖。为了扩大销路,我还发布了一本小册子,标题就是《新发明的宾夕法尼亚州的铁炉说明书》,书中特别阐明了炉子的结构和使用方法;在室内取暖方面无可取代;凡有疑必答,有任何异议必解释,等等。

这本小册子起得了良好的市场反应,托马斯州长对我所描述的炉子的结构十分有兴趣,于是答应给我几年的专利,而我基于以下原则谢绝了。我始终遵循这样一个原则,即既然我们已经从别人的发明中得到了极大的便利,现在就应该为自己做出的一点儿回报而感到高兴,因此,应该将发明无偿奉献给社会。

伦敦有一个铁器商人从我的小册子中剽窃了不少东西,之后,他稍加改造就宣称这是他自己的发明了。不过,因为对炉子的结构做了些许变动,也就影响了炉子的使用效果,但这还是让他在那里取得了专利权,发了一笔小财。这并不是我被窃取发明的唯一案例,尽管有些人并没有成功。我从来没有想过要为此争辩,因为我也没有指望通过专利谋取利益,我本身就讨厌这样的争辩。总之,这种炉子在家家户户得到了广泛的应用,甚至推广到了本州以外的其他殖民地,为居民省下了不少木材。

战争结束后,我们的防务团队也就结束了训练,现在我又有精力投身于办学院这件事上了。第一步,我先邀请了一些热心的朋友,其中大多数都来自“君托社”;第二步,我撰写并印发了一本名为《宾夕法尼亚青年教育之建议》的小册子,然后将这些小册子免费送给当地有地位的人士,等过一段时间,我认为他们已经仔细完小册子并在心理上做好准备后,便开始为筹办学院募捐。捐款每年交一次,五年内交清。争取这种分期交款的方式,我估算着募集的款项会多一些。事实上的确如此,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所募集到的款项总额不下五千镑。

在建议书的序言部分,我做了些说明——兴办学院的提倡者并非是我,而是一些热爱公益的绅士们。这是我另一条办事原则,即凡是公益事业,我会尽量避免向公众宣布我是某项公益事业的发起人。

为了尽快落实这个计划,捐款人从他们中间选出了二十四个理事,又指定了两个人起草学院管理的章程,一个是我,另一个是检察官弗朗西斯。章程起草完毕后,大家签字通过,然后租房子,聘教师,学院就正式开课了。我想,这大概也是同一年(一七四九年)的事了。

学生的人数正在不断地增长,我们租赁的校舍很快就装不下了,所以只能另外寻找一块地皮,另建校舍了。上帝保佑,我们幸运地得到一座现成的建筑,稍作改建后,便能适用于教学了。这座建筑正是我前面提到过的,怀特菲尔德牧师捐资建造的那个大会场。

应当指出的是,这座建筑是由不同教派的人捐资兴建的。房子和地皮的保管工作由托管委员会负责,当时事情办理得很谨慎,没有让任何一个教派占据优势,为的就是避免日后有的教派利用此种优势而将建筑独占,这不符合当初修建的意图。因此,当时是由每个教派提名一人出任理事,即英国国教一名、长老会一名、浸礼会一名、兄弟会一名,等等。如果出现了死亡空缺,将由捐款人在该教派中补选一位继任人。后来,兄弟会因为跟其他教派不和,在兄弟会的理事死后,他们便决定不再推选这个教派的人做理事。可这又面临另一个难题了,即在选举新理事时如何避免同一个教派有两名理事。有几个被提名的人均因为上述原因而没有获得通过。最后,有人提名我。他们大概看到我是个诚实的人,又不属于任何教派,这两条足以让他们说服所有人选我担任理事。

那时,大家早没有了修建这座建筑时的那股热情,理事们再也无法募捐到新的款项来维持地皮的租金,以及偿还当初建房时欠下的债务,种种问题让他们感到棘手。而现在,我成为两个委员会的理事,一个是这座建筑托管委员会的理事,另一个是学院管理委员会的理事。这十分有利于同双方的理事会进行商洽,使他们最终达成协议。根据协议,这座建筑的托管委员会同意将它转给学院管理委员会,所有债务也一并转移;这座建筑在改为学院后仍然会保留最初的建筑意图,即开辟出一个大房间用来供外来传教士布道使用;同时,还要开办一所免费学校,供穷苦人家的孩子接受教育。

