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郢还没有回来。
屋子竟意外的冷清了起来。
季漓简单的擦了擦灰,收拾了一下屋子,简单的吃了点东西,就收到了陈戈的短信。
他邀季漓出来喝酒。
季漓以为他要跟自己讨论关于赵郢的病情呢,便匆匆忙忙随便套了一件外套就去了。
结果到了那里才发现,陈戈真的就只是要跟他喝酒而已。
“诶?我们不是朋友吗?居然问我为什么叫你来,很让人伤心诶~”
陈戈帮季漓点了一杯whisky酸,做西子抚心状,一脸伤心欲绝的模样。
这人不知道为什么把自己当成了朋友。
季漓眨了眨眼,他一向不太擅长和别人变成朋友,所以这突如其来的友谊把他吓了一跳。他赶紧坐在陈戈旁边的位置,品尝了一口由朋友为他点的威士忌。
“其实啦,”
陈戈不好意思的说道:
“因为我叫出来喝酒的人,到最后都会莫名其妙的喝到床上去,所以.……”
“我不会跟你上床的!”
一听这话,季漓迅速变得冷漠起来,身子往旁边挪了挪,用手臂护在自己的胸前。
“哎呀!你误会啦!”
陈戈连忙友好的把季漓的胳膊拿开:
“我就是因为不会跟你上床才叫你喝酒的。”
他笑着摆了摆手:
“别看我这个样子啦,我姑且也会挑的嘛,我喜欢比我年纪小的漂亮的‘小狗狗’啦~我没记错的话,漓漓应该是比我大一点的吧~”
“那你能选择的对象岂不是很多?而且范围每年都会扩大。”
季漓忍不住吐槽:
“你别用那种表情叫我漓漓啊,很恶心的。”
“诶?会吗?”
陈戈不以为然,把脸凑了过去:
“明明赵郢也是这么叫的啊,难道那是你们夫夫专用的称呼吗?”
“那倒不是。”
提起赵郢,脑海里闪过了一些激烈的画面,季漓不好意思的撇过头:
“算了,随便你。”
陈戈选的是一间还算安静的音乐酒吧,名字很奇怪,叫“也罢”。
这里有乐队常年驻唱,每晚八点开始,一直到十二点,每隔半个小时就会唱上一场。
季漓刚刚听陈戈讲了自己曾经在医院遇到的奇怪患者,就有一个个子不高,长着一张娃娃脸,打扮十分新潮的年轻人走到小小的舞台上面,暗红色的灯光立刻打在他的脸上,他头发染成了淡粉色,稍稍有些长,用发圈将一半的头发挽成一个小揪,这种发型在季漓的认知里,那是搞艺术的人特有的标志。
他穿的很是清凉,哪怕现在才二月份,他就穿了一件白色的T恤,外面套了一件松松垮垮的篮球运动背心,他刚一出现,酒吧里就响起了尖叫声,其中一位,就是坐在季漓身边的陈戈。
“是我的菜诶!”
陈戈很兴奋,随手抓起桌面上的小彩灯左右挥舞,就好像是在参加演唱会。
他的动作实在是太过浮夸,这让季漓很是头痛,下意识又拉开了跟陈戈的距离,在黑暗中环视了一圈,发现酒吧里好多人都是陈戈这个状态,反倒是没什么反应,看起来比较正常的自己显得更加突兀些。
季漓以为,台上这位年轻人的这个打扮,应该会唱一些RAP一类的歌曲,反正肯定是时下年轻人喜欢的,他这种“老年人”没听过的。结果一上来,熟悉的旋律响起,季漓的心脏微微颤抖了一下,不知道是音乐声太吵不适应,还是这首歌实在是充满故事。
“各位亲爱的朋友们,欢迎来到‘也罢’酒吧,接下来一首Eason的《好久不见》送给大家,希望大家都能够见到好久不见的那个人。”
他的声音磁性又有特点,与他浮夸的外表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如果把他形容成朝阳,那他的声音则是像皓月,孤冷清冽,像酝酿了多年的美酒佳酿,芬芳又蕴含着几分沧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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