双方据此签订了书面协议,在偿清债务后,学院便接手了房产。我们将高大的厅堂分为上下两层,每层隔出若干个房间作为教室,又在周围购买了几块地皮,将环境尽量改造得符合教学所需。学生们随即搬进了这所新学院。而召集工人、置办建材以及督促工程等操心事和棘手事则一股脑儿地落在了我的身上。不过我倒是乐此不疲,因为这并不妨碍我的私人业务。一年前,我跟踏实能干且勤奋诚实的大卫·霍尔先生合伙经营,我对他十分了解,因为他曾经为我干过四年。他从我那里接管了印刷店事务,定期送上我应得的分红。我们的合作持续了十八年之久,双方都很成功。

一段时间后,学院管理委员会领到了政府颁发的执照,组成了社团。由于英国方面的捐款,学院的基金增加了不少;由于领主的捐赠,学院的土地也扩增了不少;州议会也下拨了不少资金。就这样,我们的费城大学建成了。从它的建立之初,我就是理事之一,到如今已经过去四十年了,看到众多青年从这里走出来,成为声誉卓著和对社会有用的人才,我感到无比的欣慰。

之前我说过,我已经从私人业务中解脱了出来,而且手头已经有了一笔财产,虽然数目并不巨大,但也足够了。这时候,我便开始利用空闲时间进行哲学研究和休闲娱乐活动。我购买了全套的斯宾塞博士的仪器,兴致勃勃地做起了电学实验。斯宾塞是从英国前来讲学的。不过闲暇下来的我却被公众抓住不放,要我为他们服务,政府各部恨不得让我同时为他们效力。州长让我进治安委员会;市政会议选我当市政会的议员,后来又选我当参议员;多数市民选我当州议员,以便在州议会中代表和维护他们的权益。我对州议会议员一职倒很有兴趣,因为作为州议员的秘书,我已经厌烦了坐在那里听议员们的辩论,我不能加入任何一方,只能在纸上乱画圈圈框框以解烦闷。我想我成为议员后,就有了发言权,这样就能做更多好事。当然,我并非对这些提拔无动于衷,还是感到很骄傲的。想到我出身卑微,这些提拔对我无疑是非常重要的,尤其令我骄傲的是,这些靠的是我个人的努力和公众的信任,而不是靠投机钻营得来的。

我在治安委员会干了一段时间后,参加了几次庭审,旁听了别人审理案件的过程,发现我所掌握的法律知识不足以让我担此重任,我就渐渐退出了这项工作,所找的借口就是州议会还有重要的立法工作要我去做。这十年来,我每年都当选为州议员,而且没有一次要求公众为我投票,也从未直接或间接地表达过当选的愿望。在我当了州议员后,州议会秘书的职务便由我的儿子担任。

第二年,由于要同印第安人在卡莱尔签订条约,州长便给议会发函,建议从州议会中提名几位议员和参政会成员组成一个代表团去签约。州议会指定了议长诺里斯先生和我,我们奉命前往卡莱尔,见到了印第安人。

印第安人酷爱喝酒,不醉不休,喝醉之后又变得吵吵闹闹,场面一片混乱,于是我们对他们下达了严格的限酒令。他们对这项限制措施抱怨纷纷。这时我们便告诉他们,如果能在谈判期间不饮酒的话,条约签订完成后,我们将提供给他们足够的甜酒。他们同意了,因为在谈判期间他们也的确买不到酒,这让谈判进行得非常顺利,双方对结果十分满意。之后,他们就跟我们要酒喝,我们慷慨地送给了他们许多酒。那是一个下午,大约有一百个印第安人,包括男人、女人和孩子,聚居在城外一个临时搭建的方形木屋里。到了晚上,我们听到那里人声鼎沸,便同代表团的成员们一起去看个究竟。到了那里,发现他们在广场中央燃起了篝火,全都喝得酩酊大醉,男人和女人们争吵着、殴打着。借着篝火的光亮,我们看到他们半裸着黝黑的身躯,举着火把,口中发出可怕的怪声,互相追逐厮打,简直就是一派人间地狱的景象。打闹声一直持续了很久,我们便回到了住处。到了午夜,一群印第安人来敲我们的门,向我们索要甜酒,我们不予理睬。

到了第二天,大概是酒醒之后,他们终于发现自己有失体统,并冒犯了我们,就派了三名长老向我们道歉。不过他们居然把罪魁祸首归为甜酒,接着又为甜酒开脱罪名,说:“伟大的神创造了各种东西,每一样都有它各自的用途,既然造出了一样东西,我们就应该把它的作用发挥出来。神创造了甜酒,而且说‘这酒是给印第安人喝醉用的’,所以我们当然要遵旨行事。”的确,假如上帝的旨意是想要消灭这些野蛮人,而为拓荒者空出位置的话,那么甜酒用于这个目的大概没有什么错,因为之前沿海一带的那些部落已经被酒消灭掉了。

城市的医疗和卫生

一七五一年,我的一位好朋友托马斯·邦德医生想在费城创立一所医院(这个计划十分有益,人们后来将它归功于我,其实最初提出设想的是他),用来接受和治疗无钱看病的患者,不管他们是本州人还是外地人。邦德始终积极而热情地为这项事业筹款,但这个计划在美洲还是个新生事物,人们并不了解它,因此并没有取得什么进展。

最后,他来到我这里,对我进行了一番恭维,说少了我的参与,没有哪项公益计划会成功。他说:“每当我向别人募捐时,他们总要问,‘这事富兰克林参与了没?他是怎么想的?’当我告诉他们还没有同你商议时,他们就放弃了捐款,只是说会再考虑考虑。”于是,我认真地向他了解这项计划的性质和益处,并且从他那里得到了满意的答案和说明。接着,我不但自己捐了款,而且热心地为他设计募捐的方案。我的做法一般是这样的:在募捐之前,我会设法围绕这项计划在报纸上撰写文章,好让人们有一个心理准备。这次他把这个步骤省略了。

一开始,人们纷纷慷慨踊跃地捐资,但没过多久就越来越少。我看这大概是因为少了议会的帮助,这样下去是不可能筹集到足够的资金的,于是我提议议会拨款,议会同意了。不过,代表乡村的议员们却不赞成拨款,他们反对建设医院的计划,认为这仅仅有利于城市人,应该由城市市民支付这方面的费用,而且他们怀疑城市市民是否也赞同这一计划。我提出了相反的观点,认为人们对这项计划相当支持,筹集到两千镑的捐款是不成问题的,但他们却对此表示怀疑,说我对此高估了。

面对这个局面,我想出了一个办法,请求议会通过一项提案:让捐款人组成一个社团,并按照他们的要求拨出若干资金。州议会之所以答应提出这个议案,是因为他们考虑到一旦多数人不赞成它,还可以在议会上将其否决。我的目的则是提出一个重要条款作为附加条件,这个条款是:经本议会决定,该项目的捐款人必须开会选出经理和财务主管,并筹集到若干基金(把该基金的年利息用于在医院就诊的穷苦病人的住院费、伙食费、护理费、诊治费、医药费等)。如果议长对筹集到的资金数额感到满意,那么议长应将这项提案视为合法,并签发命令通知州金库支付两千镑。这笔钱可在两年内付清,用来支付医院的创立、修建、装备等费用。

这一附加条件使议案得以通过。那些原先持反对意见的议员认为,既然不破费分文就能获得一个乐善好施的美名,何乐而不为呢?于是投了赞成票。在募捐时,我们故意向人们透露议案中那个附加条件的条款,这无疑也是一种动力,因为每个捐款者都好像捐了两倍的金钱。这样,附加条件的条款在两方面起到了推动作用,捐款金额很快就超过了所需数字。我们将它上报给议会,也得到了议会的捐款,建造医院的计划终于得以实现了。很快,一座方便、美观的建筑就建成了。经过长期的实践检验,医院确实十分有用,直到今天仍然在发挥着巨大的作用。我想,在我一生所有成功的计划中,没有哪一项比这件事更让我愉快的了。现在想想这件事如此成功,就不必计较当时所施展的一点儿小诡计了。

正在此时,又有人造访我,向我提出了一项计划,他就是吉尔伯特·泰龙特牧师。不过他是想请我帮忙募集资金来建造一座新教堂。这座教堂是用来供长老会的教友,也就是以前追随怀特菲尔德先生的信徒们聚会用的。我不愿因频繁的募捐而招致市民的反感,便拒绝了他的请求。但他还是不甘心,希望我能根据自己以往的经验,列出一份慷慨大方又热心于公益事业人士的名单。但我不想让这些好心人刚刚赞助过我之后,又遭受其他募捐者的纠缠,这么做实在太不仗义了,于是我也拒绝了这个要求。最后,他说至少能从我这里得到一些建议。我说:“这倒可以。首先,我建议你去拜访那些你认为会捐款的人,向他们募捐;其次,你带着已捐款人的名单,去找那些你不确定是否会捐款的人,给他们看名单,然后请他们募捐;最后,不要放弃那些你认为肯定不会捐款的人,因为其中总有一些人,你会估计错误的。”他听了十分高兴,连连向我道谢,说一定会按照我的方法去做。果然他成功了,他向每一个人募捐,获得的捐款金额甚至超出了原计划。于是,他用这笔钱在拱门街建造了一座气势恢宏的教堂。

费城虽然规划得井井有条,又颇具美观,街道宽阔且横平竖直,两街相交呈直角,不过街道的路面却因长期缺乏修缮而成为整个城市的败笔。每到下雨天,沉重的车辆驶过街道后便留下深深的碾印,大街立刻变为泥淖,路人很难通行;而在干燥的日子里,则尘土弥漫,令人呼吸困难。我住在泽西市场附近,每当看到居民们小心翼翼地踩着泥浆去购买日用品的情形时,心里就十分不快。最后,市场中央终于铺上了一条砖路,在市场里面。人们能保持脚下的干净,但在去市场的路上仍旧会沾满泥土。我同其他人讨论了这个问题,又写了一些文章,终于起了点儿作用,至少住宅前的街道两旁铺上了砖,一直通向市场。这样,行人从居民区走到市场就比较方便了,再不会把鞋子弄湿或弄脏。不过街道的其他地方并没有铺上砖,当马车从泥泞的地方行驶到这里时,又会把泥土带过来,很快,铺上砖的路又成了烂泥滩。不要指望有人清理这些泥土,因为城市从来没有清洁工。

经过几番查访,我终于找到一个贫穷但勤劳的人,他愿意从事街道清扫的工作,且答应每周清扫两次,还负责将垃圾从居民的门前清走,他的酬劳是每周六便士,由每户每周支付。然后,我为此写了一篇文章,指出这笔小小的费用就能改善和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比如,鞋子不再带一大摊泥土回家,这就保证了室内清洁;顾客很容易就能走进商店,店家就会有更多生意;刮风的时候,也不用担心店里的货物上落满沙尘,等等。然后,我将文章印好分发出去,保证每户都有一份。一两天后,我便挨家挨户去问是否同意支付六便士,大家最后一致同意。在那段时间里,垃圾清运的工作进行得十分顺利。城内所有居民都因为市场周围干净的路面而感到心情舒畅,这件事给所有人带来了便利。于是,一个更大的想法在大家心中萌生:为何不将城市所有的道路都铺起来呢?他们十分乐意为这个项目纳税。

过了一段时间,我就草拟了一份城市铺路计划的议案,将它提交给议会。这是在我去英国之前,大概是一七五七年的事。直到我离开后,这个议案才通过,但在平定税额的方式上做了些变动,我不太赞成这些变动。不过议案中附加了一个设置路灯的条款,这是一个不错的想法。这要归功于一个平民百姓——已故的约翰·克利夫顿先生,他率先在自家门口装了一盏灯,使得大家看到了路灯的实际效果。这盏灯令人印象深刻,于是有人提议应当把全城都照亮。

有人将这项公共事业发起人的荣誉给了我,其实这项殊荣应该给克利夫顿先生,我不过是照他的样子,在改变路灯的形状方面提供了一些意见。我们的路灯在形状上与之前从伦敦购买的灯有所不同。伦敦那种球形灯存在种种不便:灯的下面不通空气,一旦灯内进了烟雾也无法从上面排出,只能在灯罩内打转,最后吸附在灯罩壁上,很快就让灯光变得暗淡。这样,你就必须每天擦拭灯罩,擦拭的过程中难免碰坏,如此一来,整个灯罩就成了摆设。因此,我建议灯罩由四面平板玻璃拼成,上面装上长烟筒以便排出烟雾,下面留下缝隙用来通气,促使烟雾上升。这样一改进,灯罩就能保持干净,不会出现像伦敦那样照不了多久就暗淡下来的情况。我们的路灯彻夜长明,就算偶尔碰坏一块,也不过是换一块玻璃那么简单。

我有时会感到十分纳闷,伦敦沃克斯霍尔街区的球形灯下面有一个小孔,因此能够有效地保持灯的清洁,伦敦人为何不能从这一点受到启发,在他们的路灯上也开个底孔呢?不过,这些小孔其实另有用途,他们将一条麻线穿过这些洞,使得火焰能够迅速通过灯芯。除此之外,他们没有想到这个可以起到流通空气的作用,这就使得伦敦街道上的灯在点燃几个小时后就会变得十分暗淡。

这个小小的改良让我想起了一桩往事,即我在伦敦时,曾向福瑟吉尔博士建议过一件事。福瑟吉尔博士是我认识的人当中最为杰出的一个,他是一位公益计划的卓越倡导者。我见过伦敦的街道在晴天时从不打扫,灰土积少成多,到了雨天,石砖路也就变成了泥浆路,行人寸步难行。几天后,泥浆越积越多,越来越厚,只有穷人会用扫帚扫出一条小道来,其他街道仍旧不可通行。最后,实在没办法了,人们才会花费很大的力气将泥土铲起来装进马车里运走。走在凹凸不平的道路上,车上的泥土又会从两边纷纷落下,令人很是恼火。那么到底为什么不清扫街面呢?原来是街道的商铺和住户怕扬起的灰尘飘进自己的店里和家中。

其实,清扫街道未必需要很长时间,我也是通过一件偶然发生的事才知道的。一天早晨,我在克莱文大街的寓所门口,发现一位穷妇人拿着一把桦树枝做的扫帚清扫街道,她看上去苍白、羸弱,像大病初愈一般。我上前问她,是谁雇她在那里清扫的,她回答:“没有人雇我,因为我很穷,在富人家门前扫地,是希望他们能施舍给我些什么。”于是,我让她把整条街清扫一遍,然后付给她一先令。当时是九点整,到了十二点,她便来向我要钱了。我当时有些怀疑她是否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完成这项工作,因为我看她开始干活时动作很慢。我便派了一位仆人前去检查,仆人回来向我报告说整条街清扫得十分干净,所有灰尘都堆放在街中央的阴沟中,下次下雨就会被冲走。这样一来,不管街道还是阴沟都会变干净。

那时我就在想,既然一个年老体弱的妇人只花三小时就能清理完一条街道,那么一个正当壮年的男人大概能在一个半小时内完成这项工作。这里我要补充说明一点:在那条狭窄的街上,中间一条沟要比街两边各有一条沟便利许多。因为在雨天,街面上的雨水会从两边汇集到路中央,然后形成一股强大的水流,把留在阴沟的泥土冲刷干净;但如果分成两条沟,那么汇集的水量就不足以冲刷泥土了,只能使泥土变成泥浆。这样,车轮和马蹄就会将泥浆带到人行道上,弄得满地肮脏湿滑,有时泥浆还会溅到行人的身上。

这些情形让我向那位仁慈的博士提出以下建议:“为了更有效地清扫街道,保持伦敦和威斯特敏斯街道的干净,我建议雇用一批清洁工人,同他们签订合同,让他们在晴天清扫街道上的泥土,雨天将积土刮掉,每人可以承包几条街道和附近的小巷。可以提供扫帚和其他工具给他们,让他们将这些东西放在固定地段妥善保管,以便给穷苦人使用。

“在干旱的季节,清扫工作应该在商店和住户开门之前完成,然后每隔一段距离便将清扫出来的垃圾堆起来,最后再由清洁工装车运走。泥土堆积起来后,应该避免车轮和马蹄碾踏,以防止再次使泥土四处飞溅。配置的清洁车不应该是那种高高地放在车轮上的马车,应该是放置于低矮的滑轴上的车。滑轴的底盘应该做成格子状,上面铺上一层稻草,这样泥水就可以透过稻草渗透下去,而泥土仍然保留在车上,另一方面也大大减轻了车身的负重,因为泥土的主要成分水已经渗下去了。马车应该在离泥土堆积之处较远的地方放置,先用手推车将泥土送到马车那里,等泥土沥干水分之后再由马车运走。”

这条建议的后半部,不知道是否具有可行性,因为有的车道很窄,要找一个不碍事的位置来停放沥水车,实在有些困难。但我认为建议的前半部分还是可行的,即要求在商店开门之前将垃圾清理干净,这在夏季是行得通的,因为夏季的天很早就亮了。记得有一次,我在早晨七点钟沿着河滨街和舰队街散步,那时太阳已经出来三个小时了,天色已经大亮,却没有一家商店开门营业。伦敦的居民宁愿点着灯干活,也要在日光下睡大觉,还抱怨蜡烛税太高,油烛价格太贵,听起来真是荒唐可笑。

有人大概认为这些琐事不劳费心,但是一旦起风,那些灰尘就会吹进人们的眼中和商店里。如果这还算微不足道的小事,那么在人口众多的城市里发生同样的事情,而且屡次出现,那这件事就显得意义非凡了。这时,他们若再去指责那些总拿小事做文章的人就显得过分了。人类的幸福,并不在那些千百年难遇一次的大事件上,而是由每天日常生活中点滴的利益积累而成的。

如果你能教一个贫穷的人学会自己修面,并把剃刀妥善保管好,这比送他一千个畿尼更能让他幸福。因为你给他的那些钱,转眼间就会花完,而剩下的只能是对冲动花钱的懊悔。但如果他自己学会了刮胡子,那么不但可以省下请理发师修面的费用,而且可以省下等待修面的时间,同时还避免接触到理发师那脏兮兮的手、令人难以容忍的喘息声以及迟钝的刀片。他可以在自己家中,选择任何方便的时候刮胡子,不受时间限制,更能享受用锋利的剃刀刮胡子的乐趣。

我正是怀着这样的感情,有些冒昧地提出了以上建议,目的是给这座城市的建设带去些许有益的启发。我热爱这座城市,在这里愉快而幸福地生活了许多年,我还希望这些启发对美洲的其他城市也有用。

美洲邮政局局长曾一度聘请我做审计员,审查几个分局并调查一些邮政职员。这位局长于一七五三年去世,之后,我和威廉·亨特先生共同继任了这个职位,是由英国邮政总局局长发来的任命书。在这之前,美洲邮政局从来没有向英国邮政总局缴纳过钱物,假如我们能为邮政局多盈利六百镑,那么这笔钱就可以被我们两个人平分。为了这个目的,我们很有必要大刀阔斧地进行一番改革。

当然,在一开始,这些改革是不可避免地要花些钱的,所以在头四年,我们为邮政局投入了九百多镑,但不久之后,我们便得到了补偿。后来,我被一位任性的大臣撤了职。在撤职之前,我们上缴给英国国王的纯利润相当于爱尔兰邮局的三倍,但自从我被随意撤职以后,他们就再也没拿到过一文钱了。

由于邮局方面的事务,让我有机会去了一趟新英格兰。在那里,剑桥大学主动授予我文学硕士的学位;之前,康涅狄格州的耶鲁大学也主动给我颁发过这类荣誉。从没有上过大学的我,却获得了如此殊荣,这全要归功于我在自然哲学中对电学理论方面所做的改进和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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